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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从法律上说,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核心应当是规范公权力,保护私权利。基层人民检察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关乎我国检察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乎实现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近年来,河源市五县一区6个基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如何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增强检察群众工作的使命感,形成了一些富有特色、行之有效的做法。本文从河源市基层人民检察院涉检信访工作的角度出发,认为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群众工作理论为指引,充分考量法律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九种关系。
一、正确把握好“点”与“面”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
点面结合是抓好涉检信访工作的一个基本方法。在“面”上,要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将其贯穿于检察群众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特别是控告、申诉、举报工作作为直接依靠群众开展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和反贪工作的有效形式,更要突出坚持群众路线,发动群众积极踊跃地参与举报职务犯罪,在“点”上,则应突出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服务群众,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申诉,既讲大局,又讲创新:既讲配合,又讲透明;既讲感情、又讲素质。整合12309热线资源,利用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创新信访维稳在线工作平台,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坚持并发挥下访巡访制度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地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受理群众涉检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二、正确把握好“统”与“分”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统筹推进的工作
统与分的矛盾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要求我们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树立县(区)院全院“一盘棋”思想是“统”。把涉检信访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全局性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民生意识。涉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基层院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形成检察长负总责,分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部门具体抓,相关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坚持内设部门协调联动、各司其责是“分”。针对涉检信访案件程序复杂、涉及面广的实际情况,实行横向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以业务部门各自职责为基础,以诉讼流程为纽带,变控申部门单独接访为多个部门齐抓共管。业务部门根据控申部门的统一协调,对信访问题及时办理,控申部门督促跟踪,控申部门与业务部门进行联合反馈,最终形成检察机关解决问题、息诉罢访的整体合力,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三、正确把握好“惩”与“防”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重点难点的工作
惩与防各有侧重,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惩中有防,防中寓惩,才能更好地发挥二者的综合效能。我市各基层院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积极审慎开展信访终结工作。检察官应成为忠实的“法律守护人”,严格遵守合法性及客观性义务,贯彻毋枉毋纵,追求实体真实与程序正义。坚持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困难帮扶等措施,解开信访人的“法结”和“心结”。对拟终结的涉检信访案件,严格掌握终结条件,严格执行终结程序。作出终结决定的案件,通报有关部门。不再启动复查程序。上访人违法闹访缠访的,固定证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从注重预防上延伸初查效能。以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的控申举报线索列为重点,及时分流转办,防止有案不查、压案不查、失信于民。对初查中发现的问题,尝试利用检察建议向涉案个人、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管理的意见,从而延伸初查的职务犯罪预防功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这乃是一切优秀立法的主要目的。”推而言之,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这也是良善检察司法的‘主要目的之一。
四、正确把握好“偏”与“正”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检察长下访巡访的工作
在许多工作中都存在着“偏”与“正”的关系,那主的部分就是“正”。次的部分就是“偏”。扶“正”可以纠“偏”。正确把握涉检信访工作中“偏”与“正”的关系,我们主要做好以下五篇“文章”:一是在下访密度上做好“文章”,全市五县一区院均逐步形成机构、人员、时间、场地固定化,接待、查处、解决、回访规范化。二是在宣传广度上做好“文章”。通过设立咨询点和巡回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三是在情法宽度上做好“文章”,面对面地倾听群众诉求,面对面地与群众进行交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心换心。四是在协作进度上做好“文章”。各基层院均与党委、人大和政府建立沟通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地交流信访情况。五是在工作深度上做好“文章”,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院相继召开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进行部署,并制定了下访、巡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实践证明,通过做好五篇“文章”,化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是抓好涉检信访工作的有效途径。
