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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中的纸币,大都是历史的遗存,它们反映了中国金融史的一个剖面,如今虽然已经退出了社会生活的舞台,但读一读它们,耐人寻味。不少人游走在钱币市场,或为了猎奇,或为了去淘金,倘若有人慧眼识珠,大有可能会从“故纸堆”中发现稀世珍品,尽管纸币卖主天天接触钱币,但又有谁能保证真金白银绝不会从鼻尖下溜走呢?
纸币上为什么多了两个字母?
有一天,一位青年收藏迷在钱币市场发现了一张纸币,感到很好奇。这张纸币是民国时期发行和流通的。这本来并不是一件什么新闻,类似这样的事,在钱币市场几乎天天都在发生,谁还会去在乎一张早就失去了流通功能的纸币?
但是,这个青年却被这张纸币迷住了。原来,它与其他纸币不一样,多了两个英文字母:TN。为什么多了这两个字母?
见多识广的卖主笑了起来,告诉他,这种钞票叫暗记券,流通于1935年,流通的地方为陇海、平汉铁路沿线一带。像这样的钞票,除了用英文字母作记号,还有用汉字作为记号的。
既然是钞票,那为什么要在钞票上印记号,而且还要分暗记和明记呢?青年更加奇怪了。
卖主坦率地告诉青年,我爱好收藏纸币。但我认为,收藏钱币是在收藏历史。因为是历史,所以钱币应该是真实的。不过,现在的钱币市场,有真品,也有膺品。但那些膺品,逃不过我的眼睛,只要在我面前出现,我立刻就能判断出它们的真假。这张带有记号的钞票,绝对是真实的。如果要说说它的来历,我先要从那时的领券制度说起。说得简单点,领券制度就是不具备纸币发行权或准备放这一权利的银行和钱庄。向具有纸币发行权的银行交纳准备金后领用该行发行的纸币,并在领用的纸币上加盖暗记的一种制度。根据该制度,银行和钱庄向中国银行领用兑换券时。都要在上面加印一个英文字母或者是一个汉字,要不就印上一个数字或符号,这就是暗记。按规定,暗记券不管出自谁家,对外仍然必须由发钞行负责兑现。发钞行兑进的暗记券,按不同暗记整理以后,通知有关领券银行、钱庄以现金兑回。纸币票面上除了加盖与纸币发行单位有关的图章印记外,还加盖有各种记号。这些记号有的是明记,有的是暗记。所谓明记,也就是一看就明白的记号。瞎记就是一种具有特定含义的记号,外行人是看不懂的。比如,当年在陇海、平汉铁路沿线一带流通的。印有英文字母“TN”的纸币,就是一种暗记券。时间再往前,如中国银行1918年发行的10元券,印有“K”、“G”等英文字母,也属于这种类型。这些印有暗记或明记的钞票,很少有人会注意票面上的变化,也很少有人会发现它们与其他钞票有什么不一样,人们关注的只是它们的流通功能,倒是在收藏热的今天,它们的“异样”终于被许多藏友发现了。
藏在钞票记号中的“学问”
对于纸币上的记号,许多人莫名所以,但一旦揭开个中奥秘,就会感到新鲜和有趣。暗记实际上是领用银行、钱庄特定的代号,如福康钱庄在领用钞票时,在钞票上就加印一个“福”字;滋丰钱庄领用的钞票。就在上面加印一个“滋”字。领券制度实行后,这种做法大大方便了发钞行的货币管理。
领券银行或钱庄,在所领的纸币上,加盖的暗记基本不变,如“徐同53”,不仅出现在1926年冯耿光和贝祖诒签名的上海5元地名券上,而且还出现在同年由张嘉墩和贝祖诒签名的上海5元地名券上。“徐同”是徐州同和裕银号的简称,53是它的代码,凡是徐州同和裕银号领用的上海地名券,上面加盖的都是这个暗记。“东26”和“东A、B 26”,虽然多了两个英文字母A和B,但它们指的都是一家银行,即华东银行。一般而言,暗记相同的纸币应为同一家银行或钱庄所领用。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超钱9”和“超钱2”,“超钱”是行庄暗记,“9”和“2”是中央银行编排的顺序号,表明银行和钱庄在领用上海地名券时,本行暗记并不像中国银行那样基本不变,中央银行不论是否领用过。都有可能会按照领用的先后重新加以编号。当然,旧领和新领的编号有所不同,可以反映其领用的次数。
