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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生雷梦佳和同学打架,老师发动全班同学投票,决定是让她留下学习还是请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在得知大部分同学投票建议自己回家接受家庭教育后,15岁花季少女留下遗言,投渠自杀。
网上一时众说纷纭,不约而同将矛头指向自主管理和集体教育。比如有人质疑:学生自主管理的底线在哪里?一群未成年人能否决定一个未成年人的命运?为什么自主管理和集体教育的“龙种”到了雷梦佳的班级就成了“跳蚤”?
我也曾遇到过让全班同学决定一个学生去留问题的案例。学生佳佳旷课、撒谎、借钱不还、打架……犯下了很多错误,她本来本学期才上了两周的课,说一声要走,连招呼也不打,就把自己的学习用具搬走了,说要退学,在回家一段时间后,却又要回来……
那天佳佳妈妈一大早打来电话,说:“老师,佳佳已经回学校了,您让她进班吧!”我只感觉心头的急如滚开的水,噗噗向上冒。
我很清楚,现在的问题不是佳佳是否能回来,而是她如何回来。她曾经违反过多少纪律啊!几次烂醉如泥,借钱不还,撒谎成癖,旷课迟到,更严重的,是她有离家出走的习惯。如果就这么让她轻松回来,她怎能接受教训?其他学生向她学习,违反了纪律,我怎么处理?一旦她再次离校出走,我怎能承担得起如此责任?
来到班里,我毫不隐瞒自己的焦虑,对学生说:“佳佳又要回来了!本来她家经济拮据,父母不想让她上学,但她铁了心要来学校,所以……”我把真诚的眼光投向学生:“说句实话,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按照我们的校规,她早应被开除,但她是那样渴望回到这里,学校领导也没有开除她的打算……班级,应该是大家的班级,佳佳能不能回来,我想听同学们的意见。如果大家认为她该走,我决不留她;如果大家认为她该留,说一个留她的理由和方法来……”
学生意见收上来,结果不出我所料,有效票数40张(有同学当时不在教室),25人同意她留下来,但需要接受一定惩罚,以此为戒;15人不赞成她回来,因为她已经是三番五次地违反纪律了。
这样的结果正是我所希望的(事实上,我根本就没有决定佳佳去留的权力,只要她想回来,学校没有不收的)。但是,我不能明说。天知道!如果不经过选票,由我将“佳佳应该留下来”这句话说出,依我们班那群辣妹子的脾气,私下里的议论会如暴雪天的雪花般纷飞,班级邪风也会如热带雨林的植物般疯长。所以,我选择让她们投票决定。从另一方面讲,也是希望我的学生学会多方面考虑问题,并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
但是,集体教育若仅仅停留在这里,还是不够的。我要把每一件事情,都当成一个教育的契机。接下来,我把赞成佳佳回来的同学写下的原因读给同学们听:
“我很理解老师的处境。佳佳违反纪律,不能不罚,但也不能撇下她。您让她回来吧!学校毕竟比社会好些,她走出去肯定会越来越歪的。您可以给她一些处罚,别让同学们感觉您护着她,也不能让大家觉得过分。要给其他同学一个警告,避免再犯。”
“老师您在佳佳身上下的工夫够深了,这都是为了她好。我希望她能回来,更希望她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让她回来吧!毕竟她是学生。但进来之前必须和她说好条件,否则就再让她离开,就像菁菁当初一样,必须让她遵守班规。”
“我认为这件事应该取决于她自己,让她在这个班里试待一个月,如果还不行,那就……这些必须让学校领导做个见证。佳佳这个人应该是挺不错的,如果她自己能坚持,应该很出色。所以我希望您再给她一个机会。”
“还是让她来吧!要不老师您夹在中间也挺为难的。”
“来!佳佳本质是好的,只是懒散惯了,老师您再努力试试吧!”
读完这些,我真诚地说:“谢谢同学们。谢谢那些反对佳佳回来的同学,你们坚持了原则;谢谢那些赞成佳佳回来的同学,你们有着宽广的胸怀和爱心!我相信你们的心和老师的心一样,对佳佳充满了关心、期待。你们现在就把对佳佳的关心和期望写下来,等佳佳一回来,我们就送给她,好吗?”
……
也许有的老师会说:“一旦学生的投票和雷梦佳的情况一样,是多数人不赞成佳佳回来呢?到那时你怎么办?”
