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视频分享网站适用"避风港"规则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主观上,其必须"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不"明知"或"应知")侵权事实的存在。对于主观要件的判断,各国立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标准,完全交由法院自由认定。通过对"避风港"规则立法规定的诠释,探讨其主观要件的司法适用判断标准,以期对当前视频分享网站"版权困境"的解决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