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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起,已经沿用了11年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将正式废止,实行新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新标准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场址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不能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