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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坐在酒吧里。
酒吧的气氛不错,音乐很温婉,每一个音符都很妥帖,轻轻的柔柔的抚过我的心头,让我感动,莫名的感动。
他就坐在我的面前,只静静的喝着酒,好长时间了,没有作声。
他是个极优雅的男人,样子说不上很帅,没有高挺的鼻梁,没有浓眉大眼。但丝毫不影响他成为一个有魅力的男人。
我一直在观察他,始终找不出他最大的吸引力在哪儿。是他眼中常常闪过的一丝忧郁?还是他冷冷的傲慢、旁若无人的气质?要么就是他言谈举止自自然然流露的儒雅?
其实我一直并不喜欢白面书生。那种粗犷、豪爽、有海量、坚硬如石、说话掷地有声的男人对我比较有吸引力。
他太细腻,太精致。我之所以愿意赴他的约会,可能与父母的希望有关吧。
我的婚姻问题,带给双亲很大的困扰。当初我决定要嫁给那个男人,父母就极力的反对,母亲凭自己的直觉,认为我和他很不合适。后来的事实也证实了母亲直觉的准确。由此可见,女人的直觉的确是不可小视的一件事。不知道是逆反心理作祟,还是因了当初我实在太天真,所以不顾父母的反对,执意嫁给了那个男人。六年后,我决定离婚,遭到父母更强烈的反对。在他们眼中,离婚是一种很不光彩的事。他们无法忍受小镇上人们异样的眼光和乱七八糟的议论。当苦口婆心的劝说失败后,母亲甚至流着眼泪求我,父亲甚至扬起拳头胁迫我。但我再一次违背了父母的意愿,在经历了无数次痛苦的挣扎之后,我还是很自私的宣告了我的婚姻破产。脾气暴燥的父亲一气之下病倒了,而母亲也少了很多的笑容。我说不出的惭愧和内疚。我害怕看到母亲忧郁的眼睛,也很怕面对父亲一天天的衰老,每次回家,总有揪心的疼让我不敢久住。
我其实很喜欢这种单身生活,平静,安闲,自在。可是,每次母亲电话,一句不变的话就是,你不找个好归属叫我们怎么安心?挂了电话,我就想,我是不是应该为了父母,把自己再嫁一次?这一次是不是应该以父母的意愿为意愿?
也许正因为这个,现在我才会和他坐在这间酒吧里。这是第一次他单独约会我。
我们相识有半年多了吧,是在一次研讨会上认识的。
我一直相信缘,如果不是单位那位部长出差,我也不可能代表我们公司去参加那个研讨会,并作典型发言。而他作为研讨会承办单位的负责人,与我很自然的有了接触,而且是相当频繁的接触。会议为期一周,白天开会,晚上娱乐,他常常会有意无意的逗留在我的身边。他说留意我是从我发言那一刻开始的,一个很正统刻板的主题竟然被我用抒情的语言表达出来,这种超极肉麻的能耐令他惊异。他不得不对我这样一个纤纤女子刮目相看。
会议结束后,他常常给我电话。他的声音通过电波的修饰,非常的动听,浑厚中透着点沧桑的味道,具有很强烈的感染力。电话中他的谈吐更加自然风趣。电话的次数多起来,话题也就多起来,我们聊得很开心。
我们同在一个城市,想见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我们都忙,加班是家常便饭。他来过烟雨楼六次,每次都带着一群朋友,他们都对烟雨楼喜欢得不得了,但他们说更喜欢的还是烟雨楼主人做的饭菜。他们说烟雨楼和烟雨的饭菜,都像烟雨这个人一样清新可人有韵味。不知道是不是在哄我,但依然偷偷的开心,并很过分的开心得脸上阳光灿烂。由此可见,烟雨不仅肉麻而且虚荣。
他已经喝了六小杯酒了,看起来很书生味的他却有着海量,曾有过喝八两五粮液依然上台给千人作报告条理清晰舌头没有半点打卷的迹向的记录,当时惊出一身冷汗的反倒是他的秘书。兴许这也是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喜欢看男人喝酒,喜欢感受男人喝酒的气氛。男人喝得大醉时常常有真性情展露,那真是本色的男人,真是具有足够的男人味的男人。一个没有被酒熏陶过的男人,我以为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男人,就如同一个没有被爱情滋润过被男人开启过提炼过的女人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女人一样。
