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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月起,中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正式实施。由国家工信部联合其他部门制订的这个指南旨在遏制信息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扰。
网络安全不乐观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1次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人,已超过美国的2.45亿、印度的1.21亿,一举成为全球网民最多的国家。随着互联网普及率以及网民规模的逐年扩大,互联网和人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人们使用互联网也逐步从简单的获取信息、休闲娱乐应用转向商业领域应用,因此人们对互联网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
2012年初,中国青年网和中国传媒大学联合发布的《中国网民安全上网研究报告》显示,网络欺诈、网络账户安全、网络污秽信息和网络暴力等安全上网问题已成为网民上网环境的一部分。目前,我国网民中有80%对各类安全上网问题有所了解,有三分之一的网民接触或遇到过各种安全上网问题,但网民对各类安全上网问题的防范意识依然较弱。
具体来说,青少年网民和低学历网民面对各类安全上网问题时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对网络污秽信息和网络暴力行为的认知度较低、防范意识较差,对网络污秽信息接触率、网络暴力行为的参与率高于成年人和高学历人群。此外,这类人群对于网络账户的保护意识更低,更容易遭遇网络账号安全问题,成为网络欺诈的对象,因此他们希望进一步提高安全上网意识的意愿较为强烈。
艾瑞咨询发布的《2012年个人网络安全年度报告》显示,2012年大部分网民对于网络安全持不乐观态度:70.0%的网民对网络安全表示担心,其中33.3%持非常担心态度。其中,网民对网络支付的安全(67.0%)最为担忧,其次为个人信息(60.7%)。高达79.9%的网民期待通过网络立法改善我国网络安全现状。这个不容乐观的现实为中国的互联网安全保障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信息漏洞造成人均500元损失
时下,一种新型的犯罪——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随着公民个人信息越来越广泛的运用,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也越来越明显,它牵扯到公民个人隐私、公民家庭安全和个人安全。今年年初,“12·5”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全面告破,全国20多个省区市统一行动,一举摧毁了多个犯罪团伙,切断了犯罪链条。
国家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安成介绍说,这类犯罪有三大特点:环节多、高科技、非接触。从窃取信息、传送信息至买卖信息,都是使用虚拟身份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公民本人甚至并不知道自己的信息被窃取、被贩卖,很难找到受害人。
伴随着国内网络建设高潮的到来,网络已逐渐成为计算机犯罪的最主要犯罪工具。有效防止网络犯罪是法制化的必然,加强网络安全立法是确保网络安全的根本性手段。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首次专门为网络信息保护立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为互联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奠定了重要基石,互联网用户信息的保护将有法可依。我国网络运行发展由此迈出依法治网的重要一步。
不过,网民所期待的不仅仅是一个草案的颁布,他们更期待决定的细化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的完善,从而能为目前依然可能处于“裸奔”状态的个人电子信息提供更强力、更全面的保护。中国互联网产业年会发布的《2012中国互联网安全报告》显示,我国有84.8%的网民遇到过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困扰,总人数达4.56亿。这些事件包括个人资料泄露、网购支付不安全等,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4亿元,人均损失553.1元。
信息安全需三方共同治理
“网络安全”是指计算机的网络用户所使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硬件、软件和数据,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和泄露,系统能够保证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而网络安全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网络的信息安全。倡导安全上网,是保障信息安全的重要渠道:通过提供良好的网络安全环境,保证人们上网的软硬件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不遭到恶意软件和恶意网页的威胁,尤其是防范近年频繁出现的网络欺诈、网络账户隐私信息泄露等问题。
纵观2012年,从年初余波未平的“CSDN事件”,到年中的“小米MIUI被曝泄密事件”,再到年末“京东商城充值系统漏洞事件”,网络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更多研究机构的互联网安全报告用数据不断地提醒人们保护和治理互联网环境迫在眉睫,“我要上春晚”短信诈骗9.8亿元、当当网用户账户金额不翼而飞、移动聊天工具发送的淫秽图片诱导用户点击不安全网站等影响人们安全上网的案例比比皆是。在这样一个真假难辨的互联网环境中,我们不禁要问,安全上网距离我们到底还有多远?
