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刊讯记者从2006年12月25日在广州召开的进口机动车及零部件特殊处理程序说明会上获悉,2006年12月1日起,13类机动车零部件产品被正式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必须获得由相关认证机构颁发的“3C”认证证书和加施3C标志,否则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说明会由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办、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协办,着重介绍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全面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认证行政执法的情况以及进口机动车及机动车零部件特殊处理程序办理的步骤、要求以及检测的有关事宜等。廣州本田、广州东风日产、广州丰田、五羊一本田摩托等30多家机动车及零部件生产厂家和进口代理商参加了说明会。
3C认证,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我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我国从2002年5月1日开始推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在12月强制实施的机动车零部件的3C认证中,包括机动车灯具、回复反射器、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汽车制动软管、后视镜、喇叭、油箱、门锁及门铰链、内饰材料、座椅和头枕等13类机动车零部件产品。按规定,从2006年1 2月1日起,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这13类产品没有获得3C认证证书和加施3C标志的,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市民可以此来作为挑选合格机动车零部件的依据。
据专家介绍,近几年来,由于汽车产品零件质量安全隐患引发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对汽车安全系数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逐步对汽车和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实施强制认证,是出于对人身安全的考虑。实行汽车产品3C认证,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一些生产劣质零部件、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
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认证处获悉,一个企业要想获得3C认证,得经过以下几个步骤。第一,企业提出申请;第二,送样式抽样,将产品送到指定的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做各种性能指标试验;第三,如果各项条件达标,经认证检查机构现场审核,由认证机构认可,颁发3C认证证书。这样,企业就能够在相关产品上使用3C认证标志。有关专家提醒广大零部件企业也应抓住契机、抓紧申请实施,获取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和敲门砖,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编辑:卢小平
说明会由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办、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协办,着重介绍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全面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认证行政执法的情况以及进口机动车及机动车零部件特殊处理程序办理的步骤、要求以及检测的有关事宜等。廣州本田、广州东风日产、广州丰田、五羊一本田摩托等30多家机动车及零部件生产厂家和进口代理商参加了说明会。
3C认证,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我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我国从2002年5月1日开始推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在12月强制实施的机动车零部件的3C认证中,包括机动车灯具、回复反射器、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汽车制动软管、后视镜、喇叭、油箱、门锁及门铰链、内饰材料、座椅和头枕等13类机动车零部件产品。按规定,从2006年1 2月1日起,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这13类产品没有获得3C认证证书和加施3C标志的,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市民可以此来作为挑选合格机动车零部件的依据。
据专家介绍,近几年来,由于汽车产品零件质量安全隐患引发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对汽车安全系数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逐步对汽车和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实施强制认证,是出于对人身安全的考虑。实行汽车产品3C认证,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一些生产劣质零部件、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
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认证处获悉,一个企业要想获得3C认证,得经过以下几个步骤。第一,企业提出申请;第二,送样式抽样,将产品送到指定的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做各种性能指标试验;第三,如果各项条件达标,经认证检查机构现场审核,由认证机构认可,颁发3C认证证书。这样,企业就能够在相关产品上使用3C认证标志。有关专家提醒广大零部件企业也应抓住契机、抓紧申请实施,获取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和敲门砖,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编辑:卢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