他喝酒的样子慢条斯理,一小口一小口,感觉他不是在喝酒,而是在品酒。我们有大概六分钟没有说话,我在一边喝咖啡,一边很专注的研究对面这个有可能将是我未来岁月同床共枕要携手白头的男人。
咖啡很甜,我从小就特别爱吃甜食,这习惯一直保留到现在,不知道肉麻的风格与我爱吃甜食是不是有些许的关联。即使有关联,我想我也绝对不会因了要改变肉麻而改变我爱吃甜食的习惯。
他偶尔抬头,会看看我,笑笑。我喜欢看他笑,他的笑宽容亲切,多情中又带着点不屑。这样一个男人,我想象不出他从前的女人怎么肯轻易放过他。他很少言及自己的婚姻,只是简单告诉我,离婚六年了,一直没找到能让他愿意再把自己关进笼子并再作困兽之斗的女人。至于为什么离婚,他不说,我也不想知道——那是假的,谁都有好奇心——只是我不想很三八的问当事人这样愚蠢的问题。
我有些感叹,六年的单身生活把一个中年男人打磨得色泽凝重内容厚实,只是我不知道能不能完全解读出那些内容。
想什么呢?他突然问我。
我吓了一跳,差点儿打翻了咖啡杯。
没什么。时间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家了?
哦,那我们回家吧。他是个很干脆的男人,这一点也让我喜欢。这样看来,他身上我喜欢的东西真是不少了,不知足不足够让我爱上他并且愿意在他说嫁给我吧的时候立马欢天喜地的答应他?
他开车送我,一路无言,看上去有些心事重重。我开了车内的音乐,是一首老歌,“爱你一万年,爱你经得起考验”,车内有爱的气息弥漫。我觉得这首歌是自欺欺人,爱情是最容易疲倦的家伙,这家伙严重缺钙,直接导致了世界上最经不起考验的就是爱情,如今车内坐着的两个人,便是铁一样的证据,这证据很全面,男人有,女人也有。
我说过春天是个发情的季节,我也说过这是个发情的时代,有缠缠绵绵的音乐,有酒精的燃烧,有男人的气息,有女人的清香,有男人女人不断碰撞的眼神,便会引发骚动。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感觉到我有了某种需要。到家的时候时间还早,十一点多。据说这个时间是最容易春情激荡的时间,对于女人;也据说这个时候是最容易冲动与勃起的时间,对于男人——据谁说的?想想,是那个住在烟雨楼上离婚了的寂寞了好久的女人说的,她叫烟雨秦楼,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
走进烟雨楼,他就迫不及待的拥住了我,我感觉到了他粗重的呼吸,也听到了我内心的渴望。他吻我,狂热的,我喜欢这种狂热。我很配合他,两个人像排练了很久,熟稔而默契。当我们的舌头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欲,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是爱重要还是生理需求更重要,也忘记了平常坚持的有爱才有性,女人因爱才有这些道貌岸然的理论,我终于有些明白,很多的理论遇到现实就狗屁不通,且一文不值。
我像个遇溺的人,突然抓到了救生圈。
亲爱的,抱我进卧室,抱我上床,我要你,我要做你的女人。我的声音的确有些淫荡。
他抱起火一样发烫的我,将我扔到了床上。我不知道是应该自己将衣服脱去还是要等待他帮我脱掉衣服,我觉得由谁完成这个过程真的很重要。所以尽管欲念烧晕了我的头,我依然有几秒中的犹豫。就在这几秒钟里,他突然停止了一切行动,站在床前,眼光复杂的看着我。
我想我得走了,我不能这样冒犯你,烟雨,等你真正愿意嫁给我的那一天吧。我不希望你后悔。
我听见烟雨楼的门轰然关闭,那响声撞在我的心上,生疼生疼,我却流不出一滴眼泪,也找不着半个词来形容自己当初的感觉。我被拒绝,被一个我并没有爱上的男人理智的拒绝,他拒绝我的理由真好。
随后生病,感冒发烧,强烈的想要有人陪在床前嘘寒问暖。在电话中哭得一塌糊涂,放下架子求他来看我,其实内心知道,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需要,烟雨楼上,在主人生病的日子,是不可以只有一个会说话会表达思维的生命,准确的说,是需要有一双异性的手握一握,需要有一个宽厚的怀抱暖一暖。女人出嫁的意义有时候是否可以简单的概括成寻找一轮太阳,在无论什么样的日子,能暖暖的照耀着?
