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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鉴于我国正处于创业板市场建立时期,其必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创业板市场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使其更好地被人们利用,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关键词:创业板股票市场;上市标准;监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通过引入风险投资事业,来促进我国高科技产业的成长,已经成为我国许多经济学家的一个共识。风险投资事业能否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大量事实能够证明,创业板市场是风险投资事业最好的退出机制。因此,我国发展创业板市场,对我国经济等许多方面都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创业板市场的特点及同主板的关系
创业板市场是与主板市场相对的一个新兴市场,也称二板市场,是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渠道。它是一国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其特点是:第一,创业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历史业绩要求不严;第二,上市标准较低;第三,具有高效却有限的监管原则。
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都是证券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两者既有联系又存在着区别。即相互依赖又相互竞争。从静态上看,创业板市场的市场规模及地位虽然低于主板市场,但从动态的角度看,主板市场的发展速度与潜力则不及创业板市场。
二、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的必要性
首先,创业板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通过发行证券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可以吸收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中小型企业中,同时也成为中小企业取得资金的主要的方式,使高新技术产业得以迅速发展。
其次,创业板市场有利于激励创业投资。创业板通过吸收国内外的资金用于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激发了许多留学生和企业家创业的热情,吸引更多的企业进行自主创新。
最后,创业板的建立提高了我国的就业率。创业板市场建立后,中小型企业就可以通过创业板市场直接融资,这样不仅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同时也解决了就业问题,使风险投资资本市场逐步得到完善。
三、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问题
首先,作为创业板市场雏形的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标准不是十分合理。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标准与主板市场几乎完全相同,在与主板竞争中更是处于不利的地位,致使创业板市场的优势表现得不明显,而中小企业板市场价格波动相对较大,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
其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对资金被占用情况的披露不规范。有些上市公司被占用的资金不但数额大,而且持续时间长,未经过相关程序审批也未及时做出信息披露,这就严重的违反了资金被占用的相关规定。不但破坏了中小企业公司自身的经营环境和治理结构,而且对其中小股东的利益也造成了重大侵害。
再次,市场监管制度尚不完善,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从监管制度的层次来说,各种监管措施还没有形成一个层次分明、次级有序的整体,这样不能准确而又灵活地运用各种处罚措施,而且对中小企业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使中小企业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更加泛滥。
最后,对募集资金违反规定的信息披露不规范。很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中都出现了滥用募集资金的状况,但是他们没有进行公开的信息披露,这种做法严重破坏了中小企业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四、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对策
首先,制定出符合我国创业板市场特点的上市标准。
第一,可以通过相对降低上市标准来制定出符合我国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标准。要想让创业板市场发挥其应有作用,就必须要比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上市标准有所降低。从美国和香港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标准之间的比较可以看出,它们的关键指标可能是相差几倍,也可能是相差十几倍,虽然我国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上市标准的关键指标不至于相差十几倍,可实质性的降低还是有必要的。
第二,通过引入成长性指标,来制定出符合我国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标准。在制定创业板股票市场上市标准的过程中,要适度的降低收益性标准的相关限制,将更多成长性指标引入其中,这样就符合了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其具有发展潜力、创新能力以及较高成长性的要求。
其次,对我国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的相关建议。
第一,必须规定诚信是各公司想要上市的最基本条件,这种诚信必须贯穿各个步骤,从企业改制发行到上市审批的各个阶段,都要严格的要求和考察企业的诚信状况,从入门开始就防范不讲诚信的公司。
第二,要强化诚信信息披露的制度。诚信的信息披露对证券市场很重要。在诚信建设的过程中,保荐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必须使保荐人成为督促和监督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诚信信息披露的中坚力量。
第三,要严厉惩处那些不能做到诚信的上市公司并对其实行追究机制。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如果在诚信方面出现了问题或者达不到相关的要求,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一并追究上市公司和高管人员的责任,最后还可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第四,建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董事责任制。为了提高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的准确性,应采取全体董事或指定特定的董事对信息披露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责任落实到实处。
最后,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议。
创业板市场能否顺利建立和健康运作,监管是至关重要的。对于创业板而言,其作为主要市场目标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如果放松其的监管,创业板市场将无法成立和生存,这已得到世界各国同类市场的验证。所以,我们应该加强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和不断加快监管的创新。同时我们也应将违约金监管措施引入到我国创业板市场中,并不断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监管制度进行创新。以便合理地防范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风险。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创业板市场是一个具有无限发展潜力的市场,虽然它的各个方面还不够完善,出现了一些如上市标准不合理、资金被占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但我们在不断寻找对策去解决。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创业板股票市场将会健康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徐洪才.当前我国创业板市场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科技投资,2011(01):27-29.
[2]高翔.中小企业创业板的研究[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0(13):58-59.
[3]程颖,王荣宝.浅谈我国创业板块的现状及发展前景[J].现代商业,2010(20):16.