要树立一个良好的安全上网环境,政府、互联网企业和网民自身三方面都需要做出努力。首先面对网络上泛滥的虚假、不良信息,政府相关部门有责任对网络欺诈、网络账户安全、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等各类网络安全上网问题进行必要的监管和治理,对欺骗网站、色情网站等进行严厉的打击并予以取缔。同时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机制,提高对网络欺诈行为的反应速度,即时、快速地打击犯罪,减少损失,保护受害者的利益。
而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保障网民安全上网环境需要加强行业自律,通过互联网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关于本行业的标准、规范,在互联网行业内部建立一套良性的循环淘汰机制,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发布虚假不良信息或从事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主体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阻断安全风险,改善网络环境。
对网民个人来说,为防范网络欺诈、保障个人账户安全,网民要注意对个人系统加强检测,防止被病毒感染或者修改文件。对即时通讯工具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通过这些途径传播的仿冒网站地址。对垃圾邮件进行过滤,减少网络钓鱼事件的发生。不要轻信网上传播的消息,在网上使用有关自己身份的重要资料时一定要加倍谨慎,也不要用互联网络传输个人隐私资料,以免被黑客截获用来进行诈骗。一旦遇到网络欺诈等网络安全问题,网民应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即时、迅速地打击犯罪,减少不良信息的传播。
网络安全不乐观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1次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人,已超过美国的2.45亿、印度的1.21亿,一举成为全球网民最多的国家。随着互联网普及率以及网民规模的逐年扩大,互联网和人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人们使用互联网也逐步从简单的获取信息、休闲娱乐应用转向商业领域应用,因此人们对互联网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
2012年初,中国青年网和中国传媒大学联合发布的《中国网民安全上网研究报告》显示,网络欺诈、网络账户安全、网络污秽信息和网络暴力等安全上网问题已成为网民上网环境的一部分。目前,我国网民中有80%对各类安全上网问题有所了解,有三分之一的网民接触或遇到过各种安全上网问题,但网民对各类安全上网问题的防范意识依然较弱。
具体来说,青少年网民和低学历网民面对各类安全上网问题时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对网络污秽信息和网络暴力行为的认知度较低、防范意识较差,对网络污秽信息接触率、网络暴力行为的参与率高于成年人和高学历人群。此外,这类人群对于网络账户的保护意识更低,更容易遭遇网络账号安全问题,成为网络欺诈的对象,因此他们希望进一步提高安全上网意识的意愿较为强烈。
艾瑞咨询发布的《2012年个人网络安全年度报告》显示,2012年大部分网民对于网络安全持不乐观态度:70.0%的网民对网络安全表示担心,其中33.3%持非常担心态度。其中,网民对网络支付的安全(67.0%)最为担忧,其次为个人信息(60.7%)。高达79.9%的网民期待通过网络立法改善我国网络安全现状。这个不容乐观的现实为中国的互联网安全保障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信息漏洞造成人均500元损失
时下,一种新型的犯罪——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随着公民个人信息越来越广泛的运用,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也越来越明显,它牵扯到公民个人隐私、公民家庭安全和个人安全。今年年初,“12·5”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全面告破,全国20多个省区市统一行动,一举摧毁了多个犯罪团伙,切断了犯罪链条。
国家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安成介绍说,这类犯罪有三大特点:环节多、高科技、非接触。从窃取信息、传送信息至买卖信息,都是使用虚拟身份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公民本人甚至并不知道自己的信息被窃取、被贩卖,很难找到受害人。
伴随着国内网络建设高潮的到来,网络已逐渐成为计算机犯罪的最主要犯罪工具。有效防止网络犯罪是法制化的必然,加强网络安全立法是确保网络安全的根本性手段。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首次专门为网络信息保护立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为互联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奠定了重要基石,互联网用户信息的保护将有法可依。我国网络运行发展由此迈出依法治网的重要一步。
不过,网民所期待的不仅仅是一个草案的颁布,他们更期待决定的细化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的完善,从而能为目前依然可能处于“裸奔”状态的个人电子信息提供更强力、更全面的保护。中国互联网产业年会发布的《2012中国互联网安全报告》显示,我国有84.8%的网民遇到过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困扰,总人数达4.56亿。这些事件包括个人资料泄露、网购支付不安全等,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4亿元,人均损失553.1元。
信息安全需三方共同治理
“网络安全”是指计算机的网络用户所使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硬件、软件和数据,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和泄露,系统能够保证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而网络安全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网络的信息安全。倡导安全上网,是保障信息安全的重要渠道:通过提供良好的网络安全环境,保证人们上网的软硬件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不遭到恶意软件和恶意网页的威胁,尤其是防范近年频繁出现的网络欺诈、网络账户隐私信息泄露等问题。
纵观2012年,从年初余波未平的“CSDN事件”,到年中的“小米MIUI被曝泄密事件”,再到年末“京东商城充值系统漏洞事件”,网络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更多研究机构的互联网安全报告用数据不断地提醒人们保护和治理互联网环境迫在眉睫,“我要上春晚”短信诈骗9.8亿元、当当网用户账户金额不翼而飞、移动聊天工具发送的淫秽图片诱导用户点击不安全网站等影响人们安全上网的案例比比皆是。在这样一个真假难辨的互联网环境中,我们不禁要问,安全上网距离我们到底还有多远?
要树立一个良好的安全上网环境,政府、互联网企业和网民自身三方面都需要做出努力。首先面对网络上泛滥的虚假、不良信息,政府相关部门有责任对网络欺诈、网络账户安全、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等各类网络安全上网问题进行必要的监管和治理,对欺骗网站、色情网站等进行严厉的打击并予以取缔。同时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机制,提高对网络欺诈行为的反应速度,即时、快速地打击犯罪,减少损失,保护受害者的利益。
而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保障网民安全上网环境需要加强行业自律,通过互联网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关于本行业的标准、规范,在互联网行业内部建立一套良性的循环淘汰机制,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发布虚假不良信息或从事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主体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阻断安全风险,改善网络环境。
对网民个人来说,为防范网络欺诈、保障个人账户安全,网民要注意对个人系统加强检测,防止被病毒感染或者修改文件。对即时通讯工具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通过这些途径传播的仿冒网站地址。对垃圾邮件进行过滤,减少网络钓鱼事件的发生。不要轻信网上传播的消息,在网上使用有关自己身份的重要资料时一定要加倍谨慎,也不要用互联网络传输个人隐私资料,以免被黑客截获用来进行诈骗。一旦遇到网络欺诈等网络安全问题,网民应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即时、迅速地打击犯罪,减少不良信息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