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我国干部职务犯罪出现了低龄化倾向,过去常见的“59岁现象”不再突出,35岁以下干部已经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群体,这就是所谓的“35岁现象”。“35岁现象”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35岁以下干部群体职务犯罪以贪污、受贿为主,涉案金额普遍较高;二是该群体行政职级普遍较低,大多是单位副职、基层站所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这一现象的出现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什么35岁会成为一道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