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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营改增”作为一项重大制度变革真正体现了我国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创新。本文以新疆地区为例,结合国家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方针(以下简称“营改增”),分析了新疆地区实施“营改增”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今后更好地实施“营改增”采取措施提供一定的依据。
关键词“营改增”税制改革营业税
一、新疆实施“营改增”面临的机遇
2015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它不仅意味着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调整,还蕴含着对经济发展质量的要求,而“营改增”作为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它为新疆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注入了新的动力。
(一)上海等城市的试点成功为新疆实施“营改增”提供了借鉴经验
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的改革经验已经成为“营改增”扩容的范本。数据凸显“营改增”为上海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企业减负等方面带来了明显的效果。2012年全年上海整体减税260亿元左右,而全国试点城市直接减税达到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新疆地区“营改增”展开的难度,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可以分享试点地区和企业带来的经验与收获,减少试错成本。在“营改增”后,企业纳税人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研究如何全面调整企业的纳税计算流程,才能平稳完成过渡。上海等试点企业的纳税工作基本上能够满足征收管理的要求,可以为新疆企业的业务学习提供丰富的经验资料,发现业务处理中的不合理之处,通过流程的调整,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
(二)“地区试点加行业试点”的改革模式,为新疆“营改增”提供了改革依据
渐进式推进“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宝贵经验,充分体现了“先易后难、先生产后生活”的渐进式改革思路。2014年1月1日,随着新疆第一张铁路运输业的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由首府乌鲁木齐西站货运中心开出,标志着第二轮营改增工作在新疆拉开序幕。从2014年1月起,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也被纳入试点,这意味着“营改增”的改革模式从地区试点转向行业试点,分行业在全国推开,成熟一个行业推进一个行业,这为新疆地区“营改增”提供了改革依据。
(三)“一带一路”的启动实施,为新疆“营改增”提供了有利契机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简称“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作为“一带一路”核心省份的新疆,再一次迎来了它自身发展的大好机遇,这也为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的“营改增”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当地可以利用其独特的区位优势推动优势产业发展。2015年自治区把推进纺织产业发展带动就业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纺织服装产业步入史上最快车道,该行业每年缴纳的增值税,将全部用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2014年,全区返还纺织服装企业增值税达4亿元,2015年将返还8亿元。这无疑会带来推动就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在内的诸多联动波及效应。
二、“营改增”给新疆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
“营改增”试点以来,在产业升级、专业分工、二三产融合和规范运行等方面成效显著,但也出现了部分企业税负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减少、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过窄等问题。
(一)短期内地方财政收入下降
税收是地方财政的“晴雨表”。新疆地方税收是新疆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03-2013)》显示,新疆税收收入连年上升,尤其从2009年-2012年,上升幅度更大,地方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很高,是地方财政的主要组成部分。
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的增值税税收分成方式,使得营业税成为地方税收的第一大税种,在所有税种中营业税的贡献也位列前茅。从表1可以看出,2003年-2012年新疆营业税和增值税收入都处于增长过程中,而且营业税收入所占比重远远高于增值税所占比重,营业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程度比增值税大。因此,营业税收入是新疆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2014年6月份,地区营业税收人完成11.9亿元,增长49%,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4%。显然,“营改增”在动了主体税种营业税后,短期內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了压力。
(二)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窄,部分企业税负增加
增值税显著的特点便是它自身的抵扣制度,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而有一部分小规模纳税人未能享受,增值税抵扣链条存在断裂。我国采取的以票控税方式,决定了只有取得符合条件的抵扣凭证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而在实际经济运行中,进项税额抵扣成为制约“瓶颈”。新疆地区的一些工程勘探企业常年作业在边远地区,企业的经营模式导致大部分开支无法抵扣,比如人工费、过桥过路费等营运成本,费用较高,但未列入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服务业的劳动力成本、支付介入联网和维护的费用等对于个别企业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均不能进行抵扣,这在短期内势必造成一些企业税负增加、利润承压等问题。
三、结束语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营改增”作为一种新形势下的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扩大了企业生产规模,提高了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特别是刚起步企业的存活率,这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而那些暂时因税率提高而税负加重的企业,困难也是暂时的,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会逐步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王湘.推进“营改增”改革对策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5(1).
[2]“营改增”税率设计的制约因素与建议[J].中国财政,2013(15).
