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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翻译研究文化转向后,如何从翻译本体出发,廓清翻译与非译之间的界限,找到翻译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正确解释、合理定位翻译中的各种现象成为当前一个非常迫切的任务。文章采用理性的分析方法,从翻译本体角度出发,分析出翻译中改写策略的使用归根结底在于翻译内在固有的可译性限度,还翻译中改写现象一个恰当的位置。
【关键词】忠实对等 悖论 可译性限度 改写
【Abstract】Since the Cultural Turn in Translation happens, how to clarify bounds between the translation and the non-translation, to find the nature of translation, to correctly explain and position the various translation phenomenons currently become a very urgent task. View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anslation ontology, the paper rationally analyzes the inherent translatability limit which decides usage of rewriting strategy in translation, giving rewriting phenomenon a proper position in translation.
【Key words】 loyalty and equivalence; paradoxes; limitations of translatability; rewriting;
一、 翻译的忠实/对等原则
从古到今,关于翻译的论述可以说数不胜数,意大利人说“翻译是背叛”,法国人说“翻译是不忠的美人”,英国人说翻译是“戴着镣铐跳舞”,无论这些描述是如何地生动,优美,贴切,但笔者只能遗憾地说这些都不能算作翻译的本质描述,至多是一种感官性描写。而中国人说“译者,易也,换谓言语以相接也。”则是言简意赅地道出了翻译的本质:改变(易),相通(相接)。
其实关于翻译的定义,影响范围最广的当属上个世纪中期尤今·奈达(Eugene.A.Nida)在圣经翻译基础上得出的关于翻译本质的论述:翻译是首先在意义上 ,其次在风格上用接收语再现与源语信息最接近的自然的对应 (或相当 )信息。
Translating consists in reproducing in the receptor language the closest natural equivalent of the source-language message, first in terms of meaning and secondly in terms of style. (Nida, 1969)
而国内学者赵彦春教授在他的专著《翻译学归结论》(2005)中,在考察自奈达之后翻译理论的发展以及翻译的本质规律的基础上,认为“翻译不是静态的代码转换,而是以关联为准绳,以顺应为手段,以意图为归宿,尽量使译文向原文趋同的动态行为。”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翻译的定义在不断地被充实和完善,但是不管翻译被如何定义,始终都不可能离开“转换”和“对等”这样的字眼或意蕴。这是因为,首先翻译是源语信息在目的语中的再现,必然涉及两套语言符号系统在形式上的转换,所以“转换”一词是毋庸置疑的。其次“对等”是翻译的充分必要条件,当且仅仅当原作的信息在目的语中得到最充分,最大程度的再现,目的语中的对应文本才被视作是原作的翻译。忠实/对等是翻译的至高原则,所有翻译都必须要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原作和译作之间的意义张力是决不能被割裂的,否则翻译就会失去标准,进而失去自身。
可是,翻译中存在着大量的改写现象是不容质疑的事实,正所谓翻译是“不忠的美人”。那又是何种因素在为这些改写洞开大门呢?其实,要解释翻译现象,根据本质决定现象的逻辑机制,我们必须从翻译本体,从翻译内部着手去找寻改写背后的原因。
二、 翻译的悖论属性和可译性限度
I.A.Richards(1953)曾说,翻译可能是宇宙间最为复杂的事物(Translating is probably the most complex type of event in the history of the cosmos.)。翻译的复杂性很大一方面归咎于翻译的悖论属性。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可译/不可译、对等/不对等、直译/意译、异化/归化等问题成了翻译研究史上不可能有结果的争论,它们成了一对辩证的概念,看似矛盾,但在一定情况下又都正确。
如果人们再挖掘翻译悖论属性的原因,将会发现,可译性限度是其始作俑者。可译性限度简单地说是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所遭遇到的困难,它是翻译本身所具有的。可译性限度可以体现在语言层面,文化习俗层面,文本类型层面和译者主体层面。但是体现在各个层面的种种可译性限度归根结底都源于语言的不完备性(赵彦春, 2005:79)。当译语中的所有资源都用尽却仍然无法达到译文和原文的完全对等时,翻译的不可译性(untranslatability)就出现了。因此语言的不完备性导致了翻译的可译性限度,而可译性限度又造成了翻译的悖论属性。翻译的可译性限度要求译者必须采取一定补偿策略以便在译文中尽量多,尽量全面地反映原文的内容、风格、意蕴、功能等等。这样一来,翻译的悖论属性就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留足了大显身手的空间,译者可以在不违背忠实/对等原则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进行无限的调变,这些策略中,改写是一种经常性被采用的翻译手法。因此,对于翻译中我们所看到的改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说是译者为了克服翻译可译性限度,同时保持译文对原文的最大程度忠实/对等,而采取的一种创造性翻译手法的结果。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在此仅举两例来加以说明: (1) jump out of the frying pan into the fire
(1a)才出虎口又入狼窝
(2) …湘云走来, 笑道:“爱哥哥、林姐姐,你们天天一处玩,我好容易来了,也不理我一理儿。”黛玉笑道:“偏是咬舌子爱说话,连个‘二’哥哥也叫不上来,只是‘爱’哥哥‘爱’哥哥的。回来赶围棋儿,又该闹‘幺爱三四五’了。”(《红楼梦》第20回)
(2a) … “Couthin Bao, Couthin Lin, you can thee each other every day. It’th not often I get a chanthe to come here; yet now I have come, you both ignore me!”
