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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房工程结构封顶之后,通常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会相对松懈、但这个阶段正是各专业施工工序交叉严重而复杂的时期,而在这个时期安全问题往往是安全隐患较多,安全责任不清,安全警惕性淡漠,即便没有爆发出大问题,但小问题和小隐患总是层出不穷,直接威胁到工程的施工安全。
关键词:房建工程;封顶后期;安全管理
房建工程主体封顶后,施工企业合同约定的总工程量基本上是完成70%以上,工程随即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此阶段的工程施工特点是: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而且,装修、设备分包单位实质上通常是由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的,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从实际上是平级的,不能再制度上和经济上约束分包单位,因此,正是这一特殊阶段的工程管理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同时也是事故的多发阶段。
一、房建工程封顶后期常见的安全隐患
1.在房建工程封顶后期,脚手架连墙件、内档防护及室外幕墙等装饰常被安装单位擅自拆除。脚手架连墙件的拆除会严重影响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内档防护被拆除,则使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形成高达十几米甚至数十米以上的空洞,成为高处坠落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
2.任意拆除脚手架杆件或搬走脚手板,以及脚手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对脚手架的安全使用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3.施工用电管理混乱,多个施工单位合用一个配电箱,造成超负荷和线路负载不均衡。在用电过程中,有的不用插头而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有的使用花线、护套线作行线,随地乱拖电线电缆。有的不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护”的规定,而直接从分配电箱接电至用电设备。有的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超过规范规定等,严重影响用电安全。
4.现场用火管理混乱,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随意进行气割、电焊等明火作业,甚至在明火作业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
5.在同一作业区域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人多手杂,管理无序。
二、房建工程封顶后期存在上述安全隐患的原因
1.建筑施工单位直接或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对这些直接或间接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没有管理责任,二无法进行实际到位的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结构封顶以后,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施工管理架构大部分管理人员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管理更为薄弱,许多方面基本上无人管理。
3.各参与建筑工程的企业之间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权、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多数情况在转包工程或分包工程时都没有设备及设施使用及维护责任。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体系,各参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三、房建工程封顶后期安全管理对策
1.加强房建工程封顶后期的总体协调。首先,应在交错复杂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多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織,由发包企业在建设单位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己应当主动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缺席惩罚条例等;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通过总召集协调会议解决下列问题:①由总体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方企业的施工进度,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②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和潜在隐患控制;③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④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⑤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情况,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专人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强化落实安全责任。首先是总承包企业应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行之有效的责任制,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工程分包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时时在岗在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企业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源的动态管理。
(1)临边及“四口”的防护
房建工程封顶后期由于工种多,人员杂,施工管理不到位,临边及“四口”防护容易遭到破坏,未能及时恢复维护,留下较大的安全隐患,此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安排人员处理,并进行整改。
(2)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的管理
在房建工程封顶后期,电器、机械设备已运行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有些零配件已损坏,如果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检查、保养,很容易出现触电事故及机械伤害事故。如,漏电保护器失灵,机械设备带病作业,用电线路乱拉乱搭等。对此,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现场电工及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日常巡查及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外架及高空作业
到了房建工程封顶后期,外架安全网、脚手板、拉结杆件等都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如果不能及时更换及维护,将留下难以估计的安全隐患。对此,要求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安排人员进行这些设备的更换及维护,消除隐患。
(4)物料提升机
房建工程封顶后期,物料提升机已经运行相当长时间,有些配置(如超高限位装置、停靠装置、进出口防护门、卸料平台防护门等)已经失灵,如果不能及时进行更换及维修,极容易出事故。对此,要求维修人员应经常检查维修。
四、建筑工程后期安全管理建议
1.建筑工程施工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2.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除建筑企业直接发包工程而造成的安全监管盲区。目前,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发包分部分項工程的情况较为普遍。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仅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做出了规定,对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未作规定,客观上造成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协调管理的盲区,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3.在建筑工程房建工程封顶后期阶段,要确保建筑房建工程封顶后期的安全生产,必须在“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和“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总体协调责任”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在当前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困难较大的情况下,采取后者较为现实。政府应当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分包,谁负责协调”的原则,落实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协调责任,促使建设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使建筑工程房建工程封顶后期生产安全管理走向有序、规范,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关键词:房建工程;封顶后期;安全管理
