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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工作性质的决定,教师的职业良心在教育工作中对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教师职业良心的概念、教师职业良心的形成和教师职业良心的养成对教育教学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试图通过本文的论述,使每个教育工作者都能养成良好的职业良心,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增强职业责任心,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关键词:良心 教育职业良心 影响职业良心养成的因素 职业良心的影响
中图分类号:G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04(a)-0152-01
在平时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教师干的是良心活。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对此我们也都有切身的体会。这就是说,教师在教育工作中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对教育教学工作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良心是非常必要的。
那么什么是教师的职业良心呢?要弄清什么是职业良心,首先就应该知道什么是良心。关于良心(consicience)的定义,在一些西方文字中最早与“意识”、“认识”相关,在赋予道德意义之后,conscience又被古人用来专指“按良心办事”。良心是道德情感的基本形式,是个人自律的突出体现。作为人心中的最内在法则,它不仅给人以内在的权威和标准来裁决自身的对错,而且促使人对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进一步深刻反省、从而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或悔过要求。在中国,良心一词最早见于《孟子·告子上》,意为仁义之心,包含恻隐、羞耻、恭敬等情感。因此,良心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的反映,是人们的各种道德情感、情绪在自我意识中的统一,是人们在履行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过程中形成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良心是历史的、具体的、社会的范畴,是一定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反映,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不是与生俱来的,因而也没有所谓抽象的良心。可见良心是一个最古老的道德范畴。
教师的职业良心就是教育良心,是指教师在教育生涯过程中和教育实践中形成的,体现为教师职业信念中一种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进行自我评价的能力。良心具有理性的特征,马克思曾说过:“理性把我们的良心牢附在它的身上”。教师的职业良心是教师精神人格的保护神,是教师鞠躬尽瘁、积极耕耘的重要精神支柱之一。
不同的教师往往会有不同的教育良心。有的对教育使命和责任的理解透彻,良心的水平以及对教育行为的调节水平就会较高,有的则良心水平较低。古罗马的西塞罗说:“对于道德实践来说,最好的观众就是人们自己的良心”。教师的职业良心可以体现在教育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主要表现为克尽职守、自觉工作、爱护学生、团结执教等几个方面。不过,作为一种社会职业群体,教师的一般良心和个人良心当然也都会受到职业生活的影响,形成职业良心。职业良心是主体对职业生活中道德义务、责任等等的认知和情感上的自觉。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有许多对必须完成的任务和责任、规范等等的自觉意识,会对自己的教育效果提出工作上的必然要求,他们认为不这样做,就会认为自己没有完成应该完成的职业任务,由此带来的自然是感觉上的内心不安和愧疚。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仅仅是一名普通的教师。
那么教师的教育良心是怎么形成的呢?教師的职业良心首先会受到社会生活和群体的影响,也就是要受到周围客观世界的作用和影响。这一影响最直接的因素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一个社会正义较多、道德水平较高的社会,会对每一位社会成员的职业道德提供涵养上的环境和舆论上的保证,从而有利于职业良心的形成。比如,教师的主要工作环境是学校,学校里集中了社会上高素质的人才群体;他们的教育对象又是天真、单纯的青少年学生,他们对社会和对人生的认识都比较正义。总体上看,这一群体具有强烈的社会意识和历史责任与使命感,道德综合水平较高,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学习和生活,自然对教师本人职业良心的形成和提高会有很好的帮助、促进。反之,不良的生活环境,纷杂、多变的社会不良现象,都会对职业良心的形成产生负面的影响。
其次,教师的整体群体对个体教育良心的形成作用更为直接。实际上良心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习俗的传承。教师对教育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的认知大量的是通过工作环境的潜移默化式的影响去获得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教师的整体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道德的传统的质量较低,当然不利于教师的职业良心的形成与提高。在我国历来就有良好的教育传统,自古就有“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行为规范;《师说》里也明确提出,教师的社会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者也”,也就是说,在历史上就对教师的职业良心有了一个大体的划定,作为一个教师的标准有了一个正义的区间划分。尤其是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尊师重教已成为社会的自觉行为。随着教师地位的不断提高,教师职业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所谓教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辛勤的园丁”等等美好的赞誉,一方面是对教师职业的肯定,另一方面也给教师提出了高于其他行业的职业要求。所有这些,都会在无形中给教育者形成很大的职业压力,从环境的角度有利于教育职业良心的形成和保持。
再次,教育对象也会以舆论的形式参与教师良心的修养。由于教育活动的特殊性,教师劳动的意义必须在教育对象身上才能获得。所以学生的尊敬、赞扬或蔑视、批评对教师的道德行为会起非常大的制约作用。这种制约的长久影响最终也会影响教师的职业良心的形成。一个善于修养的教师肯定会以“学生”为鉴。很多学校在每学期都要进行教育工作的检查,包括教学教案、听课记录,作业批改和学生的问卷调查等等,如果在检查中教师能不断的得到学生对教学水平和教育水平的肯定和认可,并通过学校反馈到教育者本人,这也会对教师在教育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方面起重要的推进作用,同时还会起到舆论鼓励的作用。对青年教师来说,学校每学年组织的青年教师汇报课、新秀课、创新课、百花奖等等,一方面可以给他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另一方面,通过授课、评奖也会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作为一个教师所应具体的业务素质和人格魅力,从而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并自觉形成良好的职业修养。
第四,教育专业部门的引导和监督对教师职业良心的形成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作为教育管理部门,通过制定专门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教师行为标准准则等措施,使教师个体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岗位职责是什么,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还可以通过召开德育研讨会,组织演讲报告、撰写德育论文等各种途径的教育活动,使每个教育工作者都能积极参与到活动之中,并从他人身上学到自己有用的知识,最终成为教育者形成良好职业良心的一种自觉行为,起到外力内化的效果。
