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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对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参与实施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合作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如出现违反国内及合作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国际公约、联合国决议,危害国家声誉利益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