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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体育产业市场化的过程中,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也呈现多元化,寻求一种切合实际、符合我国国情的融资方式是必要的。本文以体育场馆的建设为例,运用ABS模式融资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并提出一些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体育场馆 ABS模式 可行性
一、ABS融资模式
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是以资产为支持的证券化。它是指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经过信用评级和增级,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ABS 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是不同于其他项目融资方式的显著特点。ABS方式隔断了项目原始权益人自身的风险和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的风险,使其清偿债券本息的资金仅与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有关,加之在国际高等级证券市场发行的债券是由众多的投资者购买,从而分散了投资风险。通过信用担保和信用增级计划,使项目能进入国际高档投资级证券市场,而且交易环节少,融资成本低。原始权益人能够保留完整的决策权和大部分资产收益能力,因为权益人出售的只是资产未来一定时期的现金收入流,而不改变自身的所有权结构,因而不会失去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二、体育场馆建设采用ABS融资的可行性
体育场馆的运营可以产生稳定的资金流,为发行债券进行融资提供了支持,也保证了债券的还本付息。其资金流主要来源于体育赛事的门票、俱乐部席位、豪华包厢、租约支付、停车费、广告收入、冠名权等等。目前国内外体育赛事的频频举行、国民的健身热为体育场馆的经营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公益性事业,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具有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特点,符合我国大众的投资心理。
在我国进行全面建设的今天,国家和地方财政不可能花大笔资金完全地投入到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之中,也就必须通过其他的融资方式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所以政府对社会公益事业资金的募集体现在优惠的政策上,主要表现为政府的信用担保、高的回报率、还有一些政策性的贴息和产业补助金等等。
三、体育场馆ABS融资的操作程序与ABS融资的基本模式
1.操作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资产证券化的对象。原始权益人或发起人将未来体育场馆运营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资产估算和信用考核,确定资产证券化的目标,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目标确定要把多少资产用于证券化,并把这些资产汇集组合成一个资产池(Asset Pool)。
(2)组建特殊机构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这种特殊机构SPV一般由在国际上获得了权威资信评估机构给予的较高资信评定等级的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等与证券投资相关的金融机构组成,其目的就是作为担保品的资产并负责管理现金流的收集和支付。成功组建SPV是ABS能够成功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关键要素。
(3)实现项目资产的“真实出售”。原始权益人或发起人与特殊机构SPV根据确定的资产证券化对象签订买卖合同,并将体育场馆运营的收费权益过户给SPV,实现“真实出售”。这可以确保原始权益人或发起人一旦破产,证券化的资产将不会受到清算,从而保障投资人的权益,使得资产本身的回报风险与原始权益人的风险相分离,以达到破产隔离的目的。
(4)对SPV进行信用增级和内部评级。信用增级也就是使体育场馆项目融资证券既达到投资级水平,又能满足SPV关于承保ABS债券的条件要求,不断地使本身进行信用增级,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5)发行债券。经过信用评级之后,SPV通过投资银行向社会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原始的权益人将管理资产产生的现金收入存入事先指定的银行,由SPV按期向投资者还本付息。再把发行证券的收入用于体育场馆的建设。
2.体育场馆建设ABS融资应注意的问题
体育场馆的ABS融资,首先要满足的一个条件就是在未来体育场馆的运营中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政府部门应允许投资商在体育场馆周边兴建星级酒店或开发商业街,使体育场馆同一些盈利项目打捆招标,并将以后盈利项目的收入纳入到体育场馆的经营范围之中。另外体育场馆应经营好大型体育赛事,积极主动地承办些有影响的比赛,努力提高体育场馆的收入效益。
我国目前金融市场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资本市场也不够成熟,无论在法律制度还是行业规范都存在许多空白,制度的缺位制约着资产的证券化。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监管法规,提高监管的透明度。体育场馆ABS的融资在实施过程中涉及证券、非银行金融业等等,加大了操作的难度。因此,应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让体育场馆ABS的融资动作在规范中进行。
ABS融资的风险。任何可能影响经营收益和减少资产的事件都会带来风险。同样,体育场馆ABS的融资也有它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金融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我国资产“真实销售”尚未得到认可、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不完善、利率没有市场化,这些都会给ABS融资带来风险。体育场馆ABS的融资应该成立一个专业顾问小组,将参与方的信用、融资文件、担保协议与金融、法律、行政统一进行监管,将可能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
体育场馆ABS的融资还应该考虑到我国的区域性。我国证券化发展的不平衡呈现地域的差异性,沿海的一些大中城市金融市场较发达,制度相对完善;而中西部地区直接进行体育场馆的ABS融资时机还很不成熟。
参考文献:
