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执政理念是执政党的政治哲学。纵观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的发展,主要体现在这三个方面: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判断:从绝对的价值对立到相对的价值分立,与时俱进中的突破;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取向: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从激情向理性回归;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目标:最高目标、中间目标与最低目标的重合到分立,中国社会发展目标不断贴近现实生活。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发展
[中图分类号]D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07)05—0009一02
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问题,近年来在理论界和学术界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连续的过程,是在不断总结经验中走向了理论和实践上的不断成熟和超越。
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判断:从绝对的价值对立到相对的价值分立,与时俱进中的突破
在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实践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及反思当中、在对资本主义迅猛发展现实的认真思考当中,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在认识上实现了从特征判断社会主义到本质展现的思想发展,并由此引发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判断上的变化。对于社会主义我们党首先是从认识社会主义特征开始,随着实践的探索、认识的深化逐渐深入到本质。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的特征就是: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人民民主专政。在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深刻反思的过程中,邓小平认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江泽民和胡锦涛在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凸显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基于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深化,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判断突破了原来简单、绝对的价值对立,不再简单地以姓“资”姓“社”的刚性意识形态对立作为标准,认识到任何优秀的人类文明成果,资本主义可以利用,社会主义同样也可以利用。中国共产党人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执政道路和策略进行了灵活、务实并与时俱进的探索,既有经济制度上的突破,也有政治制度上的发展,更有文化建设上的繁荣。
在经济制度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和突破。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的认识从1982年十二大报告提出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1997年十五大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十六大明确提出“保护私有财产”,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艰苦探索的过程。在经济体制上关于计划与市场的主辅之争、之辩终于在邓小平的南方讲话中得到彻底的厘清: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个精辟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党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共产党进行理论探索得出的最重要的结论之一,也是社会主义认识史上一次历史性的飞跃。
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取向: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从激情向理性回归
社会发展从以物为中心发展到以人为中心;从追求一时的繁荣到可持续发展;社会发展由原来意识形态引导的变化,发展到由知识引导的变化。这一过程清晰地反映出了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价值取向上的理性思考。通过对国外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的分析和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实践的反思当中,我们党逐渐清醒地认识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唯一出发点,也是中国共产党保持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取向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字面上理解似乎没有发生变化,但实质上人民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一个强调广泛性的集体名词开始走向在人民的广泛性中重视个体的公民关注;从整齐划一的人民利益服从到在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开始正视公民利益的多元化需求;从强调政治利益的诉求到满足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和政治利益诉求的统一;人民的地位在从接受服务的客体转变为要求服务的主体。
对人民概念全面的把握,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执政为民价值追求的思想发展脉络。毛泽东在其著名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曾对人民有过一个界定:“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人民的概念,更主要地代表着政治利益的诉求,其概念本身就确定了一个界限分明的对立面;在计划经济时代,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者等等可能是游离在我们称作“人民”的群体的边缘。我们曾经以“割资本主义的尾巴”、“打击投机倒把”等对其进行“围剿”。我们也曾经常以人民的名义行事,但美好的愿望却又常常伤害了由公民个体组成的人民。由于强调人民的集体性,个体的民众往往消隐在人民这个茂密的丛林之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社会阶层和结构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出现了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社会阶层,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人民的外延在扩大,同时个体的公民权利、公民意识、公民保护正在逐步引起重视并得到加强。江泽民一再强调:“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1]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才能无往而不胜。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江泽民进一步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2]
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提出“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人为本的意蕴开始显现。当“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保障人权、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等被写进宪法时,“以人为本”有了庄严的国家意志。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显露出感人的进步力量和人性关怀,也强化了以人为本为核心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最高价值取向。
在中国的发展路途中,无论是整体的人民还是个体的人的力量都在彰显,权利和利益都在得到重视和保护。如果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价值追求在毛泽东时代是让中国人民站起来,邓小平时代是带领中国人民富起来,江泽民和胡锦 涛则是努力使中国人民幸福起来。体现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取向在与时俱进中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思想的解放而有了全新的意蕴。
三、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目标:最高目标、中间目标与最低目标的重合到分立,中国社会发展目标不断贴近现实生活