[3]陶青德.客观、公正看待“营改增”[J].兰州工业学院学报,2015(1).
(作者单位: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营改增”税制改革营业税
一、新疆实施“营改增”面临的机遇
2015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它不仅意味着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调整,还蕴含着对经济发展质量的要求,而“营改增”作为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它为新疆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注入了新的动力。
(一)上海等城市的试点成功为新疆实施“营改增”提供了借鉴经验
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的改革经验已经成为“营改增”扩容的范本。数据凸显“营改增”为上海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企业减负等方面带来了明显的效果。2012年全年上海整体减税260亿元左右,而全国试点城市直接减税达到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新疆地区“营改增”展开的难度,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可以分享试点地区和企业带来的经验与收获,减少试错成本。在“营改增”后,企业纳税人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研究如何全面调整企业的纳税计算流程,才能平稳完成过渡。上海等试点企业的纳税工作基本上能够满足征收管理的要求,可以为新疆企业的业务学习提供丰富的经验资料,发现业务处理中的不合理之处,通过流程的调整,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
(二)“地区试点加行业试点”的改革模式,为新疆“营改增”提供了改革依据
渐进式推进“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宝贵经验,充分体现了“先易后难、先生产后生活”的渐进式改革思路。2014年1月1日,随着新疆第一张铁路运输业的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由首府乌鲁木齐西站货运中心开出,标志着第二轮营改增工作在新疆拉开序幕。从2014年1月起,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也被纳入试点,这意味着“营改增”的改革模式从地区试点转向行业试点,分行业在全国推开,成熟一个行业推进一个行业,这为新疆地区“营改增”提供了改革依据。
(三)“一带一路”的启动实施,为新疆“营改增”提供了有利契机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简称“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作为“一带一路”核心省份的新疆,再一次迎来了它自身发展的大好机遇,这也为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的“营改增”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当地可以利用其独特的区位优势推动优势产业发展。2015年自治区把推进纺织产业发展带动就业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纺织服装产业步入史上最快车道,该行业每年缴纳的增值税,将全部用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2014年,全区返还纺织服装企业增值税达4亿元,2015年将返还8亿元。这无疑会带来推动就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在内的诸多联动波及效应。
二、“营改增”给新疆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
“营改增”试点以来,在产业升级、专业分工、二三产融合和规范运行等方面成效显著,但也出现了部分企业税负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减少、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过窄等问题。
(一)短期内地方财政收入下降
税收是地方财政的“晴雨表”。新疆地方税收是新疆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03-2013)》显示,新疆税收收入连年上升,尤其从2009年-2012年,上升幅度更大,地方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很高,是地方财政的主要组成部分。
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的增值税税收分成方式,使得营业税成为地方税收的第一大税种,在所有税种中营业税的贡献也位列前茅。从表1可以看出,2003年-2012年新疆营业税和增值税收入都处于增长过程中,而且营业税收入所占比重远远高于增值税所占比重,营业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程度比增值税大。因此,营业税收入是新疆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2014年6月份,地区营业税收人完成11.9亿元,增长49%,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4%。显然,“营改增”在动了主体税种营业税后,短期內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了压力。
(二)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窄,部分企业税负增加
增值税显著的特点便是它自身的抵扣制度,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而有一部分小规模纳税人未能享受,增值税抵扣链条存在断裂。我国采取的以票控税方式,决定了只有取得符合条件的抵扣凭证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而在实际经济运行中,进项税额抵扣成为制约“瓶颈”。新疆地区的一些工程勘探企业常年作业在边远地区,企业的经营模式导致大部分开支无法抵扣,比如人工费、过桥过路费等营运成本,费用较高,但未列入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服务业的劳动力成本、支付介入联网和维护的费用等对于个别企业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均不能进行抵扣,这在短期内势必造成一些企业税负增加、利润承压等问题。
三、结束语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营改增”作为一种新形势下的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扩大了企业生产规模,提高了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特别是刚起步企业的存活率,这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而那些暂时因税率提高而税负加重的企业,困难也是暂时的,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会逐步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王湘.推进“营改增”改革对策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5(1).
[2]“营改增”税率设计的制约因素与建议[J].中国财政,2013(15).
[3]陶青德.客观、公正看待“营改增”[J].兰州工业学院学报,2015(1).
(作者单位: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