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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这份文件既表明了国资委对以往的MBO改制效果的承认,也显示了国资委对未来合法MBO放行的态度。它表明,在历经混乱、治理与争议,2003年3月又被财政部紧急叫停之后,中国的MBO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必将带动中小企业新一轮的管理层对国有企业产权的收购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