但是他没有来,甚至连半句问候都没有。我的心在初春结成冰块,对这样一个缺少人文关怀的男人我毫不犹豫在心中判了他的死刑。
两天后,他的电话再度响起,我犹豫了一秒,还是接通了他的电话。他向我解释,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最后一句话倒听清楚了,他说明天想来我家好好谈谈。没等我表示意见,就挂了电话。
第二天午餐时分,他准时来到我家,不过不是他一个人,同来的还有他的三个好朋友。
吃过午饭,聊得正起劲时,我说,我有话要宣布,各位请作个见证,从今天起,从现在起,从这一秒钟起,我和某某正式分手。是我,是烟雨我,炒了他!烟雨楼从此对他关闭。
大家都愣住了,我看见他的脸色开始由红变白。我有了一种报复的快意。
那天晚上,我特别轻松,决定好好慰劳一下自己。于是我去了蒙娜利莎西餐厅。我一直喜欢吃西餐,不是我崇洋媚外,我只是喜欢这个西餐厅具有个性化的精致的格调,喜欢吃西餐时得体的礼仪让人温文儒雅的效果。我总觉得在我们这座城市,本土的餐厅,财大气粗的便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暴发户,穿金戴银,珠光宝气,却掩不住一份浅薄;低档的呢,就像个结婚多年的村妇,不事梳妆,粗俗,实在引不起人的食欲。而蒙娜利莎却不同,餐厅的装饰极具层次感,从着色(像冲得极淡的咖啡)到格局的布置,从字画的选择(是人物和山水的素描,非名星巨照)到餐桌椅的搭配都经过了美学的审核,不讲求豪华,只注重赏心悦目,舒适宜人。你走进去,无论坐在哪个位置,无论从哪个角度去打量,都可以挖掘出很多的意韵。每一首曲子都柔和温婉,轻言细说,能抚平你内心的焦躁。
我点了比萨饼和咖啡。我其实吃得很少,我更多的还是在意于那种很放松的感觉。
我听着音乐,很惬意,比萨饼飘着清香,让人胃口大开。
正在这时,手机急促的响起来。谁敢打扰我就餐呢?
是个女人的声音,有些沙哑。
是烟雨女士吗?
你是谁?
我是某某的前妻。想耽误你几分钟。
哦。前妻?有事吗?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他离婚吗?
