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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的区域化特征的显现,区域经济成为全球经济活动的焦点。对于区域而言,其竞争优势来源于区域的创新能力,而区域创新系统作为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将新的区域经济发展要素组合引入一定的地域范围,从而创造一种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因此,区域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获得竞争优势,必须大力建设区域创新系统。为防止区域创新系统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系统失效现象,需要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客观评价,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从而创造一种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可持续发展。
一、区域创新系统的界定
区域创新系统概念最早由英国学者Cooke于1992年提出,并于1996年明确了定义: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在这个体系内,企业和其他组织通过根植性的制度环境相互学习,且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了创新。
国内学者在国外研究基础之上,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冯之浚、胡志坚等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由某一地区内的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构成的创新系统。
虽然国内外学者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界定不尽相同,但是定义均从地理空间范围、创新主体、组织结构和空间结构等方面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界定。经过理论研究者的系统研究,区域创新理论已成为在知识经济和产业网络范式下,揭示区域学习创新、地方环境和区域增长之间有机联系,阐释区域竞争优势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
二、区域创新系统的评价方法
国外在区域创新系统评价方法选择上有不同的观点,Fritsch在对11个欧洲地区区域创新系统评价中使用知识生产函数方法;Carlsson等在对技术系统的绩效评价时,提出了多指标分析,考虑了分析的层次以及所研究技术系统的成熟度;Nasierowski
一、区域创新系统的界定
区域创新系统概念最早由英国学者Cooke于1992年提出,并于1996年明确了定义: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在这个体系内,企业和其他组织通过根植性的制度环境相互学习,且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了创新。
国内学者在国外研究基础之上,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冯之浚、胡志坚等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由某一地区内的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构成的创新系统。
虽然国内外学者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界定不尽相同,但是定义均从地理空间范围、创新主体、组织结构和空间结构等方面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界定。经过理论研究者的系统研究,区域创新理论已成为在知识经济和产业网络范式下,揭示区域学习创新、地方环境和区域增长之间有机联系,阐释区域竞争优势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
二、区域创新系统的评价方法
国外在区域创新系统评价方法选择上有不同的观点,Fritsch在对11个欧洲地区区域创新系统评价中使用知识生产函数方法;Carlsson等在对技术系统的绩效评价时,提出了多指标分析,考虑了分析的层次以及所研究技术系统的成熟度;Nasierows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