… “Lisping doesn’t seem so make you any less talkative! Listen to you ‘Couthin!’ ‘Couthin’! Presently, when you’re playing Racing Go, you’ll be all ‘thicktheth’ and ‘theventh!’ ”(刘宓庆, 2005: 33-34)
上面例子中,(1a)就采用了改写的手法克服中英文化的不同而引起的翻译障碍;(2a)中David Hawkes也使用改写策略来克服中英语言上导致的翻译不可译性,尽量重现原文语言特点的功能。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翻译中大量使用改写手法来克服翻译的可译性限度,克服语言的不完备性,那这是否就说明改写是翻译本身所要求,是必不可少的呢?其实早在佛经翻译时期玄奘就曾提出“五不翻”,对于在译语文化中完全无法找到与原文对应的字词用法,那就保留原文以求取译作对原作的忠实。另外,有的译者采用直译加注释的方法,一方面保证译文质量,一方面又保证译语读者能理解原作意义。由此可见,改写手法只是翻译众多策略中的一种,当可译性限度出现时,译者可能会采取改写策略,也可能会采用其它的翻译手法,因此我们在研究翻译时不要一味夸大翻译中的改写现象。
同时不管译者采用什么样的改写,这种改写都应该不违背翻译的忠实/对等原则。当然,翻译的对等原则并不是静态机械的一一对等,而是一个动态辩证的概念。赵彦春在谈到语言层面忠实的辩证性时就曾说:
语旨否决语义,语义否决语形,所以语旨也否决语形;语形否决语义,当且尽当语形本身表征语旨。(赵彦春,2005: 22)
这种低层级服从于高层级,局部服从于整体的动态追求忠实的过程也在翻译中为改写预留了立足的空间。譬如下面这个例子:
(3)The sixth sick sheik’s sixth sheep’s sick.
(3a)第六位生病的酋长的第六只羊病了。
(3b)四只狮子私吃四十只涩柿子。(转引自赵彦春,2005: 229)
(3)其实是英语世界中一句有名的绕口令(tongue twister),(3a)是对(3)的汉语直译,语义上和(3)是对等的;而(3b)则是为传达原文的绕口令特征和功能而进行的语义上改写,在词和句子层面上不对等,但这处理方式实际上已实现了翻译的效度(即语言的功能对等),达到了和(3)语旨上的对等,因此可视为忠实对等的。相比之下,(3a)虽然在词和句子层面上对等,却是整体的不忠实、不对等,也便是实质上的不忠实、不对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翻译的忠实/对等原则是动态的而非僵化的。
三、结语
在翻译研究文化转向后,如何从翻译本体出发,廓清翻译与非译之间的界限,找到翻译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正确解释、合理定位翻译中的各种现象成为当前一个非常迫切的任务。
从翻译本体论角度来看,语言的不完备性引起的翻译的可译性限度是翻译中改写存在的本质内因,而译者为了克服翻译中这样那样的可译性限度达到原作和译作要么语形的,要么语义的,要么语旨的对等而采取改写的翻译手法所产生的结果就是读者所看到的这样那样的翻译中的改写现象。
参考文献:
[1]李田心.奈达翻译定义之我见[J].外语研究.2004.(06).
