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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应用逐渐演变为“唯价格论”的现象,本文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对西安地铁电缆事件和合肥公交站台倒塌事故的总结分析,重点从市场、制度、技术措施三个视角探索了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应用中出现的问题。研究结果表明,恶意低价竞标所产生的劣质工程实际上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投标人诚信缺失,相应的法律法规、工程监督管理在招标投标、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本文从市场、制度、技术措施三个维度为最低价中标法的应用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