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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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网站10月8日讯】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国能安全〔2016〕261号),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办法》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非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行为,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制定本办法。 [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 website Oct. 8 hearing] On September 26, the 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 issued the Hydropower Dam Safety Information Reporting Methods (Guoneng Safety [2016] No. 261) and required the relevant units to comply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The text of the Measures is as follows: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Article 1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non-site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dam of a hydropower station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dam) and regulate the submission of dam safety information, according to the Regulation 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Dam Operation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rder No. 23),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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