[2]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3]赵彦春.翻译学归结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4]牛津英语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六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关键词】忠实对等 悖论 可译性限度 改写
【Abstract】Since the Cultural Turn in Translation happens, how to clarify bounds between the translation and the non-translation, to find the nature of translation, to correctly explain and position the various translation phenomenons currently become a very urgent task. View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anslation ontology, the paper rationally analyzes the inherent translatability limit which decides usage of rewriting strategy in translation, giving rewriting phenomenon a proper position in translation.
【Key words】 loyalty and equivalence; paradoxes; limitations of translatability; rewriting;
一、 翻译的忠实/对等原则
从古到今,关于翻译的论述可以说数不胜数,意大利人说“翻译是背叛”,法国人说“翻译是不忠的美人”,英国人说翻译是“戴着镣铐跳舞”,无论这些描述是如何地生动,优美,贴切,但笔者只能遗憾地说这些都不能算作翻译的本质描述,至多是一种感官性描写。而中国人说“译者,易也,换谓言语以相接也。”则是言简意赅地道出了翻译的本质:改变(易),相通(相接)。
其实关于翻译的定义,影响范围最广的当属上个世纪中期尤今·奈达(Eugene.A.Nida)在圣经翻译基础上得出的关于翻译本质的论述:翻译是首先在意义上 ,其次在风格上用接收语再现与源语信息最接近的自然的对应 (或相当 )信息。
Translating consists in reproducing in the receptor language the closest natural equivalent of the source-language message, first in terms of meaning and secondly in terms of style. (Nida, 1969)
而国内学者赵彦春教授在他的专著《翻译学归结论》(2005)中,在考察自奈达之后翻译理论的发展以及翻译的本质规律的基础上,认为“翻译不是静态的代码转换,而是以关联为准绳,以顺应为手段,以意图为归宿,尽量使译文向原文趋同的动态行为。”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翻译的定义在不断地被充实和完善,但是不管翻译被如何定义,始终都不可能离开“转换”和“对等”这样的字眼或意蕴。这是因为,首先翻译是源语信息在目的语中的再现,必然涉及两套语言符号系统在形式上的转换,所以“转换”一词是毋庸置疑的。其次“对等”是翻译的充分必要条件,当且仅仅当原作的信息在目的语中得到最充分,最大程度的再现,目的语中的对应文本才被视作是原作的翻译。忠实/对等是翻译的至高原则,所有翻译都必须要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原作和译作之间的意义张力是决不能被割裂的,否则翻译就会失去标准,进而失去自身。
可是,翻译中存在着大量的改写现象是不容质疑的事实,正所谓翻译是“不忠的美人”。那又是何种因素在为这些改写洞开大门呢?其实,要解释翻译现象,根据本质决定现象的逻辑机制,我们必须从翻译本体,从翻译内部着手去找寻改写背后的原因。
二、 翻译的悖论属性和可译性限度
I.A.Richards(1953)曾说,翻译可能是宇宙间最为复杂的事物(Translating is probably the most complex type of event in the history of the cosmos.)。翻译的复杂性很大一方面归咎于翻译的悖论属性。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可译/不可译、对等/不对等、直译/意译、异化/归化等问题成了翻译研究史上不可能有结果的争论,它们成了一对辩证的概念,看似矛盾,但在一定情况下又都正确。
如果人们再挖掘翻译悖论属性的原因,将会发现,可译性限度是其始作俑者。可译性限度简单地说是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所遭遇到的困难,它是翻译本身所具有的。可译性限度可以体现在语言层面,文化习俗层面,文本类型层面和译者主体层面。但是体现在各个层面的种种可译性限度归根结底都源于语言的不完备性(赵彦春, 2005:79)。当译语中的所有资源都用尽却仍然无法达到译文和原文的完全对等时,翻译的不可译性(untranslatability)就出现了。因此语言的不完备性导致了翻译的可译性限度,而可译性限度又造成了翻译的悖论属性。翻译的可译性限度要求译者必须采取一定补偿策略以便在译文中尽量多,尽量全面地反映原文的内容、风格、意蕴、功能等等。这样一来,翻译的悖论属性就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留足了大显身手的空间,译者可以在不违背忠实/对等原则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进行无限的调变,这些策略中,改写是一种经常性被采用的翻译手法。因此,对于翻译中我们所看到的改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说是译者为了克服翻译可译性限度,同时保持译文对原文的最大程度忠实/对等,而采取的一种创造性翻译手法的结果。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在此仅举两例来加以说明: (1) jump out of the frying pan into the fire
(1a)才出虎口又入狼窝
(2) …湘云走来, 笑道:“爱哥哥、林姐姐,你们天天一处玩,我好容易来了,也不理我一理儿。”黛玉笑道:“偏是咬舌子爱说话,连个‘二’哥哥也叫不上来,只是‘爱’哥哥‘爱’哥哥的。回来赶围棋儿,又该闹‘幺爱三四五’了。”(《红楼梦》第20回)
(2a) … “Couthin Bao, Couthin Lin, you can thee each other every day. It’th not often I get a chanthe to come here; yet now I have come, you both ignore me!”