票面上的暗记有三种:第一种是4个完全相同的暗记;第二种是两两相同的4个暗记;第三种是两个不同的暗记。暗记都加盖在纸币的正、背面票框内,4个完全相同的暗记加盖在左右两侧的上下方;两两相同的4个暗记,虽然也加盖在左右两侧的上下方,但对角相对;两个不同的暗记,正面加盖在左右两侧的上方、背面则对角加盖或正、背面都对角加盖。暗记的颜色也不完全相同,大致可以分为:正、背面都是黑色或红色;正面黑色,背面红色;正面红、黑两色,背面红色。所以,中国银行地名券上暗记加盖的位置和颜色是有一定格式的。
中国银行的上海地名券以本行暗记来区分,可以分为两组:一组为单纯的数字;一组为外加圆圈的数字。这两组暗记有可能是根据各银行和钱庄与中国银行达成领用订约的次序来编排的。
暗记在纸币上的位置,一般都比较固定:1928年券暗记加盖在正、背面票框内的左右侧的上方;1930年券则加盖在正、背面票框内的左上和右下,多字者例外。加盖暗记使用的颜色虽然有所不同,但基本上还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正面红色、背面黑色;正面红、黑两色、背面黑色;正、背面蓝色;正面黑色,背面红色。
中国银行地名券上的暗记无论是行庄暗记还是本行暗记,就同一家领用银行或钱庄而言,基本上一样。交通银行的暗记则分长期领用和短期领用两种。
在几十年以后的今天,暗记券几成稀罕物,不玩藏品的人怎么会知道暗记券上的名堂?当年,从中国银行“领用”的暗记券,品种不少,流通的地域也很广,有上海、天津、青岛、江苏、浙江和山东,发行的时间为1918年9月、1926年、1931年、1935年。暗记券的面额有1元、5元和10元三种。
这些已被加盖了暗记的地名券,版式不相同,不同年份有不同的版式。即使是同一年份、同样面额的,虽然正面的主图与印制单位相同,但正面和背面的颜色,或发行人的签名,仍然有明显区别。
暗记券是旧中国金融史的独特现象
暗记券反映了旧中国时代的金融特征。它的出现,与民国时期钱钞发行的混乱、无序有关。20世纪初叶的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货币发行极度混乱。为了强化中国银行担纲中央银行的职能,1914年,北洋政府以财政部的名义发布规定,除了中国银行,所有新设官商银钱行号,一律不得发行纸币,后虽经财政部批准,一些银钱行号可以发行纸币,但必须接受有关限制:“各省官商银钱行号、官商合办之银钱行号及发行纸币之商办银钱行号内尚未发行之钞票,暨印票、戳记,均需交由监理官会同封存保管,非逢财政部的命令,不得开封行用。”
“规定”对银钱行号各行其是、滥发纸币,以至纸币流通的混乱明令整饬。接着,财政部又 下令,由中国银行制定《领用兑换券办法》,原发钞行根据中国银行的《领用兑换券办法》领用中国银行发行的兑换券,取代自己发行的钱钞。
据史料记载,最先向中国银行申请领用带有暗记兑换券的,是浙江地方实业银行。随后,浙江兴业银行也与中国银行订立领用兑换券合同。继这两家银行之后,其他银行纷纷东施效颦,也加入了领用兑换券的行列。一时间,有暗记的兑换券大为“热身”,在市面上流通了起来。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说来也是有缘由的。浙江地方实业银行与中国银行订立的领用兑换券合同规定:浙江地方实业银行放弃纸币发行权。并收回已经发出的纸币,领用中国银行1元、5元和10元三种面额的兑换券100万元。合同同时规定,浙江地方实业银行现金准备仅六成,而且。存入中国银行的准备金还可以得到年利率二厘半的利息,如此待遇,其他银行焉能不动心?不久,诸如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中孚商业银行等其他银行和钱庄也效仿浙江实业银行和兴业银行,与中国银行订立领用兑换券的合同。
这些银行从中国银行领用的兑换券,都是地名券,为了有利识别,便于兑现和回笼,从中国银行领用的这些兑换券上,都印上了不同的记号。
从1915年5月浙江地方实业银行率先向中国银行领用有记号的地名券,到1924年6月,时间不过10年,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订立领用合同的钱庄和银行有22家,领用的地名券总额为6141万元。