[4]王晓津.海外创业板运作机制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
关键词:创业板股票市场;上市标准;监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通过引入风险投资事业,来促进我国高科技产业的成长,已经成为我国许多经济学家的一个共识。风险投资事业能否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大量事实能够证明,创业板市场是风险投资事业最好的退出机制。因此,我国发展创业板市场,对我国经济等许多方面都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创业板市场的特点及同主板的关系
创业板市场是与主板市场相对的一个新兴市场,也称二板市场,是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渠道。它是一国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其特点是:第一,创业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历史业绩要求不严;第二,上市标准较低;第三,具有高效却有限的监管原则。
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都是证券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两者既有联系又存在着区别。即相互依赖又相互竞争。从静态上看,创业板市场的市场规模及地位虽然低于主板市场,但从动态的角度看,主板市场的发展速度与潜力则不及创业板市场。
二、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的必要性
首先,创业板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通过发行证券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可以吸收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中小型企业中,同时也成为中小企业取得资金的主要的方式,使高新技术产业得以迅速发展。
其次,创业板市场有利于激励创业投资。创业板通过吸收国内外的资金用于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激发了许多留学生和企业家创业的热情,吸引更多的企业进行自主创新。
最后,创业板的建立提高了我国的就业率。创业板市场建立后,中小型企业就可以通过创业板市场直接融资,这样不仅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同时也解决了就业问题,使风险投资资本市场逐步得到完善。
三、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问题
首先,作为创业板市场雏形的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标准不是十分合理。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标准与主板市场几乎完全相同,在与主板竞争中更是处于不利的地位,致使创业板市场的优势表现得不明显,而中小企业板市场价格波动相对较大,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
其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对资金被占用情况的披露不规范。有些上市公司被占用的资金不但数额大,而且持续时间长,未经过相关程序审批也未及时做出信息披露,这就严重的违反了资金被占用的相关规定。不但破坏了中小企业公司自身的经营环境和治理结构,而且对其中小股东的利益也造成了重大侵害。
再次,市场监管制度尚不完善,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从监管制度的层次来说,各种监管措施还没有形成一个层次分明、次级有序的整体,这样不能准确而又灵活地运用各种处罚措施,而且对中小企业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使中小企业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更加泛滥。
最后,对募集资金违反规定的信息披露不规范。很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中都出现了滥用募集资金的状况,但是他们没有进行公开的信息披露,这种做法严重破坏了中小企业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四、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对策
首先,制定出符合我国创业板市场特点的上市标准。
第一,可以通过相对降低上市标准来制定出符合我国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标准。要想让创业板市场发挥其应有作用,就必须要比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上市标准有所降低。从美国和香港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标准之间的比较可以看出,它们的关键指标可能是相差几倍,也可能是相差十几倍,虽然我国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上市标准的关键指标不至于相差十几倍,可实质性的降低还是有必要的。
第二,通过引入成长性指标,来制定出符合我国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标准。在制定创业板股票市场上市标准的过程中,要适度的降低收益性标准的相关限制,将更多成长性指标引入其中,这样就符合了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其具有发展潜力、创新能力以及较高成长性的要求。
其次,对我国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的相关建议。
第一,必须规定诚信是各公司想要上市的最基本条件,这种诚信必须贯穿各个步骤,从企业改制发行到上市审批的各个阶段,都要严格的要求和考察企业的诚信状况,从入门开始就防范不讲诚信的公司。
第二,要强化诚信信息披露的制度。诚信的信息披露对证券市场很重要。在诚信建设的过程中,保荐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必须使保荐人成为督促和监督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诚信信息披露的中坚力量。
第三,要严厉惩处那些不能做到诚信的上市公司并对其实行追究机制。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如果在诚信方面出现了问题或者达不到相关的要求,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一并追究上市公司和高管人员的责任,最后还可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第四,建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董事责任制。为了提高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的准确性,应采取全体董事或指定特定的董事对信息披露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责任落实到实处。
最后,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议。
创业板市场能否顺利建立和健康运作,监管是至关重要的。对于创业板而言,其作为主要市场目标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如果放松其的监管,创业板市场将无法成立和生存,这已得到世界各国同类市场的验证。所以,我们应该加强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和不断加快监管的创新。同时我们也应将违约金监管措施引入到我国创业板市场中,并不断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监管制度进行创新。以便合理地防范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风险。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创业板市场是一个具有无限发展潜力的市场,虽然它的各个方面还不够完善,出现了一些如上市标准不合理、资金被占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但我们在不断寻找对策去解决。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创业板股票市场将会健康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徐洪才.当前我国创业板市场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科技投资,2011(01):27-29.
[2]高翔.中小企业创业板的研究[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0(13):58-59.
[3]程颖,王荣宝.浅谈我国创业板块的现状及发展前景[J].现代商业,2010(20):16.
[4]王晓津.海外创业板运作机制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