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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法律理解为社会生活的形式,那么作为‘形式的法律’的程序法,则是这种形式的形式,它如同桅杆顶尖,对船身最轻微的运动也会作出强烈的摆动。”基于程序法有如此作用,中国在法治建设过程中逐渐重视程序法的作用。在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对个人权利,而且是对个人生命、自由和财产等基本人权的影响巨大。依据中国的具体情况,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是要规范和重新调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中国刑事程序法的变革对于“依法治国”的推进极具象征意义和实际意义。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中较早进行并颇受各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