受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指令,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在1935年8月向上海分行领用兑换券500万元,这500万元被领用的兑换券上,印有“TN”暗记。这种带有记号的钞票,就是上文那个青年所发现,并且为之大惑不解的暗记券。不过,天津分行领用的兑换券,流通的时间并不长。1935年年底前,法币统一了旧中国货币,暗记券“黯然”退出了历史舞台,不再流通了。
这里,需要补上一笔的是:在中国银行推行领券制度的同时,中央银行及中国垦业、中国农工、浙江兴业、农商、中国实业、四明等较大的银行也推行过领用券制度,它们在旧时代的钱币发行史上也留下了自己的痕迹。
就领券制度说,彼时有三种领券形式:没有发行权和准备放弃发行权的商业银行和钱庄向国家银行领券、没有发行权的商业银行向拥有发行权的商业银行领券和钱庄分别向拥有发行权的商业银行和国家银行领券。但不论哪一种领券形式,都必须订立合同,规定领用期限、券值和数额、兑换办法等,交纳一定的准备金,并在领用的纸币上加盖双方约定的暗记。
民国时期的领券制度是以银行地名券为特色的,表现在没有发行权和准备放弃发行权的商业银行和钱庄向国家银行领券的金融活动中。从现存加盖领用暗记的地名券看,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央银行在1918年到1930年印制的暗记券最多,1926年到1930年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领券制度的发展,与这两家银行分别建立分区发行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交通银行在1909年就开始发行兑换券了。类型有银两券、大银元券和小银元券三种。1913年,北洋政府财政部通令,地方各省凡是完税、纳粮、发饷等,交通银行发行的兑换券一律可以通用。于是,交通银行兑换券的发行额度逐年增加。从1909年发行第一版钞券起,到1942年止。交通银行发行钱钞的时间长达33年,是中国金融史上发行钱钞最长的一家银行,其中有硬币,纪念钱钞,也有加盖了各种记号的暗记券。
1913年5月,交通银行与中国银行共同分理国家金库,两家在中国金融界举足轻重的大银行在历史的轨道上走到了一起。
纸币上为什么多了两个字母?
有一天,一位青年收藏迷在钱币市场发现了一张纸币,感到很好奇。这张纸币是民国时期发行和流通的。这本来并不是一件什么新闻,类似这样的事,在钱币市场几乎天天都在发生,谁还会去在乎一张早就失去了流通功能的纸币?
但是,这个青年却被这张纸币迷住了。原来,它与其他纸币不一样,多了两个英文字母:TN。为什么多了这两个字母?
见多识广的卖主笑了起来,告诉他,这种钞票叫暗记券,流通于1935年,流通的地方为陇海、平汉铁路沿线一带。像这样的钞票,除了用英文字母作记号,还有用汉字作为记号的。
既然是钞票,那为什么要在钞票上印记号,而且还要分暗记和明记呢?青年更加奇怪了。
卖主坦率地告诉青年,我爱好收藏纸币。但我认为,收藏钱币是在收藏历史。因为是历史,所以钱币应该是真实的。不过,现在的钱币市场,有真品,也有膺品。但那些膺品,逃不过我的眼睛,只要在我面前出现,我立刻就能判断出它们的真假。这张带有记号的钞票,绝对是真实的。如果要说说它的来历,我先要从那时的领券制度说起。说得简单点,领券制度就是不具备纸币发行权或准备放这一权利的银行和钱庄。向具有纸币发行权的银行交纳准备金后领用该行发行的纸币,并在领用的纸币上加盖暗记的一种制度。根据该制度,银行和钱庄向中国银行领用兑换券时。都要在上面加印一个英文字母或者是一个汉字,要不就印上一个数字或符号,这就是暗记。按规定,暗记券不管出自谁家,对外仍然必须由发钞行负责兑现。发钞行兑进的暗记券,按不同暗记整理以后,通知有关领券银行、钱庄以现金兑回。纸币票面上除了加盖与纸币发行单位有关的图章印记外,还加盖有各种记号。这些记号有的是明记,有的是暗记。所谓明记,也就是一看就明白的记号。瞎记就是一种具有特定含义的记号,外行人是看不懂的。比如,当年在陇海、平汉铁路沿线一带流通的。印有英文字母“TN”的纸币,就是一种暗记券。时间再往前,如中国银行1918年发行的10元券,印有“K”、“G”等英文字母,也属于这种类型。这些印有暗记或明记的钞票,很少有人会注意票面上的变化,也很少有人会发现它们与其他钞票有什么不一样,人们关注的只是它们的流通功能,倒是在收藏热的今天,它们的“异样”终于被许多藏友发现了。