五、正确把握好“钝”与“锐”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控申举报职能的工作
抓工作需要有锐力,亦需要有钝力。实践中,我们力求在抓好举报宣传活动方面更“钝”,在落实检察长接访日制度方面更“锐”。多年来,我市各基层院坚持开展有主题、全方位、多渠道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将举报宣传与“检察长接访日”、“下访巡访”、“阳光检务”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细化了线索分流管理流程,加强对案件举报线索的管理,推行案件线索评估机制,从而有效防止了线索分流处理的随意性。同时,我市各基层院将每月第一、四周的星期三定为检察长接访日,由正、副检察长按时轮流接访。每逢检察长接访日,安排专人协助检察长接待,做好接待前的准备工作,对有代表性或较为疑难的信访案件有计划地预约安排。并负责跟踪督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六、正确把握好“粗”与“细”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案件评查的工作
全面评查,不落项,要“粗”;公正评查,不护短,要“细”。在“粗”的方面,我市检察机关通过案件评查,找准检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务程序中薄弱环节的建设,促进检务办案质量明显提高,着力遏制涉检信访新案的发生。各院对评查的案件,立改立行、成效显著。在“细”的方面。各基层院结合自身职责范围,重点评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 生违法违规的案件。规范评查方法和步骤,统一评查内容和标准,将是否做好相关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申诉人、赔偿请求人的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息诉罢访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评查内容。注重把法律说理作为检务民主化的重要措施来抓,促进法律真正融人民众的社会生活,实现其程序与正义价值。
七、正确把握好“深”与“浅”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积案化解的工作
抓好涉检信访积案化解的工作,必须既要能“深”入摸清情况,又要能“浅”出化解矛盾。我市各基层院“深”入“浅”出,为彻底摸清涉检信访积案底数,采取全面与重点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涉检信访积案进行“清仓见底”的排查,在这个过程中,领导高度重视,为信访积案化解提供坚强保障;找准症结所在,为信访积案化解寻求事实依据:解决合理诉求,为信访积案化解赢得最佳时机:体现人文关怀,为信访积案化解打下情感基础;多方配合支持。为信访积案化解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共排查出尚未办结息诉的信访积案4宗,影响亚运安全的信访隐患及苗头案件7宗。对排查出来的积案,逐案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预案,并全部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明确包案领导承办部门和督办人,限期办结息诉,确保信访积案有效化解。
八、正确把握好“纠”与“建”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创先争优的工作
“纠”是在接访工作上坚持“三不”原则和“五心”方法。“三不”即不因群众的过激言行而推诿,不因受到误解而拖延,不因受到委屈而抱怨。“五心”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意见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疏导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建”是扎实抓好全省“文明接待室”评比工作。按照省院的要求,认真组织基层检察院进行交叉检查验收。并择优向省检察院推荐了源城区院、紫金县院2个参评单位。控申部门干警着重在提高接待质量上下功夫,采取了“七项便民措施”:一是一杯热茶,一声问候;二是年老体弱,上门服务;三是接待时间,双方商定;四是权利告知,风险显示;五是耐心调解,建构和谐;六是法制讲座,常讲常新;七是违法违纪,严肃处理。这些便民措施大大方便了群众来信来访,树立了检察机关文明接待、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九、正确把握好“破”与“立”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机制创新的工作
破与立的关系是个老话题,而抓好涉检信访机制创新却是个新话题。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坚持一个原则:不破不立,有破必立!首先,要抓好首办责任制的落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倾注真情抓首访,更重要的是创新。首办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市院负责协调、指导和检查县(区)院首办责任制的落实;市、县(区)院将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创先争优的内容。对认真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或办理质量好、妥善息诉、群众满意、事迹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反之,予以批评教育,责任追究到人。其次,要强化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处置机制。对涉检环节发生的社会关注度高、当事人情绪激烈、易激发矛盾的敏感案件和信访问题,把评估制度作为司法办案的必经程序,做到每案必评估、风险早预警、预警有预案、矛盾早化解。我市各基层院认真搭建好“五个平台”,即搭建评估预警信息采集平台,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搭建评估预警分析研判平台,做好例会研讨工作;搭建评估预警等级管理平台,做好风险界定工作;搭建评估预警案件解决平台,做好调处化解工作;搭建评估预警机制保障平台。做好格局构建工作。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基层人民检察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也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检察机关人民性的应有之义。正如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所指出的,要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正确把握九种关系,注重信访化解效果,以为民促公正。以公正保和谐,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河源市五县一区6个基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如何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增强检察群众工作的使命感,形成了一些富有特色、行之有效的做法。本文从河源市基层人民检察院涉检信访工作的角度出发,认为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群众工作理论为指引,充分考量法律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九种关系。
