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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是用数据形式对经济社会现象的描述和记录。统计把一个杂乱无章、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概括成几个数据,变得简单明晰,让人明白易懂。随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取得了重大的进展,统计地位也日益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的依存度越来越高。但我们也不能不看到,统计工作要想很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做到“快、精、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去做。在此,结合劳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谈一点肤浅的认识。
一、劳资统计制度方法存在的问题
统计整体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统计法》规定:统计有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三大职能,但是长期以来三大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宏观管理,如何使统计工作更广泛地为微观经济活动服务,仍是相对薄弱的环节。就企业来说,统计工作仅仅是计划部门的一项分支业务,由于繁重的数据处理工作,统计部门成了数字汇总单位。这些数字从何而来,如何在众多的数据中“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进行分析与研究,加上受人力、财力和时间的限制,更无法顾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
劳资统计作为一项重要基础信息服务工作,随着它对劳动力资源状况、员工上岗就业状况、分配信息的收集分析以及对基层分配行为的监督指导作用的不断加强。逐渐显现其在统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当前搞准统计数据的难度很大,存在着统计失实的潜在危险。主要原因,一是人为干扰,统计数据与企业或个人利益相关,难免受到有关人员的干扰;二是数出多门,存在谎报,虚报和假报的情况;三是基础较差,一些基层单位没有统计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更没有进行统计核算,统计数据报送的随意性很大,缺乏连续性和延续性;四是素质不高,部分统计人员思想、业务素质不高,基层统计力量薄弱,基础工作不实,谬误甚多,“源头”数字失准。
统计方式不尽科学。当前的统计方法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缺陷:一是在统计手段上比较落后。统计部门下发给各单位的报表仍然是以手工填报为主。二是对统计对象缺乏有效监控。对单位进入和退出统计范围没有形成科学、准确的信息渠道,造成部分应填报的单位漏报统计信息。三是统计方法不规范。一个单位往往要向统计局多个部门填报报表,形成了报表“多、乱、杂”的局面,给填报单位增加了负担。
二、劳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要解决劳资统计工作存在的困难。其根本出路就是要加快统计改革,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最终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既符合国情又符合国际一般规则的,以“高科技统计手段、高素质统计人才、高效率统计机制、高质量统计信息”为标志的现代统计体系。
(1)改革统计方法,建立科学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以建立完善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前提。以同期性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加强典型调查、重点调查和科学估算,积极推进网络调查,广泛并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调查。
(2)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工业统计报表、批发零售贸易业统计报表、劳资专业统计报表等统计指标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基本情况年报制度中,指标应进一步规范化。要与部门的指标相一致,核算专业表格不要过于浓缩,应增加计算过程表。
(3)加强统计执法与监督。一是要对统计人员加强《统计法》知识的培训。二是要加强统计监督与执法。对那些不按时上报、屡次迟报、拒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充分运用《统计法》赋予的权利。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加大处罚力度。
(4)加快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步伐。实现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通信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服务社会化,有利于减少基层负担。同时也能为领导及时提供统计数据。
(5)强化服务意识,夯实统计基础。首先应规范管理,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努力提升服务层次和工作理念,树立“管理规范、运作有序、廉洁高效”的现代统计机关新形象;其次加强统计人才的培养,对统计人才的培养要有一个计划,要采取多层次、全方位的培养方法,通过派出去、请进来,鼓励自学、函授等途径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同时要给予经费上的保障。再次提高统计服务意识,从时间上考虑,做好统计服务工作,必须在时间上给予保证。应采取三分之一时间用于完成国家、省统计局布置的任务;三分之一时间用于地方统计调查;三分之一时间用于统计执法。从要求上考虑。领导需要“快、精、准”的统计数据和相关的对策建议。大众需要实用统计信息。高质量是统计的生命,作为统计部门必须树立全新的统计质量理念和为用户服务的意识,以统计优质服务取信于大众,取信于政府。切实提高统计服务质量。
一、劳资统计制度方法存在的问题
统计整体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统计法》规定:统计有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三大职能,但是长期以来三大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宏观管理,如何使统计工作更广泛地为微观经济活动服务,仍是相对薄弱的环节。就企业来说,统计工作仅仅是计划部门的一项分支业务,由于繁重的数据处理工作,统计部门成了数字汇总单位。这些数字从何而来,如何在众多的数据中“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进行分析与研究,加上受人力、财力和时间的限制,更无法顾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
劳资统计作为一项重要基础信息服务工作,随着它对劳动力资源状况、员工上岗就业状况、分配信息的收集分析以及对基层分配行为的监督指导作用的不断加强。逐渐显现其在统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当前搞准统计数据的难度很大,存在着统计失实的潜在危险。主要原因,一是人为干扰,统计数据与企业或个人利益相关,难免受到有关人员的干扰;二是数出多门,存在谎报,虚报和假报的情况;三是基础较差,一些基层单位没有统计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更没有进行统计核算,统计数据报送的随意性很大,缺乏连续性和延续性;四是素质不高,部分统计人员思想、业务素质不高,基层统计力量薄弱,基础工作不实,谬误甚多,“源头”数字失准。
统计方式不尽科学。当前的统计方法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缺陷:一是在统计手段上比较落后。统计部门下发给各单位的报表仍然是以手工填报为主。二是对统计对象缺乏有效监控。对单位进入和退出统计范围没有形成科学、准确的信息渠道,造成部分应填报的单位漏报统计信息。三是统计方法不规范。一个单位往往要向统计局多个部门填报报表,形成了报表“多、乱、杂”的局面,给填报单位增加了负担。
二、劳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要解决劳资统计工作存在的困难。其根本出路就是要加快统计改革,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最终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既符合国情又符合国际一般规则的,以“高科技统计手段、高素质统计人才、高效率统计机制、高质量统计信息”为标志的现代统计体系。
(1)改革统计方法,建立科学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以建立完善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前提。以同期性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加强典型调查、重点调查和科学估算,积极推进网络调查,广泛并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调查。
(2)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工业统计报表、批发零售贸易业统计报表、劳资专业统计报表等统计指标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基本情况年报制度中,指标应进一步规范化。要与部门的指标相一致,核算专业表格不要过于浓缩,应增加计算过程表。
(3)加强统计执法与监督。一是要对统计人员加强《统计法》知识的培训。二是要加强统计监督与执法。对那些不按时上报、屡次迟报、拒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充分运用《统计法》赋予的权利。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加大处罚力度。
(4)加快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步伐。实现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通信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服务社会化,有利于减少基层负担。同时也能为领导及时提供统计数据。
(5)强化服务意识,夯实统计基础。首先应规范管理,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努力提升服务层次和工作理念,树立“管理规范、运作有序、廉洁高效”的现代统计机关新形象;其次加强统计人才的培养,对统计人才的培养要有一个计划,要采取多层次、全方位的培养方法,通过派出去、请进来,鼓励自学、函授等途径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同时要给予经费上的保障。再次提高统计服务意识,从时间上考虑,做好统计服务工作,必须在时间上给予保证。应采取三分之一时间用于完成国家、省统计局布置的任务;三分之一时间用于地方统计调查;三分之一时间用于统计执法。从要求上考虑。领导需要“快、精、准”的统计数据和相关的对策建议。大众需要实用统计信息。高质量是统计的生命,作为统计部门必须树立全新的统计质量理念和为用户服务的意识,以统计优质服务取信于大众,取信于政府。切实提高统计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