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你必须知道。我和他是一桩政治婚姻。他从农村来,娶我为了畅通仕途,我嫁他是为了给我身居要职的父亲找个好帮手。我们没有爱,但相处那么多年,彼此尊重,也很维护这个家。如果不是发生那场车祸,我想我们怎么也不会离婚。车祸让他再也勃不起来,他坚决要求离婚,我知道他很要面子,很要强,很固执,也为了我好。所以我没得选择。离婚之后,他不断的换女朋友,六年他换了六个,差不多每半年就换一个,他总能用最好的理由不着痕迹的与那些女人分手。他就用这样一种方式,让别人以为他依然健康依然是个真正的男人。烟雨,男人最害怕的不是贫穷,而是性无能。他其实活得很苦。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我突然很愤怒,我的声音冷得让自己都觉得可怕。
我保守这个秘密很苦。我需要有个人与我分担这种痛苦。我之所以选择你,是因为我知道他爱你。
我们已经分手了。
他现在就在我的酒店里,他很少喝醉,但现在他喝得烂醉,他一直叫着你的名字,他告诉我,你生病那天晚上,他在你楼下来来回回走了两个小时,他喜欢和你单独相处,又害怕与你单独相处。烟雨,他不敢让你知道他的无能,他很矛盾,他想要离开,却又舍不得离开,你明白吗?他终于第一次真正的爱一个女人,在他不再是一个真正男人的时候,很滑稽,烟雨。
我说不出话来。我听见自己的心里有个声音在说,这不是真的!
怎么,你不相信?你自己听。那女人很敏感。
接着我听到一个男人有些含混的声音:我爱你,爱你,烟雨。我拿什么爱你,烟雨。我的爱只能说不能做,烟雨。
那熟悉的声音敲打着我的心弦,每一响都沉重,引起无数重叠的回音。我立即挂断了电话,我怕再听下去,那弦会断。
比萨饼凉了,冷冷的瞪着我,我也冷冷的瞪着它,我们对彼此全无欲望。
—每一个离婚男女的背后都有一个酸涩的故事,原来男人最大的悲苦不是贫穷而是无能。——这是谁说的?又是烟雨么?
这个夜晚,我的心被这样一个故事狠狠的打劫。
我逃出西餐厅。大街上灯火通明,恍如白昼,夜的城市像个没有得到满足的女人,依然在骚首弄姿,企图诱发情人再度勃起。
不知道在城市温情的怀里,还有多少男人正在忍受着面对心爱的女人没法真正拥有的痛苦。
下雨了,这是个多雨的季节,我忘了带伞。
酒吧的气氛不错,音乐很温婉,每一个音符都很妥帖,轻轻的柔柔的抚过我的心头,让我感动,莫名的感动。
他就坐在我的面前,只静静的喝着酒,好长时间了,没有作声。
他是个极优雅的男人,样子说不上很帅,没有高挺的鼻梁,没有浓眉大眼。但丝毫不影响他成为一个有魅力的男人。
我一直在观察他,始终找不出他最大的吸引力在哪儿。是他眼中常常闪过的一丝忧郁?还是他冷冷的傲慢、旁若无人的气质?要么就是他言谈举止自自然然流露的儒雅?
其实我一直并不喜欢白面书生。那种粗犷、豪爽、有海量、坚硬如石、说话掷地有声的男人对我比较有吸引力。
他太细腻,太精致。我之所以愿意赴他的约会,可能与父母的希望有关吧。
我的婚姻问题,带给双亲很大的困扰。当初我决定要嫁给那个男人,父母就极力的反对,母亲凭自己的直觉,认为我和他很不合适。后来的事实也证实了母亲直觉的准确。由此可见,女人的直觉的确是不可小视的一件事。不知道是逆反心理作祟,还是因了当初我实在太天真,所以不顾父母的反对,执意嫁给了那个男人。六年后,我决定离婚,遭到父母更强烈的反对。在他们眼中,离婚是一种很不光彩的事。他们无法忍受小镇上人们异样的眼光和乱七八糟的议论。当苦口婆心的劝说失败后,母亲甚至流着眼泪求我,父亲甚至扬起拳头胁迫我。但我再一次违背了父母的意愿,在经历了无数次痛苦的挣扎之后,我还是很自私的宣告了我的婚姻破产。脾气暴燥的父亲一气之下病倒了,而母亲也少了很多的笑容。我说不出的惭愧和内疚。我害怕看到母亲忧郁的眼睛,也很怕面对父亲一天天的衰老,每次回家,总有揪心的疼让我不敢久住。
我其实很喜欢这种单身生活,平静,安闲,自在。可是,每次母亲电话,一句不变的话就是,你不找个好归属叫我们怎么安心?挂了电话,我就想,我是不是应该为了父母,把自己再嫁一次?这一次是不是应该以父母的意愿为意愿?
