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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在市内70家区县中心以上的公立医院开展互相认可辅助检查项目的试点的作法受到媒体的好评,并认为“可以在更大范围推广”。笔者却认为,医院“互认检查”在未解决其中涉及的法律责任问题之前且慢推广。不可否认,实行“互认检查”对于破除医院长期存在的“只认可本医院的拍片检查”的潜规则,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互认检查”涉及复杂法律问题需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