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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兰成写过一本《禅是一枝花》,我想他若是爱吃,再写一本《馋是一枝花》,也是个极妙的名字。可惜,他是不爱吃的;至少,是没那么爱吃的。
张爱玲晚年写自传小说《小团圆》,其中的九莉和邵之雍,自然便是张爱玲与胡兰成。书中写到吃的地方甚多,比如韩妈在冬天给九莉溶麦芽糖吃,她看到棕色的胶质映着日光像只金蛇一扭一扭;比如九莉第一次吃石榴,感觉里面像一颗颗美丽的红水晶骰子。只是独独在写九莉和之雍约会时,似乎不曾吃过一次饭。看史料,张爱玲倒是时常带胡兰成去上海街头吃小吃,书中未写,或许是张爱玲觉得这些“小确幸”不如她想写的“小团圆”要紧。书中两人在一起唯一一次出现食物,是九莉打胎,邵之雍没事人一般,到对过烤鸡店买了一只,九莉正肚子疼得翻江搅海,吃不下,邵之雍自己吃得津津有味——好一个薄情人。
看胡兰成的著作,很少提到餐馆的名字,写的多是童年时的饮食印象。他是浙江嵊县胡村人,农家子弟,吃东西并不挑剔,用“舌尖体”来说,吃的都是自然的馈赠。胡村盛产竹笋,胡兰成便爱吃竹笋,童年的嬉戏多是去溪边拔乌筱笋。他对吃笋颇有心得,说燕笋比毛笋好吃,但毛笋若煮得欠透,吃了喉咙会不舒服。毛笋干却好,要晒成肉桂色,盐味淡的最上等,六月炎天拿来下饭最为清口。毛笋还是送礼的好东西,端午节前后,妇人归宁或女婿看岳丈,都会挑一担毛笋到堂前。秋天则是吃鞭笋的时节,拣沙土坟裂处掘下去,会看到洁白如玉的鞭笋,挖出来给母亲煮榨面,招待客人。胡兰成的五哥想出一个法子,用两只酒瓮覆住竹笋,那笋在瓮里不见天日,长得很大仍是极嫩的黄芽笋。母亲看到不悦,说这是罪过,要让它自然长大,作了肴馔才会有日月风露的味道。
乡村人惜物,像城里人那样吃雏鸡乳猪是不可能发生的,胡村人更是什么都要等长成了才拿来派用场,蚕豆须得等到荚里的豆粒七分饱满才摘来吃,甚至谷雨前才能品到的雨前茶,虽然味道极香,也只是少量摘取,作为待客之用,自己是万万舍不得喝的。
胡兰成自幼家教极严,尤其饮食之道,更有诸多规矩,例如小孩不许吃独食,不许霸占好菜,不许霸占座位,等等等等。窃以为,或许这也是他成年之后对吃没有太多兴趣的原因之一。家人从小教育他小孩不可嘴馋,因为女子嘴馋容易失节,男人嘴馋容易夺志,所以三餐之外坚决不可吃零食。又说小孩不可嘴刁,拣食吃的小孩会营养不良。胡家除了过节及待客,平日里通常只是三四碗腌菜干菜。唯独胡兰成的父亲不时在菜品上想些花样,落霜的早晨,他会去后园割株卷心黄芽菜,放在饭镬里蒸,吃的时候只加酱油,味道鲜美无匹。清晨有新鲜羊肉卖时,他会去买来煮熟,吃的时候亦是只蘸酱油。又或者找只大宣花碗,里面放上猪油、酱油与葱花,然后拿到桥头豆腐店,花一个铜元冲一大碗豆腐脑。夏天则吃蒸霉千张,锅盖一掀,香气扑鼻。胡父在饮食之道上崇尚天然本味,算得上个中高手。《阿含经》里写:“如来所食,乃天人馔。”在胡兰成看来,还不及他们家中的世俗饮食来的真实。
胡兰成后来离开嵊县,去绍兴求学,爱上了这里的老酒和绍兴鸡:“绍兴老酒有名,又越鸡极嫩。”绍兴鸡吃酒糟长大,皮薄肉嫩,鲜美异常。可他似乎也只是说说,之后并没有再见他提起过绍兴鸡。老年的胡兰成,把从日本带回的糖果装到皮箱里,放在床底下,对侄孙女说:“不要动我的皮箱!”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式的警告,不是贪嘴,更像是祖孙二人心知肚明的小游戏。
梁实秋有一篇《馋》,说埃及废王法鲁克,每天早餐吃二十个荷包蛋,这不能叫馋,只是放肆。“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甚至,它还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馋,是一种“执”,一种宁缺毋滥的坚守。胡兰成似乎不具备这种特质,他的惯用语式是“她是好的,她亦是好的”,没有这份“执”,也难怪他不馋了。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