关键词:良心 教育职业良心 影响职业良心养成的因素 职业良心的影响
中图分类号:G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04(a)-0152-01
在平时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教师干的是良心活。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对此我们也都有切身的体会。这就是说,教师在教育工作中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对教育教学工作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良心是非常必要的。
那么什么是教师的职业良心呢?要弄清什么是职业良心,首先就应该知道什么是良心。关于良心(consicience)的定义,在一些西方文字中最早与“意识”、“认识”相关,在赋予道德意义之后,conscience又被古人用来专指“按良心办事”。良心是道德情感的基本形式,是个人自律的突出体现。作为人心中的最内在法则,它不仅给人以内在的权威和标准来裁决自身的对错,而且促使人对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进一步深刻反省、从而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或悔过要求。在中国,良心一词最早见于《孟子·告子上》,意为仁义之心,包含恻隐、羞耻、恭敬等情感。因此,良心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的反映,是人们的各种道德情感、情绪在自我意识中的统一,是人们在履行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过程中形成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良心是历史的、具体的、社会的范畴,是一定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反映,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不是与生俱来的,因而也没有所谓抽象的良心。可见良心是一个最古老的道德范畴。
教师的职业良心就是教育良心,是指教师在教育生涯过程中和教育实践中形成的,体现为教师职业信念中一种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进行自我评价的能力。良心具有理性的特征,马克思曾说过:“理性把我们的良心牢附在它的身上”。教师的职业良心是教师精神人格的保护神,是教师鞠躬尽瘁、积极耕耘的重要精神支柱之一。
不同的教师往往会有不同的教育良心。有的对教育使命和责任的理解透彻,良心的水平以及对教育行为的调节水平就会较高,有的则良心水平较低。古罗马的西塞罗说:“对于道德实践来说,最好的观众就是人们自己的良心”。教师的职业良心可以体现在教育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主要表现为克尽职守、自觉工作、爱护学生、团结执教等几个方面。不过,作为一种社会职业群体,教师的一般良心和个人良心当然也都会受到职业生活的影响,形成职业良心。职业良心是主体对职业生活中道德义务、责任等等的认知和情感上的自觉。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有许多对必须完成的任务和责任、规范等等的自觉意识,会对自己的教育效果提出工作上的必然要求,他们认为不这样做,就会认为自己没有完成应该完成的职业任务,由此带来的自然是感觉上的内心不安和愧疚。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仅仅是一名普通的教师。
那么教师的教育良心是怎么形成的呢?教師的职业良心首先会受到社会生活和群体的影响,也就是要受到周围客观世界的作用和影响。这一影响最直接的因素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一个社会正义较多、道德水平较高的社会,会对每一位社会成员的职业道德提供涵养上的环境和舆论上的保证,从而有利于职业良心的形成。比如,教师的主要工作环境是学校,学校里集中了社会上高素质的人才群体;他们的教育对象又是天真、单纯的青少年学生,他们对社会和对人生的认识都比较正义。总体上看,这一群体具有强烈的社会意识和历史责任与使命感,道德综合水平较高,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学习和生活,自然对教师本人职业良心的形成和提高会有很好的帮助、促进。反之,不良的生活环境,纷杂、多变的社会不良现象,都会对职业良心的形成产生负面的影响。
其次,教师的整体群体对个体教育良心的形成作用更为直接。实际上良心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习俗的传承。教师对教育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的认知大量的是通过工作环境的潜移默化式的影响去获得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教师的整体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道德的传统的质量较低,当然不利于教师的职业良心的形成与提高。在我国历来就有良好的教育传统,自古就有“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行为规范;《师说》里也明确提出,教师的社会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者也”,也就是说,在历史上就对教师的职业良心有了一个大体的划定,作为一个教师的标准有了一个正义的区间划分。尤其是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尊师重教已成为社会的自觉行为。随着教师地位的不断提高,教师职业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所谓教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辛勤的园丁”等等美好的赞誉,一方面是对教师职业的肯定,另一方面也给教师提出了高于其他行业的职业要求。所有这些,都会在无形中给教育者形成很大的职业压力,从环境的角度有利于教育职业良心的形成和保持。
再次,教育对象也会以舆论的形式参与教师良心的修养。由于教育活动的特殊性,教师劳动的意义必须在教育对象身上才能获得。所以学生的尊敬、赞扬或蔑视、批评对教师的道德行为会起非常大的制约作用。这种制约的长久影响最终也会影响教师的职业良心的形成。一个善于修养的教师肯定会以“学生”为鉴。很多学校在每学期都要进行教育工作的检查,包括教学教案、听课记录,作业批改和学生的问卷调查等等,如果在检查中教师能不断的得到学生对教学水平和教育水平的肯定和认可,并通过学校反馈到教育者本人,这也会对教师在教育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方面起重要的推进作用,同时还会起到舆论鼓励的作用。对青年教师来说,学校每学年组织的青年教师汇报课、新秀课、创新课、百花奖等等,一方面可以给他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另一方面,通过授课、评奖也会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作为一个教师所应具体的业务素质和人格魅力,从而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并自觉形成良好的职业修养。
第四,教育专业部门的引导和监督对教师职业良心的形成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作为教育管理部门,通过制定专门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教师行为标准准则等措施,使教师个体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岗位职责是什么,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还可以通过召开德育研讨会,组织演讲报告、撰写德育论文等各种途径的教育活动,使每个教育工作者都能积极参与到活动之中,并从他人身上学到自己有用的知识,最终成为教育者形成良好职业良心的一种自觉行为,起到外力内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