也许正因为这个,现在我才会和他坐在这间酒吧里。这是第一次他单独约会我。
我们相识有半年多了吧,是在一次研讨会上认识的。
我一直相信缘,如果不是单位那位部长出差,我也不可能代表我们公司去参加那个研讨会,并作典型发言。而他作为研讨会承办单位的负责人,与我很自然的有了接触,而且是相当频繁的接触。会议为期一周,白天开会,晚上娱乐,他常常会有意无意的逗留在我的身边。他说留意我是从我发言那一刻开始的,一个很正统刻板的主题竟然被我用抒情的语言表达出来,这种超极肉麻的能耐令他惊异。他不得不对我这样一个纤纤女子刮目相看。
会议结束后,他常常给我电话。他的声音通过电波的修饰,非常的动听,浑厚中透着点沧桑的味道,具有很强烈的感染力。电话中他的谈吐更加自然风趣。电话的次数多起来,话题也就多起来,我们聊得很开心。
我们同在一个城市,想见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我们都忙,加班是家常便饭。他来过烟雨楼六次,每次都带着一群朋友,他们都对烟雨楼喜欢得不得了,但他们说更喜欢的还是烟雨楼主人做的饭菜。他们说烟雨楼和烟雨的饭菜,都像烟雨这个人一样清新可人有韵味。不知道是不是在哄我,但依然偷偷的开心,并很过分的开心得脸上阳光灿烂。由此可见,烟雨不仅肉麻而且虚荣。
他已经喝了六小杯酒了,看起来很书生味的他却有着海量,曾有过喝八两五粮液依然上台给千人作报告条理清晰舌头没有半点打卷的迹向的记录,当时惊出一身冷汗的反倒是他的秘书。兴许这也是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喜欢看男人喝酒,喜欢感受男人喝酒的气氛。男人喝得大醉时常常有真性情展露,那真是本色的男人,真是具有足够的男人味的男人。一个没有被酒熏陶过的男人,我以为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男人,就如同一个没有被爱情滋润过被男人开启过提炼过的女人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女人一样。
他喝酒的样子慢条斯理,一小口一小口,感觉他不是在喝酒,而是在品酒。我们有大概六分钟没有说话,我在一边喝咖啡,一边很专注的研究对面这个有可能将是我未来岁月同床共枕要携手白头的男人。
咖啡很甜,我从小就特别爱吃甜食,这习惯一直保留到现在,不知道肉麻的风格与我爱吃甜食是不是有些许的关联。即使有关联,我想我也绝对不会因了要改变肉麻而改变我爱吃甜食的习惯。
他偶尔抬头,会看看我,笑笑。我喜欢看他笑,他的笑宽容亲切,多情中又带着点不屑。这样一个男人,我想象不出他从前的女人怎么肯轻易放过他。他很少言及自己的婚姻,只是简单告诉我,离婚六年了,一直没找到能让他愿意再把自己关进笼子并再作困兽之斗的女人。至于为什么离婚,他不说,我也不想知道——那是假的,谁都有好奇心——只是我不想很三八的问当事人这样愚蠢的问题。
我有些感叹,六年的单身生活把一个中年男人打磨得色泽凝重内容厚实,只是我不知道能不能完全解读出那些内容。
想什么呢?他突然问我。
我吓了一跳,差点儿打翻了咖啡杯。
没什么。时间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家了?
哦,那我们回家吧。他是个很干脆的男人,这一点也让我喜欢。这样看来,他身上我喜欢的东西真是不少了,不知足不足够让我爱上他并且愿意在他说嫁给我吧的时候立马欢天喜地的答应他?
