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聚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价值引领和问题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五大创建”活动,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的龙头作用更加凸显。围绕发展抓创城。把推进改革发展贯穿于创城工作全过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八大环境”建设,有效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依靠群众抓创城。坚持创建为民利民惠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唱主角、当主力、做主人。创新载体抓创城。深入推进方法手段、内容形式等创新,不断增强文明城市创建的针对性实效性。
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深入推进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不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目前,全區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占比达44.4%,文明乡镇占比61.6%。扎实推进移风易俗,采取建立“红白理事会”、修订村规民约、党员干部带头、表彰“移风易俗示范户”、举办集体婚礼、拍摄移风易俗“微电影”等形式,遏制“高价彩礼”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陋习蔓延,受到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充分肯定。大力实施精神扶贫工程,坚持“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相结合,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以城带乡、结对共建、助力脱贫攻坚。不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围绕“文化小康”建设,扎实推进贫困县区606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培训基层文化能人和文艺骨干,一批“土能人”“田秀才”发挥了积极作用,富有时代特色的广场舞、健身舞等舞动社区、扮靓乡村。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突出核心价值引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持续推进核心价值观进机关活动。以“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为载体,推荐评选一批全国和自治区道德建设和“宁夏好人”等各类先进典型。运用新闻报道、基层巡讲等方式,深化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自治区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推动窗口单位提升服务水平。开展文明单位暗访督查和负面清单管理,推动公务机关和执法单位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水平。
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逐步形成。注重发现选树先进典型。在全区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暨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好媳妇、好公婆、好儿女”“好司机、好交警、好警嫂、好运政”及“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乡村(社区)好人家”“移风易俗模范户”等先进典型。截至2017年底,自治区先后表彰“五好家庭”和“最美家庭”385个。注重发挥重点人群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家和万事兴·中国梦宁夏美”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争作践行好家风的表率;推动好家训进庭院厅堂、进道德讲堂、进学校课堂“三进”活动;开展“书香家庭”等特色创建和“好家风好家训”征集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庭。注重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组织拍摄道德模范专题片,支持指导推出电影《槐秋》、微电影《还要过日子》《无“礼”的幸福》等道德主题力作,在自治区主要媒体开设“德耀宁夏”“道德模范在身边”等专栏专题,让道德理念传播动起来、活起来、美起来。
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从娃娃抓起,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384个,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童心向党”歌咏、网上祭英烈、向国旗敬礼等系列活动;开展“邻里守望”“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等志愿服务;深化中华经典诵读,举办中小学经典诵读展演比赛等活动。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推广全区“日行一善”活动品牌,通过开展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集中交流展示、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示范。
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银川市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石嘴山市成功创建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吴忠市、中卫市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地级提名城市,永宁县、灵武市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自治区级以上文明村镇212个、文明单位702个、文明行业12个、文明家庭35个、文明校园31个;宁夏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五个紧密结合”的经验做法,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概括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宁夏做法”,向全国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场所的做法被中宣部列为精选案例;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成为西部地区“广播惠农”新样板;“日行一善”“道德红黄蓝榜”等做法得到中宣部充分肯定;盐池县、中宁县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待提高
对文明创建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一些地方重视经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精神文明建设摆不到重要位置上来;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经济发展上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自然就会搞好,实际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基层一些干部群众感到精神文明创建“与自己关系不大”,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文明创建发展不平衡。受思想观念、经济基础、自然资源、社会发展等条件制约,城市和农村之间、川区和山区之间、乡镇和村社之间发展不平衡,致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也有较大差距,总体表现为,城市好于农村、川区好于山区、机关好于基层。精神文明创建现状与干部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创建工作存在“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现象。一些城市、单位和村镇在创建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对接任务、开展工作,创建成功后就有“马放南山、刀枪入库”的想法,习惯于“运动式”“突击式”创建。
文明创建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精神文明创建是综合性强、周期性长、参与面广、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且创建工作没有尽头,保持荣誉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各级偏重于精神鼓励,物质奖励较少或者没有,与效能目标考核等联系也不紧密,客观上造成了“荣誉不实惠”,导致精神文明创建的吸引力不足。
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量薄弱。县级文明办主任一般由常务副部长兼任,大部分县、市(区)已取消文明办专职副主任职数;乡镇一级的宣传干事身兼数职,致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疲于应付。
