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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孩子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尚处于启蒙阶段,“是”与“非”常以自己的满足或愉快为标准,很少顾及他人的评价。表现为任性。孩子最初的任性,一般带有试探性。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父母对孩子的任性哭闹一味迁就,就会使任性哭闹与达到不合理要求之间形成一定的条件联系,并逐渐养成任性的不良习惯。请看下面的例子:
妈妈叫4岁的青青吃饭,他说:“不吃。”妈妈说:“那就下面条吧!”他仍说:“不吃!我要吃包子。”包子买回来后,青青咬了一口,就把包子往地上一扔,说:“不好吃。”在旁的爸爸生气了,责骂青青,青青放声大哭。妈妈说:“青青不要哭,喉咙要哭哑的。”而青青却越哭越厉害。妈妈又说:“爸爸坏,我再去重买。”青青说:“我要吃蛋糕。”妈妈附和道:“好,好,不要包子要蛋糕。”
在一家百货商店的玩具柜前,3岁的小明赖着不走,看到小熊就非买不可。妈妈说:“我们家已经有长毛兔、狮子狗……这只小熊又贵又不好看,就不买吧!”小明就一边哭闹一边打妈妈。劝他、哄他都不行。最后,妈妈只好把小熊买下。
5岁的兰兰吃过蛋筒,看到邻居家的孩子在吃冰淇淋,也要吃,妈妈说:“快吃午饭了,冷饮吃得太多会肚子痛的,不能再买了。”兰兰就哭闹起来。奶奶帮她:“兰兰不哭,妈妈不买奶奶买。”兰兰说:“妈妈坏,奶奶好。”两人一起上街去了。
以上情况都发生在家里或父母身边。说明家长的教育态度对孩子的任性行为有直接的联系。据调查,在家很任性的幼儿占32.7%,而其中只有10%在幼儿园也表现出任性行为。同一个孩子,为什么在幼儿园里或老师面前很少或比较少地发生任性行为呢?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最重要的一点,在于父母的态度和方法。其主要表现是:
一、无原则的迁就顺从。孩子想要什么就给什么,想打谁就打谁。这在独生幼儿家庭中显得更加突出。
二、家庭中缺乏明确的行为要求,遇事不分青红皂白,父母高兴时就答应,不高兴时就打骂孩子,没有是非原则,孩子自然分不清合理要求与不合理要求,一切凭感情用事。
三、父母或家庭其他成员对孩子的要求不一致。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爸爸打,妈妈护,爷爷、奶奶出来打圆场”的情况,更有甚者,有时成人的意见不一致,在孩子面前相互争吵,责怪。这样,不仅有损父母权威形象,抵消教育效果,还会使孩子更加任性并学会察言观色,利用一些人的力量抵制正确的教育意见。
怎样帮助孩子纠正任性呢?
纠正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应因人而异,不能千篇一律。
一、捕捉任性的苗头,抓“早”抓“小”,重视和正确处理孩子第一次任性的表现。对于孩子的正当愿望与要求,可以尽量满足,但要适当延缓,训练孩子自我控制的能力;而对于难以达到的不适当要求,决不能表示迁就顺从,孩子哭闹时,父母不能表示半点犹豫、让步。因为有了第一次退让,就会引来第二次哭闹。应直截了当地告诉孩子:“爸爸、妈妈不会答应,再哭也没用。”“你这样哭闹,我听不清楚你要什么,等你哭完了再说吧!”当任性行为刚开始冒头时,就应坚决拒绝,严肃认真地和孩子谈话,说明不能这样做的理由。当几次哭闹都达不到目的后,孩子也就会改变策略,不再坚持了。