… “Lisping doesn’t seem so make you any less talkative! Listen to you ‘Couthin!’ ‘Couthin’! Presently, when you’re playing Racing Go, you’ll be all ‘thicktheth’ and ‘theventh!’ ”(刘宓庆, 2005: 33-34)
上面例子中,(1a)就采用了改写的手法克服中英文化的不同而引起的翻译障碍;(2a)中David Hawkes也使用改写策略来克服中英语言上导致的翻译不可译性,尽量重现原文语言特点的功能。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翻译中大量使用改写手法来克服翻译的可译性限度,克服语言的不完备性,那这是否就说明改写是翻译本身所要求,是必不可少的呢?其实早在佛经翻译时期玄奘就曾提出“五不翻”,对于在译语文化中完全无法找到与原文对应的字词用法,那就保留原文以求取译作对原作的忠实。另外,有的译者采用直译加注释的方法,一方面保证译文质量,一方面又保证译语读者能理解原作意义。由此可见,改写手法只是翻译众多策略中的一种,当可译性限度出现时,译者可能会采取改写策略,也可能会采用其它的翻译手法,因此我们在研究翻译时不要一味夸大翻译中的改写现象。
同时不管译者采用什么样的改写,这种改写都应该不违背翻译的忠实/对等原则。当然,翻译的对等原则并不是静态机械的一一对等,而是一个动态辩证的概念。赵彦春在谈到语言层面忠实的辩证性时就曾说:
语旨否决语义,语义否决语形,所以语旨也否决语形;语形否决语义,当且尽当语形本身表征语旨。(赵彦春,2005: 22)
这种低层级服从于高层级,局部服从于整体的动态追求忠实的过程也在翻译中为改写预留了立足的空间。譬如下面这个例子:
(3)The sixth sick sheik’s sixth sheep’s sick.
(3a)第六位生病的酋长的第六只羊病了。
(3b)四只狮子私吃四十只涩柿子。(转引自赵彦春,2005: 229)
(3)其实是英语世界中一句有名的绕口令(tongue twister),(3a)是对(3)的汉语直译,语义上和(3)是对等的;而(3b)则是为传达原文的绕口令特征和功能而进行的语义上改写,在词和句子层面上不对等,但这处理方式实际上已实现了翻译的效度(即语言的功能对等),达到了和(3)语旨上的对等,因此可视为忠实对等的。相比之下,(3a)虽然在词和句子层面上对等,却是整体的不忠实、不对等,也便是实质上的不忠实、不对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翻译的忠实/对等原则是动态的而非僵化的。
三、结语
在翻译研究文化转向后,如何从翻译本体出发,廓清翻译与非译之间的界限,找到翻译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正确解释、合理定位翻译中的各种现象成为当前一个非常迫切的任务。
从翻译本体论角度来看,语言的不完备性引起的翻译的可译性限度是翻译中改写存在的本质内因,而译者为了克服翻译中这样那样的可译性限度达到原作和译作要么语形的,要么语义的,要么语旨的对等而采取改写的翻译手法所产生的结果就是读者所看到的这样那样的翻译中的改写现象。
参考文献:
[1]李田心.奈达翻译定义之我见[J].外语研究.2004.(06).
[2]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3]赵彦春.翻译学归结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4]牛津英语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六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