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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期日益见宠于房改领域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其经常见诸报刊的,多为广义解说。比如,刘玉录的三要点说——在住房分配形式上以货币取代实物、以有偿取代无偿、以市场取代行政(《住宅与房地产》1997年5期37页)。若此,则住房分配货币化只不过是住房商品化的另一表述方式而已(只要翻一下房改历史文献都会作此认同)。问题在,此一绝无创新意义的提法何以会蓦然走俏?系墨客们厌旧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