二、采取正面教育,树立榜样行为,建立吃、穿、用等方面的基本规矩。父母通过讲故事、看图书、教儿歌或表扬邻居家孩子的一些好行为等,给孩子提出明确的行为要求,如上街买东西前要经过协商,说定要买什么,不能临时出主意等等。通过一些故事,使幼儿知道不听话,爱哭闹、贪心不足不是好孩子的行为,会得到坏结果。在冲突发生时,适当利用这些教育内容暗示、提醒儿童,可增强自觉性:冲突平息以后,不要轻易放过时机,还要对孩子讲清道理,举例比较结果,以免再犯。学龄前3—6岁儿童,情绪容易冲动,意志力不强,发脾气时,孩子的大脑处于极度兴奋激动状态,不容易接受成人的意见,成人可暂时离开,不要用简单粗暴的打骂办法来压制孩子,以免表面奏效,后患更甚。为了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和孩子的谈话宜单独进行。
三、引导孩子的注意力,避免过多的直接顶撞,年龄较小的幼儿,父母可以采用一些方法转移其注意力,发现任性即将发作时可采取预防措施。如提出一些有趣的问题,一些其他活动的建议,引导孩子唱歌、散步等。例如两岁的冬冬要拿小木棍去敲煤气罐,妈妈制止他,他偏要敲。妈妈把他抱走,对他说:“煤气罐不能敲,弄不好要爆炸的。”他不听,偏要敲。父母若突然大喊一声:“这里的椅腿坏了,小师傅,请你帮我敲敲正吧!谢谢你!”这样就可把他的破坏欲望转变为有益的游戏。
四、爱的表示也要有张有弛,有冷有热。当孩子故意做出一些不好的动作时,不能表示赞许、支持。父母要立即严肃地指出:“这样做,爸爸、妈妈不喜欢。”也可以暂时离开,不责骂也不欣赏,让他受冷落,孤独一会儿。他闹一阵,而没人理睬,累了也就乏味了,自会体会到妈妈疼爱的可贵,学会调节自己的行为,提高情感控制能力,逐步改变任性的缺点。事实证明,在那些过分疼爱子女,百依百顺的父母面前,孩子最任性,常常与家长对着干;而那些感情表达有理有节的父母面前,孩子比较听话,文明礼貌行为较好。
五、家庭成员对孩子的教育态度要一致。如果意见不一,应在事后交换意见,协商对策,千万不能在孩子面前相互争论、指责,或者轻易改变决定。不能让孩子有机可乘,不让个别人的软弱成为孩子实现不合理要求的突破口。
每一个家长都应从关心孩子健康成长出发,注意引导。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培养孩子约束自己行为的习惯,增强自我控制的能力,纠正任性的不良行为。
(编辑 杨小石)
妈妈叫4岁的青青吃饭,他说:“不吃。”妈妈说:“那就下面条吧!”他仍说:“不吃!我要吃包子。”包子买回来后,青青咬了一口,就把包子往地上一扔,说:“不好吃。”在旁的爸爸生气了,责骂青青,青青放声大哭。妈妈说:“青青不要哭,喉咙要哭哑的。”而青青却越哭越厉害。妈妈又说:“爸爸坏,我再去重买。”青青说:“我要吃蛋糕。”妈妈附和道:“好,好,不要包子要蛋糕。”
在一家百货商店的玩具柜前,3岁的小明赖着不走,看到小熊就非买不可。妈妈说:“我们家已经有长毛兔、狮子狗……这只小熊又贵又不好看,就不买吧!”小明就一边哭闹一边打妈妈。劝他、哄他都不行。最后,妈妈只好把小熊买下。
5岁的兰兰吃过蛋筒,看到邻居家的孩子在吃冰淇淋,也要吃,妈妈说:“快吃午饭了,冷饮吃得太多会肚子痛的,不能再买了。”兰兰就哭闹起来。奶奶帮她:“兰兰不哭,妈妈不买奶奶买。”兰兰说:“妈妈坏,奶奶好。”两人一起上街去了。
以上情况都发生在家里或父母身边。说明家长的教育态度对孩子的任性行为有直接的联系。据调查,在家很任性的幼儿占32.7%,而其中只有10%在幼儿园也表现出任性行为。同一个孩子,为什么在幼儿园里或老师面前很少或比较少地发生任性行为呢?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最重要的一点,在于父母的态度和方法。其主要表现是:
一、无原则的迁就顺从。孩子想要什么就给什么,想打谁就打谁。这在独生幼儿家庭中显得更加突出。
二、家庭中缺乏明确的行为要求,遇事不分青红皂白,父母高兴时就答应,不高兴时就打骂孩子,没有是非原则,孩子自然分不清合理要求与不合理要求,一切凭感情用事。
三、父母或家庭其他成员对孩子的要求不一致。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爸爸打,妈妈护,爷爷、奶奶出来打圆场”的情况,更有甚者,有时成人的意见不一致,在孩子面前相互争吵,责怪。这样,不仅有损父母权威形象,抵消教育效果,还会使孩子更加任性并学会察言观色,利用一些人的力量抵制正确的教育意见。
怎样帮助孩子纠正任性呢?
