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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壮语和泰语是亲属语言,同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比较句是壮泰语中常见的句子类型,都可分为等比句、差比句、极比句三个次类。本文中,笔者以两种语言中差比句的否定形式为研究对象,运用描写的方法,结合对比语言学、接触语言学等相关理论知识,将搜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分析,揭示二者间的异同点,并探究造成其不同之处的原因。
【关键词】:壮语;泰语;差比;否定
一、差比句的定义
“比较”是人类方式中极为重要的一种,反映在语言中便形成了“比较句”这一句子类型。比较句广泛存在于世界语言中,中国对比较句的研究最早见于马建忠的《马氏文通》。《马氏文通》主要从语义方面对比较句及其次类进行界定,并且给出了相应的例句。所谓“差比句”即:“差比者,两端相较有差也。差之之字,概为‘於’字,‘于’‘乎’两字亦兼用焉。其所以为较者,则象静字表之。例如:‘季氏富于周公。’‘季氏’‘周公’相较之两端也。其所以为较者,‘富’也。‘富’象静字也,差其所较者,‘於’字也。”[1]从这段话的论述我们可以得知,差比句主要功能是显示出差别。后世的研究者对差比句的定义不尽相同,但也还是以马氏的理论为基础的。本文中笔者仍以马氏的理论为基础,同时借鉴语言类型学的知识给差比句下定义,即:差比句是由相关参项构成的,表现两种不同的事物之间及同一事物不同方面之间差比的句子结构。
二、差比句的否定
“否定可以分为质的否定和量的否定。质的否定是否认事物的存在或时间的发生,语义含义是‘无’。量的否定是否认事物或事件在数量上的规定性,语义含义是‘少于’”[2]。常用的否定标记有两个,即“没”和“不”。壮泰语差比句的否定中,除了壮语可以从语义上着手进行否定外,二者都可添加否定标记“不”来完成。显而易见,壮泰语差比句的否定属于量的否定,而非质的否定。
“那些专门表达比较语义而且形式特征完备的结构是范畴的核心成员,符合原型范畴理论中原型的特点,如使用频率高、最先习得等。”[3]壮语差比句中的核心成员有两个,即“gvaq”型差比句和“beij”型差比句。两者虽然皆借自于汉语,但相比之下前者的使用频率更高,习得时间也更早。泰语差比句的核心成员为“????”型差比句,由于“????”在音、义上都和“gvaq”对应,因此两者可合并为一类,即“过”型差比句。在这里我们对壮泰语差比句的否定的考察,主要也是针对其核心成员的。下面我们将从语义、语用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壮语差比句的否定
(1)“gvaq”型差比句的否定
“gvaq”是汉借词,借自于西南官话或当地的汉语方言。从借入之初至今,“gvaq”型差比句仍然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差比句类型。“gvaq”型差比句的否定有两种,一种是不加否定词“mbouj”,单纯从语义方面进行的否定;一种是加否定词“mbouj”,从语义、形式两个方面进行的否定。
①不加否定词“mbouj”
不借助于否定词,单纯从语义方面入手,使否定表达得更加直观、形象。比如“Gou sang gvaq de(我比他高)”,壮语里常用一种方式来表达否定义,即:利用反义词,同时将比较主体和比较基准调换位置,保持差比句的外在形式不发生变化。这样原句就变成了“De daemq gvaq gou(他比我矮)”。此种方式在口语中最为常见,单纯着手于语义方面,使其与肯定句在语义上一一对应,不至于产生歧义,造成误解。
②加否定词“mbouj”
“gvaq”型差比句可以通过加“mbouj”的方式表达否定义,这时“mbouj”的位置有两种,既可置于比较结果前也可置于比较结果后。仍然沿用上文的例子,进行否定后的差比句变成“Gou mbouj sang gvaq de”,或者“Gou sang mbouj gvaq de”。除去“mbouj”的位置不计,在形式上肯定句和否定句是一一对应的,但是在语义上并不是一一对应,而是一对二的关系。“Gou mbouj sang gvaq de”包含两层意思,即“我比他矮”和“我和他一样高”,这就易容易产生歧义。因此,这种差比句虽然是合法的,但是相对来说在口语中并不常见,只见于一些熟语中,如“Ndei gwn mbouj gvaq noh,gangj soh mbouj gvaq nyez(好吃不比肉类,诚实不比儿童。
(2)“beij”型差比句的否定
壮语中“beij”借自于汉语,在意义和用法上等同于汉语的“比”。“beij”型差比句的否定形式是直接在“beij”前加“mbouj”。此时,差比句的否定在形式上是一一对应的,但是在语义上表现出一定的模糊性,容易产生歧义。下面我们结合具体例句进行分析。
①Feiz ak mbouj beij fa red.
火 强 不 比 盖子 密
火猛不如盖子密。
②De mbouj beij mwngz sang.