精神文明创建的对策和建议
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打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思想理论基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党员、面向群众的理论宣传宣讲,通过开设“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农民夜校”“网上讲坛”“微宣讲”等多种形式,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学校、机关、社区、企业、农村和军营,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以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精神文明创建的引领作用。创建实践中,要坚持全民行动,通过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典型引路、融入生活等,调动全民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坚持从家庭做起,持续开展“家和万事兴”、寻找“最美家庭”、家庭文明建设巡礼等,以家庭的小气候温润社会的大气候。要坚持立德树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要坚持示范带动,对党员干部提出率先垂范的明确要求,在精神文明创建中当标杆、作表率,发挥引领表率作用。要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导人、服务人、塑造人的功能,着力滋养心灵、涵育文明。
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动态管理,切实增强文明创建的针對性和实效性。加强顶层设计,切实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放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高度来谋划安排,一并纳入党委政府考核验收范围去推进落实。紧跟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精神文明创建的新要求,搭建“互联网+文明创建”平台,开发使用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对创建文明城市、村镇、单位等的一体化、扁平化、实时化动态管理。注重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和城市、乡村治理难题中的作用,对诚信缺失、不孝敬父母、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制定法规制度或规范性文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创建激励机制,激发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借鉴有关省(区、市)创建奖励机制,建议恢复自治区文明单位奖励政策,建立规范和完善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创造性。设计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项目和平台,探索建立市民文明巡防团、社区文明督导员等,鼓励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文明创建的监督管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探索建立“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专项基金”,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明创建,加快贫困地区精神脱贫,不断提升贫困地区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立足于基层基础,切实增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活力和水平。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宣传文化工作人员,确保基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为抓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创建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创建等,逐步拓展文明创建的覆盖面。不断健全完善对精神文明建设多渠道投入体制机制,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第一作者系自治区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第二作者单位:自治区文明办)
责任编辑:谢 斌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的龙头作用更加凸显。围绕发展抓创城。把推进改革发展贯穿于创城工作全过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八大环境”建设,有效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依靠群众抓创城。坚持创建为民利民惠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唱主角、当主力、做主人。创新载体抓创城。深入推进方法手段、内容形式等创新,不断增强文明城市创建的针对性实效性。
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深入推进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不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目前,全區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占比达44.4%,文明乡镇占比61.6%。扎实推进移风易俗,采取建立“红白理事会”、修订村规民约、党员干部带头、表彰“移风易俗示范户”、举办集体婚礼、拍摄移风易俗“微电影”等形式,遏制“高价彩礼”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陋习蔓延,受到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充分肯定。大力实施精神扶贫工程,坚持“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相结合,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以城带乡、结对共建、助力脱贫攻坚。不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围绕“文化小康”建设,扎实推进贫困县区606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培训基层文化能人和文艺骨干,一批“土能人”“田秀才”发挥了积极作用,富有时代特色的广场舞、健身舞等舞动社区、扮靓乡村。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突出核心价值引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持续推进核心价值观进机关活动。以“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为载体,推荐评选一批全国和自治区道德建设和“宁夏好人”等各类先进典型。运用新闻报道、基层巡讲等方式,深化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自治区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推动窗口单位提升服务水平。开展文明单位暗访督查和负面清单管理,推动公务机关和执法单位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水平。
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逐步形成。注重发现选树先进典型。在全区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暨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好媳妇、好公婆、好儿女”“好司机、好交警、好警嫂、好运政”及“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乡村(社区)好人家”“移风易俗模范户”等先进典型。截至2017年底,自治区先后表彰“五好家庭”和“最美家庭”385个。注重发挥重点人群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家和万事兴·中国梦宁夏美”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争作践行好家风的表率;推动好家训进庭院厅堂、进道德讲堂、进学校课堂“三进”活动;开展“书香家庭”等特色创建和“好家风好家训”征集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庭。注重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组织拍摄道德模范专题片,支持指导推出电影《槐秋》、微电影《还要过日子》《无“礼”的幸福》等道德主题力作,在自治区主要媒体开设“德耀宁夏”“道德模范在身边”等专栏专题,让道德理念传播动起来、活起来、美起来。