笔者认为,执政党的执政价值目标,可以分为最高目标、中间目标和最低目标,最高目标是执政党确立的对所引领的国家的长期社会发展目标。中间目标是指对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发展目标定位,最低目标是如何巩固执政党的地位执掌国家政权。国外执政党的执政实践和经验证明,作为执政党在执政实践中能完美地把最高目标、中间目标和最低目标分立并能在实践中辩证地统一和结合起来,就是一个成功的执政党。
作为一个执政党,我们有初衷未变的最高纲领和根据社会发展需要而确立的最低纲领,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我们党努力使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在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具体实践中统一起来。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一个长远的奋斗目标,是我们党所确立的最高纲领,也是执政的最高价值目标。但是,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进行长期不懈的奋斗,通过若干阶段性的具体目标,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共产主义宏伟事业。在每个不同的发展阶段,都需要提出符合实际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形成阶段性的行动纲领。我们有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纲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纲领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纲领、建设和谐社会的纲领等,这些都是我们党在特定历史阶段的最低纲领,我认为党的最低纲领对其执政的目标而言,是具体目标但不是最低目标,相对于最高价值目标,其应该是执政党在执政上的中间价值目标。作为执政党是否有最低价值目标?可能会有争议,我认为如何维护和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是执政党的最低价值目标。可以说,在我们党的长期执政实践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我们强调加强党的建设.但没有将党的建设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紧密地联系起来,其中隐喻的前提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唯一并不可动摇的,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并必将长期执政的党。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时代发展要求,面对我们党自身状况和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党终于认识到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如何维护和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已是迫在眉睫。为此,党的十六大提出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纲领。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社会发展目标上经历了一个选择和发展的过程,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对社会发展目标的追求重点是不同的,在毛泽东时代,最高目标替代了中间目标,我们曾有着“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浪漫豪情;在邓小平时代凸显中间目标,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江泽民和胡锦涛时期,通过中间目标和最低目标的结合和统一,追求最高目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国社会的发展目标在不断总结经验中逐步贴近现实生活。
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不仅与一定阶段的历史条件相联系,而且也与当时国际国内环境的特殊背景相联系。其反映的是执政党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条件下,对社会发展目标和影响发展的诸多因素以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水平。在总体上看执政理念总是在不断进步的,但是这种进步是以一种辩证的否定的形式在连续而不是断裂地发展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发展正是续写着这样的进步。
[参考文献]
[1]江泽民.论“三个代表”[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162.
[2]江泽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181.
[责任编辑:王兴运]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发展
[中图分类号]D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07)05—0009一02
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问题,近年来在理论界和学术界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连续的过程,是在不断总结经验中走向了理论和实践上的不断成熟和超越。
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判断:从绝对的价值对立到相对的价值分立,与时俱进中的突破
在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实践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及反思当中、在对资本主义迅猛发展现实的认真思考当中,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在认识上实现了从特征判断社会主义到本质展现的思想发展,并由此引发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判断上的变化。对于社会主义我们党首先是从认识社会主义特征开始,随着实践的探索、认识的深化逐渐深入到本质。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的特征就是: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人民民主专政。在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深刻反思的过程中,邓小平认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江泽民和胡锦涛在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凸显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基于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深化,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判断突破了原来简单、绝对的价值对立,不再简单地以姓“资”姓“社”的刚性意识形态对立作为标准,认识到任何优秀的人类文明成果,资本主义可以利用,社会主义同样也可以利用。中国共产党人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执政道路和策略进行了灵活、务实并与时俱进的探索,既有经济制度上的突破,也有政治制度上的发展,更有文化建设上的繁荣。
在经济制度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和突破。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的认识从1982年十二大报告提出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1997年十五大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十六大明确提出“保护私有财产”,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艰苦探索的过程。在经济体制上关于计划与市场的主辅之争、之辩终于在邓小平的南方讲话中得到彻底的厘清: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个精辟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党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共产党进行理论探索得出的最重要的结论之一,也是社会主义认识史上一次历史性的飞跃。
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取向: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从激情向理性回归