他 不 比 你 高
他不比你高。
上述两个例句皆是通过添加否定标记表达否定的概念的。例①的肯定句和否定句在形式上是一对一的关系,在语义上也是一对一的关系,表达的是“不及”义。那是因为此句出自熟语,是经过验证了的生活智慧的总结,可以说是已经提供了特定的语境,因此在理解上不会产生歧义。
但是例②却不同,因为“mbouj beij”可以表达“不及”和“等同两个语义类别,此处又没有特定的语言环境,因此容易产生歧义,造成形式上对称而语义上却不对称的现象。
(二)泰语差比句的否定
泰语差比句的核心成员是由“????”作标记的。“????”同“gvaq”一样是汉语借词,来源于粤语“过”型差比句的区域扩散。泰语差比句的否定也是通过添加否定词“??? ”来实现的,如: ①??? ??? ??? ???? ???.
他 不 高 比 我
他不比我高。
②??????? ??? ??? ??? ??????? ???? ??????? ??? ????.
鞋 双 这 不 贵 比 鞋 双 那
这双鞋不比那双鞋贵。
通过添加否定词来实现否定的目的,是壮泰语差比句的相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 ”只可置于比较结果前,而壮语“gvaq”型差比句的否定形式中“mbouj”的位置可前可后。和壮语“gvaq”型差比句相同,“??? ”型差比句的肯定与否定句并不是对称的,即在形似上是一对一的关系,但是在语义上是一对二的关系。如上述两个例句皆可表达两个含义,例①:“他比我矮”、“他和我一样高”,例②:“这双鞋比那双鞋便宜”、“这双鞋和那双鞋价格一样(一样贵)。肯定句与否定句形式上对称,语义上不对称,因而容易导致歧义。这种现象在多个语言中都有存在,消除歧义的方法就是将其置于特定的语境中。
三、结语
壮泰语为亲属语言,本文中笔者以壮泰语差比句的否定形式为考察对象,结合对比语言学、语言类型学、接触语言学等理论知识,对其异同点进行描写分析。“gvaq”和“????”同为汉语借词,都可添加否定副词“不”达到否定的目的,泰语差比句的否定中否定副词位于比较结果前,而壮语中则可前可后。另外,壮语亦有借入汉语的“比”,泰语则没有。因此就差比句的否定的数量而言,壮语多于泰语。
注释:
[1]马建忠:《马氏文通》,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第137页。
[2]戴耀晶:《试论现代汉语的否定范畴》,《语言教学与研究》2000年第3期。
[3]许国萍:《现代汉语差比范畴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07年,第35页。
参考文献:
[1]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2]裴晓睿.新汉泰词典[Z].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11.
[3]李云兵.中国南方民族语言语序类型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韦景云,覃晓航.壮语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5]覃晓航.壮语特殊语法现象研究[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95.
[6]许国萍. 现代汉语差比范畴研究[M]. 上海: 学林出版社, 2007.
[7]赵金铭. 汉语差比句的南北差异及历史嬗变[J]. 语言研究, 2002,(3).
【关键词】:壮语;泰语;差比;否定
一、差比句的定义
“比较”是人类方式中极为重要的一种,反映在语言中便形成了“比较句”这一句子类型。比较句广泛存在于世界语言中,中国对比较句的研究最早见于马建忠的《马氏文通》。《马氏文通》主要从语义方面对比较句及其次类进行界定,并且给出了相应的例句。所谓“差比句”即:“差比者,两端相较有差也。差之之字,概为‘於’字,‘于’‘乎’两字亦兼用焉。其所以为较者,则象静字表之。例如:‘季氏富于周公。’‘季氏’‘周公’相较之两端也。其所以为较者,‘富’也。‘富’象静字也,差其所较者,‘於’字也。”[1]从这段话的论述我们可以得知,差比句主要功能是显示出差别。后世的研究者对差比句的定义不尽相同,但也还是以马氏的理论为基础的。本文中笔者仍以马氏的理论为基础,同时借鉴语言类型学的知识给差比句下定义,即:差比句是由相关参项构成的,表现两种不同的事物之间及同一事物不同方面之间差比的句子结构。
二、差比句的否定
“否定可以分为质的否定和量的否定。质的否定是否认事物的存在或时间的发生,语义含义是‘无’。量的否定是否认事物或事件在数量上的规定性,语义含义是‘少于’”[2]。常用的否定标记有两个,即“没”和“不”。壮泰语差比句的否定中,除了壮语可以从语义上着手进行否定外,二者都可添加否定标记“不”来完成。显而易见,壮泰语差比句的否定属于量的否定,而非质的否定。
“那些专门表达比较语义而且形式特征完备的结构是范畴的核心成员,符合原型范畴理论中原型的特点,如使用频率高、最先习得等。”[3]壮语差比句中的核心成员有两个,即“gvaq”型差比句和“beij”型差比句。两者虽然皆借自于汉语,但相比之下前者的使用频率更高,习得时间也更早。泰语差比句的核心成员为“????”型差比句,由于“????”在音、义上都和“gvaq”对应,因此两者可合并为一类,即“过”型差比句。在这里我们对壮泰语差比句的否定的考察,主要也是针对其核心成员的。下面我们将从语义、语用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壮语差比句的否定
(1)“gvaq”型差比句的否定
