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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山东 潍坊 262500;2.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山东 潍坊 262500)
一、影响中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衔接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层面
1.中高职课程衔接政策及措施不具体
在政府层面,目前还没有出台具体的中高职课程衔接政策,只是在其他政策中附带性的提出要建立中高职相衔接的课程体系,但对于如何衔接则没有具体的措施和相应的保障条件,缺乏专门的机构来保证课程衔接政策的落实。且目前中、高职教育归教育行政部门下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往往会导致条块分割,政出多门,中高职之间缺乏统一的政策指导,两级学校之间各自独立、互不了解。
2.对口招生政策影响中高职课程衔接
对口升学是中高职学制衔接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渠道。对口升学使中职学校不仅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合格劳动者和初级专门人才,也是满足部分中职学生升学愿望和提升职业教育社会吸引力的一剂良药,应该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保障。但从06年开始教育部规定高职对口招收中职应届毕业生的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中职应届生的5%,这一政策限制了职业教育体系的上下贯通。目前高职院校招生主要以普高生为主,课程设置也主要以普高生的基础为标准,忽视了对口生已学过的课程基础。
(二)学校层面
1.中高职学校对课程衔接不够重视
许多中高职学校只考虑本校的教育教学,对于不同学校间的衔接问题却置之度外。同时,由于教育内部竞争日趋激烈,各职业院校把注意力和精力更多的放在了追求规模发展、抢夺生源上,忽视了课程衔接问题。
2.中高职学校缺乏沟通
中高职学校教师间很少或几乎不联系,有些高职学校的教师根本不了解学生在中职时学过哪些专业课程,也不愿意去了解学生的原有专业基础,完全按以高中生为起点讲授课程。不少教师也都反映校际间沟通的机会非常少,没有专门的学术沟通或教学经验交流的机会,沟通渠道不畅。
3.课程设置只关注普高生源和课程的学科性
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在课程设置时并没有针对对口生和普高生的不同分班分类开设课程,过于注重普高生源,针对他们的零专业基础开课,造成了对口生专业课程学习的重复。另外,有些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没有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采用本科的学科型课程结构,一味注重学科知识的完整性,忽视了职教课程应按工作任务设置课程的要求。
(三)社会层面
1.幼教机构用人没有体现人才层次差异
有些幼儿园、早教中心等幼教机构在用人上没有体现人才层次差异,在同一个岗位上,中职生、高职生都可以干,没有学历或证书都可以干,特别是一些小的幼教机构,因为找人困难,不看学历层次及职业资格证书,只要能看孩子就行,薪酬待遇也没有体现层次差别,也就影响了中高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落实和课程内容的有效衔接。
2.幼教机构对学校课程衔接缺乏兴趣
职业院校和幼教机构的合作还处在浅层次的阶段,企业看重的是学校的廉价劳动力和易于管理,愿意接受学生的实习。而对于深层次的合作,企业的热情则不高,对学校的课程建设没有兴趣,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关心人的成长和发展。致使一些学校闭门造车,课程内容脱离工作实际,盲目拔高或随意压缩课程内容,缺乏内在的衔接性。
二、对策探析
(一)政府层面
1.建立公共沟通机制,统一制订专业课程标准
政府要提供一个平台,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职教专家聚在一起共同探讨交流不同层次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定位、应具备的能力、应开设的课程和教育教学方法,建立专业课程标准,编制中高职贯通的教材,这是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考核各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标准和依据。在职教发展的初级阶段,要有规范和标准,因为校际间的发展参差不齐,没有标准就会有过多的随意性,教育效果不理想;在将来职教发展到成熟阶段时,就可以适时地修改课程标准,允许一些学校创新和独特。有了中高职相互沟通的平台和课程标准,两个层级之间联系紧密、资源共享、教学融通的局面就不远了。
2.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形成职教特色的人才选拔和成长机制
按照心理学规律,越扎实的“学习准备”就越容易产生同化和迁移,学习效果就越好。因此,有过专业基础和职业认同感的中职生是高职学校的理想生源,也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理想选择。而目前的职业教育招生考试,依然采用普通教育的以理论知识为主的笔试考试选拔人才,且限制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的人数,不利于职业教育长远发展的。因此,要改革目前的高职招考制度,扩大或逐步取消中职生对口升学比例限制,转向以中职学校毕业生为主,普高生为辅。考试内容体现职教特点,重点突出技能考试,增加所占比重。一旦中职生源的学生在高职占有绝对的比例时,中高职课程衔接就更容易受到重视,课程重复就会减少,衔接也就层次分明了。
(二)学校层面
1.共同研究人才类型,清晰定位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的衔接是中高职课程衔接的前提条件。目前在我国,中职教育重点培养中等应用型人才,而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两者的培养目标既有共性又有区别。从职业能力角度分析,中职教育主要培养经验层面的职业能力,高职教育主要培养策略层面的职业能力。作为与高职衔接的中职教育,必须在保证实现自身基本目标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向高职教育输送部分合格人才的高层次培养目标,即包含就业和升学两个方面的培养目标。高职教育则应在保持与中职教育连续的基础上,体现出自身的职业性和高层次性。明确了各自的培养目标,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应采用联合制定的方法。