社会发展从以物为中心发展到以人为中心;从追求一时的繁荣到可持续发展;社会发展由原来意识形态引导的变化,发展到由知识引导的变化。这一过程清晰地反映出了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价值取向上的理性思考。通过对国外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的分析和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实践的反思当中,我们党逐渐清醒地认识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唯一出发点,也是中国共产党保持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取向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字面上理解似乎没有发生变化,但实质上人民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一个强调广泛性的集体名词开始走向在人民的广泛性中重视个体的公民关注;从整齐划一的人民利益服从到在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开始正视公民利益的多元化需求;从强调政治利益的诉求到满足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和政治利益诉求的统一;人民的地位在从接受服务的客体转变为要求服务的主体。
对人民概念全面的把握,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执政为民价值追求的思想发展脉络。毛泽东在其著名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曾对人民有过一个界定:“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人民的概念,更主要地代表着政治利益的诉求,其概念本身就确定了一个界限分明的对立面;在计划经济时代,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者等等可能是游离在我们称作“人民”的群体的边缘。我们曾经以“割资本主义的尾巴”、“打击投机倒把”等对其进行“围剿”。我们也曾经常以人民的名义行事,但美好的愿望却又常常伤害了由公民个体组成的人民。由于强调人民的集体性,个体的民众往往消隐在人民这个茂密的丛林之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社会阶层和结构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出现了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社会阶层,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人民的外延在扩大,同时个体的公民权利、公民意识、公民保护正在逐步引起重视并得到加强。江泽民一再强调:“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1]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才能无往而不胜。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江泽民进一步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2]
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提出“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人为本的意蕴开始显现。当“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保障人权、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等被写进宪法时,“以人为本”有了庄严的国家意志。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显露出感人的进步力量和人性关怀,也强化了以人为本为核心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最高价值取向。
在中国的发展路途中,无论是整体的人民还是个体的人的力量都在彰显,权利和利益都在得到重视和保护。如果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价值追求在毛泽东时代是让中国人民站起来,邓小平时代是带领中国人民富起来,江泽民和胡锦 涛则是努力使中国人民幸福起来。体现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取向在与时俱进中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思想的解放而有了全新的意蕴。
三、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目标:最高目标、中间目标与最低目标的重合到分立,中国社会发展目标不断贴近现实生活
笔者认为,执政党的执政价值目标,可以分为最高目标、中间目标和最低目标,最高目标是执政党确立的对所引领的国家的长期社会发展目标。中间目标是指对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发展目标定位,最低目标是如何巩固执政党的地位执掌国家政权。国外执政党的执政实践和经验证明,作为执政党在执政实践中能完美地把最高目标、中间目标和最低目标分立并能在实践中辩证地统一和结合起来,就是一个成功的执政党。
作为一个执政党,我们有初衷未变的最高纲领和根据社会发展需要而确立的最低纲领,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我们党努力使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在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具体实践中统一起来。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一个长远的奋斗目标,是我们党所确立的最高纲领,也是执政的最高价值目标。但是,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进行长期不懈的奋斗,通过若干阶段性的具体目标,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共产主义宏伟事业。在每个不同的发展阶段,都需要提出符合实际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形成阶段性的行动纲领。我们有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纲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纲领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纲领、建设和谐社会的纲领等,这些都是我们党在特定历史阶段的最低纲领,我认为党的最低纲领对其执政的目标而言,是具体目标但不是最低目标,相对于最高价值目标,其应该是执政党在执政上的中间价值目标。作为执政党是否有最低价值目标?可能会有争议,我认为如何维护和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是执政党的最低价值目标。可以说,在我们党的长期执政实践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我们强调加强党的建设.但没有将党的建设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紧密地联系起来,其中隐喻的前提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唯一并不可动摇的,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并必将长期执政的党。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时代发展要求,面对我们党自身状况和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党终于认识到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如何维护和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已是迫在眉睫。为此,党的十六大提出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纲领。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社会发展目标上经历了一个选择和发展的过程,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对社会发展目标的追求重点是不同的,在毛泽东时代,最高目标替代了中间目标,我们曾有着“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浪漫豪情;在邓小平时代凸显中间目标,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江泽民和胡锦涛时期,通过中间目标和最低目标的结合和统一,追求最高目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国社会的发展目标在不断总结经验中逐步贴近现实生活。
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不仅与一定阶段的历史条件相联系,而且也与当时国际国内环境的特殊背景相联系。其反映的是执政党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条件下,对社会发展目标和影响发展的诸多因素以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水平。在总体上看执政理念总是在不断进步的,但是这种进步是以一种辩证的否定的形式在连续而不是断裂地发展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发展正是续写着这样的进步。
[参考文献]
[1]江泽民.论“三个代表”[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162.
[2]江泽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181.
[责任编辑:王兴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