房建工程主体封顶后,施工企业合同约定的总工程量基本上是完成70%以上,工程随即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此阶段的工程施工特点是: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而且,装修、设备分包单位实质上通常是由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的,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从实际上是平级的,不能再制度上和经济上约束分包单位,因此,正是这一特殊阶段的工程管理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同时也是事故的多发阶段。
一、房建工程封顶后期常见的安全隐患
1.在房建工程封顶后期,脚手架连墙件、内档防护及室外幕墙等装饰常被安装单位擅自拆除。脚手架连墙件的拆除会严重影响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内档防护被拆除,则使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形成高达十几米甚至数十米以上的空洞,成为高处坠落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
2.任意拆除脚手架杆件或搬走脚手板,以及脚手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对脚手架的安全使用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3.施工用电管理混乱,多个施工单位合用一个配电箱,造成超负荷和线路负载不均衡。在用电过程中,有的不用插头而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有的使用花线、护套线作行线,随地乱拖电线电缆。有的不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护”的规定,而直接从分配电箱接电至用电设备。有的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超过规范规定等,严重影响用电安全。
4.现场用火管理混乱,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随意进行气割、电焊等明火作业,甚至在明火作业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
5.在同一作业区域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人多手杂,管理无序。
二、房建工程封顶后期存在上述安全隐患的原因
1.建筑施工单位直接或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对这些直接或间接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没有管理责任,二无法进行实际到位的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结构封顶以后,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施工管理架构大部分管理人员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管理更为薄弱,许多方面基本上无人管理。
3.各参与建筑工程的企业之间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权、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多数情况在转包工程或分包工程时都没有设备及设施使用及维护责任。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体系,各参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三、房建工程封顶后期安全管理对策
1.加强房建工程封顶后期的总体协调。首先,应在交错复杂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多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織,由发包企业在建设单位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己应当主动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缺席惩罚条例等;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通过总召集协调会议解决下列问题:①由总体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方企业的施工进度,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②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和潜在隐患控制;③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④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⑤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情况,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专人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强化落实安全责任。首先是总承包企业应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行之有效的责任制,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工程分包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时时在岗在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企业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源的动态管理。
(1)临边及“四口”的防护
房建工程封顶后期由于工种多,人员杂,施工管理不到位,临边及“四口”防护容易遭到破坏,未能及时恢复维护,留下较大的安全隐患,此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安排人员处理,并进行整改。
(2)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的管理
在房建工程封顶后期,电器、机械设备已运行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有些零配件已损坏,如果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检查、保养,很容易出现触电事故及机械伤害事故。如,漏电保护器失灵,机械设备带病作业,用电线路乱拉乱搭等。对此,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现场电工及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日常巡查及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外架及高空作业
到了房建工程封顶后期,外架安全网、脚手板、拉结杆件等都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如果不能及时更换及维护,将留下难以估计的安全隐患。对此,要求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安排人员进行这些设备的更换及维护,消除隐患。
(4)物料提升机
房建工程封顶后期,物料提升机已经运行相当长时间,有些配置(如超高限位装置、停靠装置、进出口防护门、卸料平台防护门等)已经失灵,如果不能及时进行更换及维修,极容易出事故。对此,要求维修人员应经常检查维修。
四、建筑工程后期安全管理建议
1.建筑工程施工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2.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除建筑企业直接发包工程而造成的安全监管盲区。目前,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发包分部分項工程的情况较为普遍。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仅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做出了规定,对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未作规定,客观上造成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协调管理的盲区,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3.在建筑工程房建工程封顶后期阶段,要确保建筑房建工程封顶后期的安全生产,必须在“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和“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总体协调责任”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在当前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困难较大的情况下,采取后者较为现实。政府应当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分包,谁负责协调”的原则,落实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协调责任,促使建设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使建筑工程房建工程封顶后期生产安全管理走向有序、规范,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