一、正确把握好“点”与“面”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
点面结合是抓好涉检信访工作的一个基本方法。在“面”上,要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将其贯穿于检察群众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特别是控告、申诉、举报工作作为直接依靠群众开展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和反贪工作的有效形式,更要突出坚持群众路线,发动群众积极踊跃地参与举报职务犯罪,在“点”上,则应突出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服务群众,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申诉,既讲大局,又讲创新:既讲配合,又讲透明;既讲感情、又讲素质。整合12309热线资源,利用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创新信访维稳在线工作平台,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坚持并发挥下访巡访制度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地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受理群众涉检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二、正确把握好“统”与“分”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统筹推进的工作
统与分的矛盾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要求我们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树立县(区)院全院“一盘棋”思想是“统”。把涉检信访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全局性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民生意识。涉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基层院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形成检察长负总责,分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部门具体抓,相关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坚持内设部门协调联动、各司其责是“分”。针对涉检信访案件程序复杂、涉及面广的实际情况,实行横向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以业务部门各自职责为基础,以诉讼流程为纽带,变控申部门单独接访为多个部门齐抓共管。业务部门根据控申部门的统一协调,对信访问题及时办理,控申部门督促跟踪,控申部门与业务部门进行联合反馈,最终形成检察机关解决问题、息诉罢访的整体合力,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三、正确把握好“惩”与“防”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重点难点的工作
惩与防各有侧重,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惩中有防,防中寓惩,才能更好地发挥二者的综合效能。我市各基层院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积极审慎开展信访终结工作。检察官应成为忠实的“法律守护人”,严格遵守合法性及客观性义务,贯彻毋枉毋纵,追求实体真实与程序正义。坚持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困难帮扶等措施,解开信访人的“法结”和“心结”。对拟终结的涉检信访案件,严格掌握终结条件,严格执行终结程序。作出终结决定的案件,通报有关部门。不再启动复查程序。上访人违法闹访缠访的,固定证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从注重预防上延伸初查效能。以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的控申举报线索列为重点,及时分流转办,防止有案不查、压案不查、失信于民。对初查中发现的问题,尝试利用检察建议向涉案个人、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管理的意见,从而延伸初查的职务犯罪预防功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这乃是一切优秀立法的主要目的。”推而言之,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这也是良善检察司法的‘主要目的之一。
四、正确把握好“偏”与“正”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检察长下访巡访的工作
在许多工作中都存在着“偏”与“正”的关系,那主的部分就是“正”。次的部分就是“偏”。扶“正”可以纠“偏”。正确把握涉检信访工作中“偏”与“正”的关系,我们主要做好以下五篇“文章”:一是在下访密度上做好“文章”,全市五县一区院均逐步形成机构、人员、时间、场地固定化,接待、查处、解决、回访规范化。二是在宣传广度上做好“文章”。通过设立咨询点和巡回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三是在情法宽度上做好“文章”,面对面地倾听群众诉求,面对面地与群众进行交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心换心。四是在协作进度上做好“文章”。各基层院均与党委、人大和政府建立沟通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地交流信访情况。五是在工作深度上做好“文章”,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院相继召开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进行部署,并制定了下访、巡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实践证明,通过做好五篇“文章”,化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是抓好涉检信访工作的有效途径。