万事的形成皆是有因的。从心理学家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论来看,反对佳佳回来的学生,道德发展处于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第二个“习俗水平”的第二阶段,即:
处于这一阶段的个体开始从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来思考什么行为是正确的,认识到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当遵守全社会共同约定的某些行为准则,即强调对法律和权威的服从。
赞成佳佳回来的学生,处于柯尔伯格道德发展的第三水平——后习俗水平,即五、六两个阶段:
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定向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个体,认识到法律不再是死板的、一成不变的条文,可以通过共同协商和民主的程序来改变。如果一个人感到法律有失公平,就有权利通过正当途径说服别人改变法律。
第六阶段:普遍道德原则的定向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个体,其认识超越了法律,认为除了法律以外,还有诸如生命的价值、全人类的正义、个人的尊严等更高的道德原则。
我们只有深刻理解了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并清楚自己的学生正处在哪个道德发展阶段,才能对学生、对班级进行有效的引导。换句话说,就是引导学生的道德向柯尔伯格的“后习俗水平”努力。在集体舆论健康的班级里,大多数学生的道德评价、是非判断与班主任是一致的。班主任也正因为如此,可以坦然自若地尊重学生们的选择。表面上看,教师对学生的选择“放任自流”,而实际上教师已通过平时的教育引导,不露痕迹地决定了学生们的正确选择——教育者的智慧与艺术正在于此!
我不但让学生投票,还写出了投票的原因,即为什么反对她回来?又为什么赞成她返校?因为学生毕竟单纯,很多时候思索片面,这一个“为什么”就是引导他们理智一些,深刻一些,多做换位思考,避免了集体无意识的弊端。
雷梦佳的父亲认为:“……老师如果是打她(雷梦佳)一顿,她也不会投河,关键是学生投票,伤了孩子自尊……”
其实,雷梦佳的老师组织学生投票得出这样的结果后,也不算什么棘手的事情,老师依然可以组织学生写下他们对雷梦佳的期望和关心(投票建议她回家接受家庭教育,难道就是不关心她吗?对很多孩子的习惯养成,本来就需要一定的奖惩)。培养孩子是家长和老师共同的责任,让雷梦佳回家冷静一下,接受父母的教诲,也是一种教育方式。但如果这样补充一下措施,雷梦佳也许就不会感觉自己在学校里孤独无助,脸上无光了。
(河南郑州科技工业学校 李 迪)
网上一时众说纷纭,不约而同将矛头指向自主管理和集体教育。比如有人质疑:学生自主管理的底线在哪里?一群未成年人能否决定一个未成年人的命运?为什么自主管理和集体教育的“龙种”到了雷梦佳的班级就成了“跳蚤”?
我也曾遇到过让全班同学决定一个学生去留问题的案例。学生佳佳旷课、撒谎、借钱不还、打架……犯下了很多错误,她本来本学期才上了两周的课,说一声要走,连招呼也不打,就把自己的学习用具搬走了,说要退学,在回家一段时间后,却又要回来……
那天佳佳妈妈一大早打来电话,说:“老师,佳佳已经回学校了,您让她进班吧!”我只感觉心头的急如滚开的水,噗噗向上冒。
我很清楚,现在的问题不是佳佳是否能回来,而是她如何回来。她曾经违反过多少纪律啊!几次烂醉如泥,借钱不还,撒谎成癖,旷课迟到,更严重的,是她有离家出走的习惯。如果就这么让她轻松回来,她怎能接受教训?其他学生向她学习,违反了纪律,我怎么处理?一旦她再次离校出走,我怎能承担得起如此责任?
