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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近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将实行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含磷洗涤用品等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rn据悉,汉江在湖北省流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3.89%,在全省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条例》规定,向汉江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按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安装规范的排污口标志牌,建立污水排放台账.汉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水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公开排污口设置、水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突发水环境事件处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