五、正确把握好“钝”与“锐”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控申举报职能的工作
抓工作需要有锐力,亦需要有钝力。实践中,我们力求在抓好举报宣传活动方面更“钝”,在落实检察长接访日制度方面更“锐”。多年来,我市各基层院坚持开展有主题、全方位、多渠道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将举报宣传与“检察长接访日”、“下访巡访”、“阳光检务”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细化了线索分流管理流程,加强对案件举报线索的管理,推行案件线索评估机制,从而有效防止了线索分流处理的随意性。同时,我市各基层院将每月第一、四周的星期三定为检察长接访日,由正、副检察长按时轮流接访。每逢检察长接访日,安排专人协助检察长接待,做好接待前的准备工作,对有代表性或较为疑难的信访案件有计划地预约安排。并负责跟踪督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六、正确把握好“粗”与“细”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案件评查的工作
全面评查,不落项,要“粗”;公正评查,不护短,要“细”。在“粗”的方面,我市检察机关通过案件评查,找准检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务程序中薄弱环节的建设,促进检务办案质量明显提高,着力遏制涉检信访新案的发生。各院对评查的案件,立改立行、成效显著。在“细”的方面。各基层院结合自身职责范围,重点评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 生违法违规的案件。规范评查方法和步骤,统一评查内容和标准,将是否做好相关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申诉人、赔偿请求人的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息诉罢访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评查内容。注重把法律说理作为检务民主化的重要措施来抓,促进法律真正融人民众的社会生活,实现其程序与正义价值。
七、正确把握好“深”与“浅”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积案化解的工作
抓好涉检信访积案化解的工作,必须既要能“深”入摸清情况,又要能“浅”出化解矛盾。我市各基层院“深”入“浅”出,为彻底摸清涉检信访积案底数,采取全面与重点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涉检信访积案进行“清仓见底”的排查,在这个过程中,领导高度重视,为信访积案化解提供坚强保障;找准症结所在,为信访积案化解寻求事实依据:解决合理诉求,为信访积案化解赢得最佳时机:体现人文关怀,为信访积案化解打下情感基础;多方配合支持。为信访积案化解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共排查出尚未办结息诉的信访积案4宗,影响亚运安全的信访隐患及苗头案件7宗。对排查出来的积案,逐案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预案,并全部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明确包案领导承办部门和督办人,限期办结息诉,确保信访积案有效化解。
八、正确把握好“纠”与“建”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创先争优的工作
“纠”是在接访工作上坚持“三不”原则和“五心”方法。“三不”即不因群众的过激言行而推诿,不因受到误解而拖延,不因受到委屈而抱怨。“五心”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意见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疏导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建”是扎实抓好全省“文明接待室”评比工作。按照省院的要求,认真组织基层检察院进行交叉检查验收。并择优向省检察院推荐了源城区院、紫金县院2个参评单位。控申部门干警着重在提高接待质量上下功夫,采取了“七项便民措施”:一是一杯热茶,一声问候;二是年老体弱,上门服务;三是接待时间,双方商定;四是权利告知,风险显示;五是耐心调解,建构和谐;六是法制讲座,常讲常新;七是违法违纪,严肃处理。这些便民措施大大方便了群众来信来访,树立了检察机关文明接待、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九、正确把握好“破”与“立”的关系。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机制创新的工作
破与立的关系是个老话题,而抓好涉检信访机制创新却是个新话题。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坚持一个原则:不破不立,有破必立!首先,要抓好首办责任制的落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倾注真情抓首访,更重要的是创新。首办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市院负责协调、指导和检查县(区)院首办责任制的落实;市、县(区)院将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创先争优的内容。对认真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或办理质量好、妥善息诉、群众满意、事迹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反之,予以批评教育,责任追究到人。其次,要强化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处置机制。对涉检环节发生的社会关注度高、当事人情绪激烈、易激发矛盾的敏感案件和信访问题,把评估制度作为司法办案的必经程序,做到每案必评估、风险早预警、预警有预案、矛盾早化解。我市各基层院认真搭建好“五个平台”,即搭建评估预警信息采集平台,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搭建评估预警分析研判平台,做好例会研讨工作;搭建评估预警等级管理平台,做好风险界定工作;搭建评估预警案件解决平台,做好调处化解工作;搭建评估预警机制保障平台。做好格局构建工作。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基层人民检察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也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检察机关人民性的应有之义。正如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所指出的,要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正确把握九种关系,注重信访化解效果,以为民促公正。以公正保和谐,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