藏在钞票记号中的“学问”
对于纸币上的记号,许多人莫名所以,但一旦揭开个中奥秘,就会感到新鲜和有趣。暗记实际上是领用银行、钱庄特定的代号,如福康钱庄在领用钞票时,在钞票上就加印一个“福”字;滋丰钱庄领用的钞票。就在上面加印一个“滋”字。领券制度实行后,这种做法大大方便了发钞行的货币管理。
领券银行或钱庄,在所领的纸币上,加盖的暗记基本不变,如“徐同53”,不仅出现在1926年冯耿光和贝祖诒签名的上海5元地名券上,而且还出现在同年由张嘉墩和贝祖诒签名的上海5元地名券上。“徐同”是徐州同和裕银号的简称,53是它的代码,凡是徐州同和裕银号领用的上海地名券,上面加盖的都是这个暗记。“东26”和“东A、B 26”,虽然多了两个英文字母A和B,但它们指的都是一家银行,即华东银行。一般而言,暗记相同的纸币应为同一家银行或钱庄所领用。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超钱9”和“超钱2”,“超钱”是行庄暗记,“9”和“2”是中央银行编排的顺序号,表明银行和钱庄在领用上海地名券时,本行暗记并不像中国银行那样基本不变,中央银行不论是否领用过。都有可能会按照领用的先后重新加以编号。当然,旧领和新领的编号有所不同,可以反映其领用的次数。
票面上的暗记有三种:第一种是4个完全相同的暗记;第二种是两两相同的4个暗记;第三种是两个不同的暗记。暗记都加盖在纸币的正、背面票框内,4个完全相同的暗记加盖在左右两侧的上下方;两两相同的4个暗记,虽然也加盖在左右两侧的上下方,但对角相对;两个不同的暗记,正面加盖在左右两侧的上方、背面则对角加盖或正、背面都对角加盖。暗记的颜色也不完全相同,大致可以分为:正、背面都是黑色或红色;正面黑色,背面红色;正面红、黑两色,背面红色。所以,中国银行地名券上暗记加盖的位置和颜色是有一定格式的。
中国银行的上海地名券以本行暗记来区分,可以分为两组:一组为单纯的数字;一组为外加圆圈的数字。这两组暗记有可能是根据各银行和钱庄与中国银行达成领用订约的次序来编排的。
暗记在纸币上的位置,一般都比较固定:1928年券暗记加盖在正、背面票框内的左右侧的上方;1930年券则加盖在正、背面票框内的左上和右下,多字者例外。加盖暗记使用的颜色虽然有所不同,但基本上还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正面红色、背面黑色;正面红、黑两色、背面黑色;正、背面蓝色;正面黑色,背面红色。
中国银行地名券上的暗记无论是行庄暗记还是本行暗记,就同一家领用银行或钱庄而言,基本上一样。交通银行的暗记则分长期领用和短期领用两种。
在几十年以后的今天,暗记券几成稀罕物,不玩藏品的人怎么会知道暗记券上的名堂?当年,从中国银行“领用”的暗记券,品种不少,流通的地域也很广,有上海、天津、青岛、江苏、浙江和山东,发行的时间为1918年9月、1926年、1931年、1935年。暗记券的面额有1元、5元和10元三种。
这些已被加盖了暗记的地名券,版式不相同,不同年份有不同的版式。即使是同一年份、同样面额的,虽然正面的主图与印制单位相同,但正面和背面的颜色,或发行人的签名,仍然有明显区别。
暗记券是旧中国金融史的独特现象
暗记券反映了旧中国时代的金融特征。它的出现,与民国时期钱钞发行的混乱、无序有关。20世纪初叶的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货币发行极度混乱。为了强化中国银行担纲中央银行的职能,1914年,北洋政府以财政部的名义发布规定,除了中国银行,所有新设官商银钱行号,一律不得发行纸币,后虽经财政部批准,一些银钱行号可以发行纸币,但必须接受有关限制:“各省官商银钱行号、官商合办之银钱行号及发行纸币之商办银钱行号内尚未发行之钞票,暨印票、戳记,均需交由监理官会同封存保管,非逢财政部的命令,不得开封行用。”