他开车送我,一路无言,看上去有些心事重重。我开了车内的音乐,是一首老歌,“爱你一万年,爱你经得起考验”,车内有爱的气息弥漫。我觉得这首歌是自欺欺人,爱情是最容易疲倦的家伙,这家伙严重缺钙,直接导致了世界上最经不起考验的就是爱情,如今车内坐着的两个人,便是铁一样的证据,这证据很全面,男人有,女人也有。
我说过春天是个发情的季节,我也说过这是个发情的时代,有缠缠绵绵的音乐,有酒精的燃烧,有男人的气息,有女人的清香,有男人女人不断碰撞的眼神,便会引发骚动。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感觉到我有了某种需要。到家的时候时间还早,十一点多。据说这个时间是最容易春情激荡的时间,对于女人;也据说这个时候是最容易冲动与勃起的时间,对于男人——据谁说的?想想,是那个住在烟雨楼上离婚了的寂寞了好久的女人说的,她叫烟雨秦楼,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
走进烟雨楼,他就迫不及待的拥住了我,我感觉到了他粗重的呼吸,也听到了我内心的渴望。他吻我,狂热的,我喜欢这种狂热。我很配合他,两个人像排练了很久,熟稔而默契。当我们的舌头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欲,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是爱重要还是生理需求更重要,也忘记了平常坚持的有爱才有性,女人因爱才有这些道貌岸然的理论,我终于有些明白,很多的理论遇到现实就狗屁不通,且一文不值。
我像个遇溺的人,突然抓到了救生圈。
亲爱的,抱我进卧室,抱我上床,我要你,我要做你的女人。我的声音的确有些淫荡。
他抱起火一样发烫的我,将我扔到了床上。我不知道是应该自己将衣服脱去还是要等待他帮我脱掉衣服,我觉得由谁完成这个过程真的很重要。所以尽管欲念烧晕了我的头,我依然有几秒中的犹豫。就在这几秒钟里,他突然停止了一切行动,站在床前,眼光复杂的看着我。
我想我得走了,我不能这样冒犯你,烟雨,等你真正愿意嫁给我的那一天吧。我不希望你后悔。
我听见烟雨楼的门轰然关闭,那响声撞在我的心上,生疼生疼,我却流不出一滴眼泪,也找不着半个词来形容自己当初的感觉。我被拒绝,被一个我并没有爱上的男人理智的拒绝,他拒绝我的理由真好。
随后生病,感冒发烧,强烈的想要有人陪在床前嘘寒问暖。在电话中哭得一塌糊涂,放下架子求他来看我,其实内心知道,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需要,烟雨楼上,在主人生病的日子,是不可以只有一个会说话会表达思维的生命,准确的说,是需要有一双异性的手握一握,需要有一个宽厚的怀抱暖一暖。女人出嫁的意义有时候是否可以简单的概括成寻找一轮太阳,在无论什么样的日子,能暖暖的照耀着?