纠正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应因人而异,不能千篇一律。
一、捕捉任性的苗头,抓“早”抓“小”,重视和正确处理孩子第一次任性的表现。对于孩子的正当愿望与要求,可以尽量满足,但要适当延缓,训练孩子自我控制的能力;而对于难以达到的不适当要求,决不能表示迁就顺从,孩子哭闹时,父母不能表示半点犹豫、让步。因为有了第一次退让,就会引来第二次哭闹。应直截了当地告诉孩子:“爸爸、妈妈不会答应,再哭也没用。”“你这样哭闹,我听不清楚你要什么,等你哭完了再说吧!”当任性行为刚开始冒头时,就应坚决拒绝,严肃认真地和孩子谈话,说明不能这样做的理由。当几次哭闹都达不到目的后,孩子也就会改变策略,不再坚持了。
二、采取正面教育,树立榜样行为,建立吃、穿、用等方面的基本规矩。父母通过讲故事、看图书、教儿歌或表扬邻居家孩子的一些好行为等,给孩子提出明确的行为要求,如上街买东西前要经过协商,说定要买什么,不能临时出主意等等。通过一些故事,使幼儿知道不听话,爱哭闹、贪心不足不是好孩子的行为,会得到坏结果。在冲突发生时,适当利用这些教育内容暗示、提醒儿童,可增强自觉性:冲突平息以后,不要轻易放过时机,还要对孩子讲清道理,举例比较结果,以免再犯。学龄前3—6岁儿童,情绪容易冲动,意志力不强,发脾气时,孩子的大脑处于极度兴奋激动状态,不容易接受成人的意见,成人可暂时离开,不要用简单粗暴的打骂办法来压制孩子,以免表面奏效,后患更甚。为了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和孩子的谈话宜单独进行。
三、引导孩子的注意力,避免过多的直接顶撞,年龄较小的幼儿,父母可以采用一些方法转移其注意力,发现任性即将发作时可采取预防措施。如提出一些有趣的问题,一些其他活动的建议,引导孩子唱歌、散步等。例如两岁的冬冬要拿小木棍去敲煤气罐,妈妈制止他,他偏要敲。妈妈把他抱走,对他说:“煤气罐不能敲,弄不好要爆炸的。”他不听,偏要敲。父母若突然大喊一声:“这里的椅腿坏了,小师傅,请你帮我敲敲正吧!谢谢你!”这样就可把他的破坏欲望转变为有益的游戏。
四、爱的表示也要有张有弛,有冷有热。当孩子故意做出一些不好的动作时,不能表示赞许、支持。父母要立即严肃地指出:“这样做,爸爸、妈妈不喜欢。”也可以暂时离开,不责骂也不欣赏,让他受冷落,孤独一会儿。他闹一阵,而没人理睬,累了也就乏味了,自会体会到妈妈疼爱的可贵,学会调节自己的行为,提高情感控制能力,逐步改变任性的缺点。事实证明,在那些过分疼爱子女,百依百顺的父母面前,孩子最任性,常常与家长对着干;而那些感情表达有理有节的父母面前,孩子比较听话,文明礼貌行为较好。
五、家庭成员对孩子的教育态度要一致。如果意见不一,应在事后交换意见,协商对策,千万不能在孩子面前相互争论、指责,或者轻易改变决定。不能让孩子有机可乘,不让个别人的软弱成为孩子实现不合理要求的突破口。
每一个家长都应从关心孩子健康成长出发,注意引导。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培养孩子约束自己行为的习惯,增强自我控制的能力,纠正任性的不良行为。
(编辑 杨小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