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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市公路局、委质监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公路设计企业从业行为,加强设计企业的信用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及《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已经我委2014年委主任办公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法制办登记审查通过(渝文审(2014)25号),现将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