“gvaq”是汉借词,借自于西南官话或当地的汉语方言。从借入之初至今,“gvaq”型差比句仍然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差比句类型。“gvaq”型差比句的否定有两种,一种是不加否定词“mbouj”,单纯从语义方面进行的否定;一种是加否定词“mbouj”,从语义、形式两个方面进行的否定。
①不加否定词“mbouj”
不借助于否定词,单纯从语义方面入手,使否定表达得更加直观、形象。比如“Gou sang gvaq de(我比他高)”,壮语里常用一种方式来表达否定义,即:利用反义词,同时将比较主体和比较基准调换位置,保持差比句的外在形式不发生变化。这样原句就变成了“De daemq gvaq gou(他比我矮)”。此种方式在口语中最为常见,单纯着手于语义方面,使其与肯定句在语义上一一对应,不至于产生歧义,造成误解。
②加否定词“mbouj”
“gvaq”型差比句可以通过加“mbouj”的方式表达否定义,这时“mbouj”的位置有两种,既可置于比较结果前也可置于比较结果后。仍然沿用上文的例子,进行否定后的差比句变成“Gou mbouj sang gvaq de”,或者“Gou sang mbouj gvaq de”。除去“mbouj”的位置不计,在形式上肯定句和否定句是一一对应的,但是在语义上并不是一一对应,而是一对二的关系。“Gou mbouj sang gvaq de”包含两层意思,即“我比他矮”和“我和他一样高”,这就易容易产生歧义。因此,这种差比句虽然是合法的,但是相对来说在口语中并不常见,只见于一些熟语中,如“Ndei gwn mbouj gvaq noh,gangj soh mbouj gvaq nyez(好吃不比肉类,诚实不比儿童。
(2)“beij”型差比句的否定
壮语中“beij”借自于汉语,在意义和用法上等同于汉语的“比”。“beij”型差比句的否定形式是直接在“beij”前加“mbouj”。此时,差比句的否定在形式上是一一对应的,但是在语义上表现出一定的模糊性,容易产生歧义。下面我们结合具体例句进行分析。
①Feiz ak mbouj beij fa red.
火 强 不 比 盖子 密
火猛不如盖子密。
②De mbouj beij mwngz sang.
他 不 比 你 高
他不比你高。
上述两个例句皆是通过添加否定标记表达否定的概念的。例①的肯定句和否定句在形式上是一对一的关系,在语义上也是一对一的关系,表达的是“不及”义。那是因为此句出自熟语,是经过验证了的生活智慧的总结,可以说是已经提供了特定的语境,因此在理解上不会产生歧义。
但是例②却不同,因为“mbouj beij”可以表达“不及”和“等同两个语义类别,此处又没有特定的语言环境,因此容易产生歧义,造成形式上对称而语义上却不对称的现象。
(二)泰语差比句的否定
泰语差比句的核心成员是由“????”作标记的。“????”同“gvaq”一样是汉语借词,来源于粤语“过”型差比句的区域扩散。泰语差比句的否定也是通过添加否定词“??? ”来实现的,如: ①??? ??? ??? ???? ???.
他 不 高 比 我
他不比我高。
②??????? ??? ??? ??? ??????? ???? ??????? ??? ????.
鞋 双 这 不 贵 比 鞋 双 那
这双鞋不比那双鞋贵。
通过添加否定词来实现否定的目的,是壮泰语差比句的相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 ”只可置于比较结果前,而壮语“gvaq”型差比句的否定形式中“mbouj”的位置可前可后。和壮语“gvaq”型差比句相同,“??? ”型差比句的肯定与否定句并不是对称的,即在形似上是一对一的关系,但是在语义上是一对二的关系。如上述两个例句皆可表达两个含义,例①:“他比我矮”、“他和我一样高”,例②:“这双鞋比那双鞋便宜”、“这双鞋和那双鞋价格一样(一样贵)。肯定句与否定句形式上对称,语义上不对称,因而容易导致歧义。这种现象在多个语言中都有存在,消除歧义的方法就是将其置于特定的语境中。
三、结语
壮泰语为亲属语言,本文中笔者以壮泰语差比句的否定形式为考察对象,结合对比语言学、语言类型学、接触语言学等理论知识,对其异同点进行描写分析。“gvaq”和“????”同为汉语借词,都可添加否定副词“不”达到否定的目的,泰语差比句的否定中否定副词位于比较结果前,而壮语中则可前可后。另外,壮语亦有借入汉语的“比”,泰语则没有。因此就差比句的否定的数量而言,壮语多于泰语。
注释:
[1]马建忠:《马氏文通》,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第137页。
[2]戴耀晶:《试论现代汉语的否定范畴》,《语言教学与研究》2000年第3期。
[3]许国萍:《现代汉语差比范畴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07年,第35页。
参考文献:
[1]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2]裴晓睿.新汉泰词典[Z].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11.
[3]李云兵.中国南方民族语言语序类型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韦景云,覃晓航.壮语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5]覃晓航.壮语特殊语法现象研究[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95.
[6]许国萍. 现代汉语差比范畴研究[M]. 上海: 学林出版社, 2007.
[7]赵金铭. 汉语差比句的南北差异及历史嬗变[J]. 语言研究, 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