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中《司岁》述太岁运行一周十二岁所值之辰及其吉凶,系迄今所见最早完整记录十二岁名的文献。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中《四告》记周公旦、伯禽父、周穆王、召伯虎四人的四篇告辞,第一篇内容与《尚书·立政》相关。
史学界对底层天主教徒,尤其是女教徒研究极为欠缺,杜氏书信的发现为我们考察19世纪天主教及教会教育提供了一份难得的原始文献。分析杜氏书信的文本,可以了解中国乡村女教徒对天主教概念和词语的运用,以及宗教话语在其性别表达与身份认同中的作用。通过分析“宗教崇拜”和私人情感表达的借用与错位,可以揭示宗教话语在传授过程中被普通信众内化、挪用、再创造的过程。杜氏书信还体现了一种对教义文书的刻意模仿,信仰以宗教话语的形式成为女教徒书写与情感表达的工具,教义灌输也为她们形成和表达自己的宗教及性别身份提供了方式和途径。对杜氏
蔡宗德教授的新书《离散、认同与融合:印度尼西亚华人表演艺术的文化语境与演出形态》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作为新世纪以来台湾学者在大陆出版的第一本音乐民族志理论著作,该书在海上丝绸之路与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领域无疑有其不凡的学术意义和价值.
关于宋高宗赵构“朕最爱元韦占”一语,应该放到南宋初年政权重建的过程及具体政治情景中去理解。南宋政权重建的最初历程是两次政权转移:一是从张邦昌至孟太后,二是从孟太后至赵构。在这一历程中,孟太后是转移之枢纽,赵构称帝最主要、最实质的合法性基础即来自孟氏的迎立。但是,孟氏废后的身份却影响了这一基础,而孟氏的命运又系于朝廷对元裙政治的评价;因此,赵构在绍兴重修神宗、哲宗《实录》的场合中提出“最爱元祜”,主要是为了加固自己的合法性基础。总之,赵构之“最爱元裙”一语,主要不是北宋晚期所谓“新旧之争”的继续,而是政权重
不少证据表明,华语世界"公司"概念与实践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存在某种牵连关系。从17世纪后半叶开始,汉语"公司"一词就已经开始在我国台湾和东南亚地区出现。其在海上贸易中被用以指称船主或其所代表的货主集团。在巴达维亚(今雅加达),有涉及冢地管理及葬事、赌业的"公司"。这类公司成员均有股份划分。在西加里曼丹岛,有基于同乡等地缘关系组建的矿业、农业"公司",其承担了相当多的公共事务管理权(如征税、惩治犯罪等)。此外,还有冠以"公司"之名的秘密会社,如由天地会改称的"义兴公司"。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则有大量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