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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为了配合修改后的专利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并征求专利代理机构、专利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案(送审稿)》,又多次召开了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国务院法制办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