[1]倪刚:我国体育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行机制研究[J] .体育科学, 2005(8)
[2]廖理朱正芹:《从金融产品创新看美国体育场馆融资》[J].国际经济评论,2004,9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关键词] 体育场馆 ABS模式 可行性
一、ABS融资模式
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是以资产为支持的证券化。它是指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经过信用评级和增级,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ABS 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是不同于其他项目融资方式的显著特点。ABS方式隔断了项目原始权益人自身的风险和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的风险,使其清偿债券本息的资金仅与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有关,加之在国际高等级证券市场发行的债券是由众多的投资者购买,从而分散了投资风险。通过信用担保和信用增级计划,使项目能进入国际高档投资级证券市场,而且交易环节少,融资成本低。原始权益人能够保留完整的决策权和大部分资产收益能力,因为权益人出售的只是资产未来一定时期的现金收入流,而不改变自身的所有权结构,因而不会失去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二、体育场馆建设采用ABS融资的可行性
体育场馆的运营可以产生稳定的资金流,为发行债券进行融资提供了支持,也保证了债券的还本付息。其资金流主要来源于体育赛事的门票、俱乐部席位、豪华包厢、租约支付、停车费、广告收入、冠名权等等。目前国内外体育赛事的频频举行、国民的健身热为体育场馆的经营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公益性事业,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具有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特点,符合我国大众的投资心理。
在我国进行全面建设的今天,国家和地方财政不可能花大笔资金完全地投入到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之中,也就必须通过其他的融资方式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所以政府对社会公益事业资金的募集体现在优惠的政策上,主要表现为政府的信用担保、高的回报率、还有一些政策性的贴息和产业补助金等等。
三、体育场馆ABS融资的操作程序与ABS融资的基本模式
1.操作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资产证券化的对象。原始权益人或发起人将未来体育场馆运营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资产估算和信用考核,确定资产证券化的目标,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目标确定要把多少资产用于证券化,并把这些资产汇集组合成一个资产池(Asset Pool)。
(2)组建特殊机构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这种特殊机构SPV一般由在国际上获得了权威资信评估机构给予的较高资信评定等级的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等与证券投资相关的金融机构组成,其目的就是作为担保品的资产并负责管理现金流的收集和支付。成功组建SPV是ABS能够成功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关键要素。
(3)实现项目资产的“真实出售”。原始权益人或发起人与特殊机构SPV根据确定的资产证券化对象签订买卖合同,并将体育场馆运营的收费权益过户给SPV,实现“真实出售”。这可以确保原始权益人或发起人一旦破产,证券化的资产将不会受到清算,从而保障投资人的权益,使得资产本身的回报风险与原始权益人的风险相分离,以达到破产隔离的目的。
(4)对SPV进行信用增级和内部评级。信用增级也就是使体育场馆项目融资证券既达到投资级水平,又能满足SPV关于承保ABS债券的条件要求,不断地使本身进行信用增级,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5)发行债券。经过信用评级之后,SPV通过投资银行向社会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原始的权益人将管理资产产生的现金收入存入事先指定的银行,由SPV按期向投资者还本付息。再把发行证券的收入用于体育场馆的建设。
2.体育场馆建设ABS融资应注意的问题
体育场馆的ABS融资,首先要满足的一个条件就是在未来体育场馆的运营中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政府部门应允许投资商在体育场馆周边兴建星级酒店或开发商业街,使体育场馆同一些盈利项目打捆招标,并将以后盈利项目的收入纳入到体育场馆的经营范围之中。另外体育场馆应经营好大型体育赛事,积极主动地承办些有影响的比赛,努力提高体育场馆的收入效益。
我国目前金融市场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资本市场也不够成熟,无论在法律制度还是行业规范都存在许多空白,制度的缺位制约着资产的证券化。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监管法规,提高监管的透明度。体育场馆ABS的融资在实施过程中涉及证券、非银行金融业等等,加大了操作的难度。因此,应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让体育场馆ABS的融资动作在规范中进行。
ABS融资的风险。任何可能影响经营收益和减少资产的事件都会带来风险。同样,体育场馆ABS的融资也有它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金融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我国资产“真实销售”尚未得到认可、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不完善、利率没有市场化,这些都会给ABS融资带来风险。体育场馆ABS的融资应该成立一个专业顾问小组,将参与方的信用、融资文件、担保协议与金融、法律、行政统一进行监管,将可能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
体育场馆ABS的融资还应该考虑到我国的区域性。我国证券化发展的不平衡呈现地域的差异性,沿海的一些大中城市金融市场较发达,制度相对完善;而中西部地区直接进行体育场馆的ABS融资时机还很不成熟。
参考文献:
[1]倪刚:我国体育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行机制研究[J] .体育科学, 2005(8)
[2]廖理朱正芹:《从金融产品创新看美国体育场馆融资》[J].国际经济评论,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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