“规定”对银钱行号各行其是、滥发纸币,以至纸币流通的混乱明令整饬。接着,财政部又 下令,由中国银行制定《领用兑换券办法》,原发钞行根据中国银行的《领用兑换券办法》领用中国银行发行的兑换券,取代自己发行的钱钞。
据史料记载,最先向中国银行申请领用带有暗记兑换券的,是浙江地方实业银行。随后,浙江兴业银行也与中国银行订立领用兑换券合同。继这两家银行之后,其他银行纷纷东施效颦,也加入了领用兑换券的行列。一时间,有暗记的兑换券大为“热身”,在市面上流通了起来。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说来也是有缘由的。浙江地方实业银行与中国银行订立的领用兑换券合同规定:浙江地方实业银行放弃纸币发行权。并收回已经发出的纸币,领用中国银行1元、5元和10元三种面额的兑换券100万元。合同同时规定,浙江地方实业银行现金准备仅六成,而且。存入中国银行的准备金还可以得到年利率二厘半的利息,如此待遇,其他银行焉能不动心?不久,诸如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中孚商业银行等其他银行和钱庄也效仿浙江实业银行和兴业银行,与中国银行订立领用兑换券的合同。
这些银行从中国银行领用的兑换券,都是地名券,为了有利识别,便于兑现和回笼,从中国银行领用的这些兑换券上,都印上了不同的记号。
从1915年5月浙江地方实业银行率先向中国银行领用有记号的地名券,到1924年6月,时间不过10年,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订立领用合同的钱庄和银行有22家,领用的地名券总额为6141万元。
受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指令,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在1935年8月向上海分行领用兑换券500万元,这500万元被领用的兑换券上,印有“TN”暗记。这种带有记号的钞票,就是上文那个青年所发现,并且为之大惑不解的暗记券。不过,天津分行领用的兑换券,流通的时间并不长。1935年年底前,法币统一了旧中国货币,暗记券“黯然”退出了历史舞台,不再流通了。
这里,需要补上一笔的是:在中国银行推行领券制度的同时,中央银行及中国垦业、中国农工、浙江兴业、农商、中国实业、四明等较大的银行也推行过领用券制度,它们在旧时代的钱币发行史上也留下了自己的痕迹。
就领券制度说,彼时有三种领券形式:没有发行权和准备放弃发行权的商业银行和钱庄向国家银行领券、没有发行权的商业银行向拥有发行权的商业银行领券和钱庄分别向拥有发行权的商业银行和国家银行领券。但不论哪一种领券形式,都必须订立合同,规定领用期限、券值和数额、兑换办法等,交纳一定的准备金,并在领用的纸币上加盖双方约定的暗记。
民国时期的领券制度是以银行地名券为特色的,表现在没有发行权和准备放弃发行权的商业银行和钱庄向国家银行领券的金融活动中。从现存加盖领用暗记的地名券看,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央银行在1918年到1930年印制的暗记券最多,1926年到1930年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领券制度的发展,与这两家银行分别建立分区发行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交通银行在1909年就开始发行兑换券了。类型有银两券、大银元券和小银元券三种。1913年,北洋政府财政部通令,地方各省凡是完税、纳粮、发饷等,交通银行发行的兑换券一律可以通用。于是,交通银行兑换券的发行额度逐年增加。从1909年发行第一版钞券起,到1942年止。交通银行发行钱钞的时间长达33年,是中国金融史上发行钱钞最长的一家银行,其中有硬币,纪念钱钞,也有加盖了各种记号的暗记券。
1913年5月,交通银行与中国银行共同分理国家金库,两家在中国金融界举足轻重的大银行在历史的轨道上走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