来到班里,我毫不隐瞒自己的焦虑,对学生说:“佳佳又要回来了!本来她家经济拮据,父母不想让她上学,但她铁了心要来学校,所以……”我把真诚的眼光投向学生:“说句实话,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按照我们的校规,她早应被开除,但她是那样渴望回到这里,学校领导也没有开除她的打算……班级,应该是大家的班级,佳佳能不能回来,我想听同学们的意见。如果大家认为她该走,我决不留她;如果大家认为她该留,说一个留她的理由和方法来……”
学生意见收上来,结果不出我所料,有效票数40张(有同学当时不在教室),25人同意她留下来,但需要接受一定惩罚,以此为戒;15人不赞成她回来,因为她已经是三番五次地违反纪律了。
这样的结果正是我所希望的(事实上,我根本就没有决定佳佳去留的权力,只要她想回来,学校没有不收的)。但是,我不能明说。天知道!如果不经过选票,由我将“佳佳应该留下来”这句话说出,依我们班那群辣妹子的脾气,私下里的议论会如暴雪天的雪花般纷飞,班级邪风也会如热带雨林的植物般疯长。所以,我选择让她们投票决定。从另一方面讲,也是希望我的学生学会多方面考虑问题,并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
但是,集体教育若仅仅停留在这里,还是不够的。我要把每一件事情,都当成一个教育的契机。接下来,我把赞成佳佳回来的同学写下的原因读给同学们听:
“我很理解老师的处境。佳佳违反纪律,不能不罚,但也不能撇下她。您让她回来吧!学校毕竟比社会好些,她走出去肯定会越来越歪的。您可以给她一些处罚,别让同学们感觉您护着她,也不能让大家觉得过分。要给其他同学一个警告,避免再犯。”
“老师您在佳佳身上下的工夫够深了,这都是为了她好。我希望她能回来,更希望她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让她回来吧!毕竟她是学生。但进来之前必须和她说好条件,否则就再让她离开,就像菁菁当初一样,必须让她遵守班规。”
“我认为这件事应该取决于她自己,让她在这个班里试待一个月,如果还不行,那就……这些必须让学校领导做个见证。佳佳这个人应该是挺不错的,如果她自己能坚持,应该很出色。所以我希望您再给她一个机会。”
“还是让她来吧!要不老师您夹在中间也挺为难的。”
“来!佳佳本质是好的,只是懒散惯了,老师您再努力试试吧!”
读完这些,我真诚地说:“谢谢同学们。谢谢那些反对佳佳回来的同学,你们坚持了原则;谢谢那些赞成佳佳回来的同学,你们有着宽广的胸怀和爱心!我相信你们的心和老师的心一样,对佳佳充满了关心、期待。你们现在就把对佳佳的关心和期望写下来,等佳佳一回来,我们就送给她,好吗?”
……
也许有的老师会说:“一旦学生的投票和雷梦佳的情况一样,是多数人不赞成佳佳回来呢?到那时你怎么办?”
万事的形成皆是有因的。从心理学家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论来看,反对佳佳回来的学生,道德发展处于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第二个“习俗水平”的第二阶段,即:
处于这一阶段的个体开始从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来思考什么行为是正确的,认识到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当遵守全社会共同约定的某些行为准则,即强调对法律和权威的服从。
赞成佳佳回来的学生,处于柯尔伯格道德发展的第三水平——后习俗水平,即五、六两个阶段:
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定向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个体,认识到法律不再是死板的、一成不变的条文,可以通过共同协商和民主的程序来改变。如果一个人感到法律有失公平,就有权利通过正当途径说服别人改变法律。
第六阶段:普遍道德原则的定向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个体,其认识超越了法律,认为除了法律以外,还有诸如生命的价值、全人类的正义、个人的尊严等更高的道德原则。
我们只有深刻理解了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并清楚自己的学生正处在哪个道德发展阶段,才能对学生、对班级进行有效的引导。换句话说,就是引导学生的道德向柯尔伯格的“后习俗水平”努力。在集体舆论健康的班级里,大多数学生的道德评价、是非判断与班主任是一致的。班主任也正因为如此,可以坦然自若地尊重学生们的选择。表面上看,教师对学生的选择“放任自流”,而实际上教师已通过平时的教育引导,不露痕迹地决定了学生们的正确选择——教育者的智慧与艺术正在于此!
我不但让学生投票,还写出了投票的原因,即为什么反对她回来?又为什么赞成她返校?因为学生毕竟单纯,很多时候思索片面,这一个“为什么”就是引导他们理智一些,深刻一些,多做换位思考,避免了集体无意识的弊端。
雷梦佳的父亲认为:“……老师如果是打她(雷梦佳)一顿,她也不会投河,关键是学生投票,伤了孩子自尊……”
其实,雷梦佳的老师组织学生投票得出这样的结果后,也不算什么棘手的事情,老师依然可以组织学生写下他们对雷梦佳的期望和关心(投票建议她回家接受家庭教育,难道就是不关心她吗?对很多孩子的习惯养成,本来就需要一定的奖惩)。培养孩子是家长和老师共同的责任,让雷梦佳回家冷静一下,接受父母的教诲,也是一种教育方式。但如果这样补充一下措施,雷梦佳也许就不会感觉自己在学校里孤独无助,脸上无光了。
(河南郑州科技工业学校 李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