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从娃娃抓起,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384个,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童心向党”歌咏、网上祭英烈、向国旗敬礼等系列活动;开展“邻里守望”“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等志愿服务;深化中华经典诵读,举办中小学经典诵读展演比赛等活动。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推广全区“日行一善”活动品牌,通过开展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集中交流展示、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示范。
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银川市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石嘴山市成功创建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吴忠市、中卫市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地级提名城市,永宁县、灵武市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自治区级以上文明村镇212个、文明单位702个、文明行业12个、文明家庭35个、文明校园31个;宁夏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五个紧密结合”的经验做法,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概括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宁夏做法”,向全国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场所的做法被中宣部列为精选案例;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成为西部地区“广播惠农”新样板;“日行一善”“道德红黄蓝榜”等做法得到中宣部充分肯定;盐池县、中宁县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待提高
对文明创建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一些地方重视经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精神文明建设摆不到重要位置上来;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经济发展上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自然就会搞好,实际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基层一些干部群众感到精神文明创建“与自己关系不大”,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文明创建发展不平衡。受思想观念、经济基础、自然资源、社会发展等条件制约,城市和农村之间、川区和山区之间、乡镇和村社之间发展不平衡,致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也有较大差距,总体表现为,城市好于农村、川区好于山区、机关好于基层。精神文明创建现状与干部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创建工作存在“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现象。一些城市、单位和村镇在创建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对接任务、开展工作,创建成功后就有“马放南山、刀枪入库”的想法,习惯于“运动式”“突击式”创建。
文明创建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精神文明创建是综合性强、周期性长、参与面广、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且创建工作没有尽头,保持荣誉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各级偏重于精神鼓励,物质奖励较少或者没有,与效能目标考核等联系也不紧密,客观上造成了“荣誉不实惠”,导致精神文明创建的吸引力不足。
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量薄弱。县级文明办主任一般由常务副部长兼任,大部分县、市(区)已取消文明办专职副主任职数;乡镇一级的宣传干事身兼数职,致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疲于应付。
精神文明创建的对策和建议
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打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思想理论基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党员、面向群众的理论宣传宣讲,通过开设“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农民夜校”“网上讲坛”“微宣讲”等多种形式,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学校、机关、社区、企业、农村和军营,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以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精神文明创建的引领作用。创建实践中,要坚持全民行动,通过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典型引路、融入生活等,调动全民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坚持从家庭做起,持续开展“家和万事兴”、寻找“最美家庭”、家庭文明建设巡礼等,以家庭的小气候温润社会的大气候。要坚持立德树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要坚持示范带动,对党员干部提出率先垂范的明确要求,在精神文明创建中当标杆、作表率,发挥引领表率作用。要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导人、服务人、塑造人的功能,着力滋养心灵、涵育文明。
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动态管理,切实增强文明创建的针對性和实效性。加强顶层设计,切实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放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高度来谋划安排,一并纳入党委政府考核验收范围去推进落实。紧跟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精神文明创建的新要求,搭建“互联网+文明创建”平台,开发使用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对创建文明城市、村镇、单位等的一体化、扁平化、实时化动态管理。注重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和城市、乡村治理难题中的作用,对诚信缺失、不孝敬父母、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制定法规制度或规范性文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创建激励机制,激发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借鉴有关省(区、市)创建奖励机制,建议恢复自治区文明单位奖励政策,建立规范和完善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创造性。设计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项目和平台,探索建立市民文明巡防团、社区文明督导员等,鼓励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文明创建的监督管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探索建立“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专项基金”,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明创建,加快贫困地区精神脱贫,不断提升贫困地区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立足于基层基础,切实增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活力和水平。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宣传文化工作人员,确保基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为抓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创建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创建等,逐步拓展文明创建的覆盖面。不断健全完善对精神文明建设多渠道投入体制机制,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第一作者系自治区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第二作者单位:自治区文明办)
责任编辑:谢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