但是他没有来,甚至连半句问候都没有。我的心在初春结成冰块,对这样一个缺少人文关怀的男人我毫不犹豫在心中判了他的死刑。
两天后,他的电话再度响起,我犹豫了一秒,还是接通了他的电话。他向我解释,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最后一句话倒听清楚了,他说明天想来我家好好谈谈。没等我表示意见,就挂了电话。
第二天午餐时分,他准时来到我家,不过不是他一个人,同来的还有他的三个好朋友。
吃过午饭,聊得正起劲时,我说,我有话要宣布,各位请作个见证,从今天起,从现在起,从这一秒钟起,我和某某正式分手。是我,是烟雨我,炒了他!烟雨楼从此对他关闭。
大家都愣住了,我看见他的脸色开始由红变白。我有了一种报复的快意。
那天晚上,我特别轻松,决定好好慰劳一下自己。于是我去了蒙娜利莎西餐厅。我一直喜欢吃西餐,不是我崇洋媚外,我只是喜欢这个西餐厅具有个性化的精致的格调,喜欢吃西餐时得体的礼仪让人温文儒雅的效果。我总觉得在我们这座城市,本土的餐厅,财大气粗的便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暴发户,穿金戴银,珠光宝气,却掩不住一份浅薄;低档的呢,就像个结婚多年的村妇,不事梳妆,粗俗,实在引不起人的食欲。而蒙娜利莎却不同,餐厅的装饰极具层次感,从着色(像冲得极淡的咖啡)到格局的布置,从字画的选择(是人物和山水的素描,非名星巨照)到餐桌椅的搭配都经过了美学的审核,不讲求豪华,只注重赏心悦目,舒适宜人。你走进去,无论坐在哪个位置,无论从哪个角度去打量,都可以挖掘出很多的意韵。每一首曲子都柔和温婉,轻言细说,能抚平你内心的焦躁。
我点了比萨饼和咖啡。我其实吃得很少,我更多的还是在意于那种很放松的感觉。
我听着音乐,很惬意,比萨饼飘着清香,让人胃口大开。
正在这时,手机急促的响起来。谁敢打扰我就餐呢?
是个女人的声音,有些沙哑。
是烟雨女士吗?
你是谁?
我是某某的前妻。想耽误你几分钟。
哦。前妻?有事吗?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他离婚吗?
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你必须知道。我和他是一桩政治婚姻。他从农村来,娶我为了畅通仕途,我嫁他是为了给我身居要职的父亲找个好帮手。我们没有爱,但相处那么多年,彼此尊重,也很维护这个家。如果不是发生那场车祸,我想我们怎么也不会离婚。车祸让他再也勃不起来,他坚决要求离婚,我知道他很要面子,很要强,很固执,也为了我好。所以我没得选择。离婚之后,他不断的换女朋友,六年他换了六个,差不多每半年就换一个,他总能用最好的理由不着痕迹的与那些女人分手。他就用这样一种方式,让别人以为他依然健康依然是个真正的男人。烟雨,男人最害怕的不是贫穷,而是性无能。他其实活得很苦。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我突然很愤怒,我的声音冷得让自己都觉得可怕。
我保守这个秘密很苦。我需要有个人与我分担这种痛苦。我之所以选择你,是因为我知道他爱你。
我们已经分手了。
他现在就在我的酒店里,他很少喝醉,但现在他喝得烂醉,他一直叫着你的名字,他告诉我,你生病那天晚上,他在你楼下来来回回走了两个小时,他喜欢和你单独相处,又害怕与你单独相处。烟雨,他不敢让你知道他的无能,他很矛盾,他想要离开,却又舍不得离开,你明白吗?他终于第一次真正的爱一个女人,在他不再是一个真正男人的时候,很滑稽,烟雨。
我说不出话来。我听见自己的心里有个声音在说,这不是真的!
怎么,你不相信?你自己听。那女人很敏感。
接着我听到一个男人有些含混的声音:我爱你,爱你,烟雨。我拿什么爱你,烟雨。我的爱只能说不能做,烟雨。
那熟悉的声音敲打着我的心弦,每一响都沉重,引起无数重叠的回音。我立即挂断了电话,我怕再听下去,那弦会断。
比萨饼凉了,冷冷的瞪着我,我也冷冷的瞪着它,我们对彼此全无欲望。
—每一个离婚男女的背后都有一个酸涩的故事,原来男人最大的悲苦不是贫穷而是无能。——这是谁说的?又是烟雨么?
这个夜晚,我的心被这样一个故事狠狠的打劫。
我逃出西餐厅。大街上灯火通明,恍如白昼,夜的城市像个没有得到满足的女人,依然在骚首弄姿,企图诱发情人再度勃起。
不知道在城市温情的怀里,还有多少男人正在忍受着面对心爱的女人没法真正拥有的痛苦。
下雨了,这是个多雨的季节,我忘了带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