2.中高职携手层级式开发课程,建立相互衔接的课程结构
在中高职课程结构设计中,力求做到循序渐进避免重复。在课程开发过程中,应本着合作设计分段实施的原则,建立相互衔接的课程结构。为了与高职阶段的高等课程有效衔接,中指应专门开设与之相关的知识强化课程,为中职学生进入高职阶段的学习奠定基础。职业能力是课程体系的中心内容,它是根据工作岗位的需求,进行职业能力分解,再按照能力要求进行课程重组,删去重复的课程内容,分段加以实施。这种结构设计避免了教学内容的重复,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在实施过程中的课程内容的有效衔接。
3.加强与幼教机构的联系,实现不同层次职业能力的衔接
职业教育的实践性,要求职业院校不能关起门来办学,要走出去深入企业了解新动态、新要求。我国的幼教机构种类较多,所需的人才类型和职业能力也不相同。中职主要培养幼儿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职业素质,毕业后才能考取资格证,从事具体的幼儿教师工作。而高职一开始就具备报考资格,再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实训实习锻炼,能够从事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职业学校要放眼长远,选择一些知名度比较高、信誉好、用人规范的大幼儿园和早教机构合作或调研,了解他们对人才职业能力的不同要求,实现针对性培养。
(三)社会层面
1.幼教机构要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幼教机构用人应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对大部分岗位实行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许多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都拥有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国可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牵头下,行业部门积极发挥作用,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将其划分为若干等级,然后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的理论和实践能力要求,使中、高职专业分别对应相应的等级,与培养目标相衔接,体现证书的梯级提升性。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幼教行业能力标准,保证两个不同层次幼儿教育的职业能力的相关贯通和逐级晋升,这样就更有利于职业院校实施技能等级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衔接。
2.幼教机构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课程设置工作
行业企业是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受益者,因此,充分支持并主动参与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没有企业参与的课程设置注定是与实际工作相分离的。2010年3月成立的由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组成的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创新指导委员会和43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发挥这些专家组织的指导、服务作用,联系行业企业与学校,给予职业院校以人力、财力、场地支持,协助职业院校确定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组织以及实施教学工作。这样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就更能够适应企业的实际需要,中高职的课程衔接就更为顺畅和高效了。
一、影响中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衔接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层面
1.中高职课程衔接政策及措施不具体
在政府层面,目前还没有出台具体的中高职课程衔接政策,只是在其他政策中附带性的提出要建立中高职相衔接的课程体系,但对于如何衔接则没有具体的措施和相应的保障条件,缺乏专门的机构来保证课程衔接政策的落实。且目前中、高职教育归教育行政部门下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往往会导致条块分割,政出多门,中高职之间缺乏统一的政策指导,两级学校之间各自独立、互不了解。
2.对口招生政策影响中高职课程衔接
对口升学是中高职学制衔接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渠道。对口升学使中职学校不仅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合格劳动者和初级专门人才,也是满足部分中职学生升学愿望和提升职业教育社会吸引力的一剂良药,应该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保障。但从06年开始教育部规定高职对口招收中职应届毕业生的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中职应届生的5%,这一政策限制了职业教育体系的上下贯通。目前高职院校招生主要以普高生为主,课程设置也主要以普高生的基础为标准,忽视了对口生已学过的课程基础。
(二)学校层面
1.中高职学校对课程衔接不够重视
许多中高职学校只考虑本校的教育教学,对于不同学校间的衔接问题却置之度外。同时,由于教育内部竞争日趋激烈,各职业院校把注意力和精力更多的放在了追求规模发展、抢夺生源上,忽视了课程衔接问题。
2.中高职学校缺乏沟通
中高职学校教师间很少或几乎不联系,有些高职学校的教师根本不了解学生在中职时学过哪些专业课程,也不愿意去了解学生的原有专业基础,完全按以高中生为起点讲授课程。不少教师也都反映校际间沟通的机会非常少,没有专门的学术沟通或教学经验交流的机会,沟通渠道不畅。
3.课程设置只关注普高生源和课程的学科性
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在课程设置时并没有针对对口生和普高生的不同分班分类开设课程,过于注重普高生源,针对他们的零专业基础开课,造成了对口生专业课程学习的重复。另外,有些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没有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采用本科的学科型课程结构,一味注重学科知识的完整性,忽视了职教课程应按工作任务设置课程的要求。
(三)社会层面
1.幼教机构用人没有体现人才层次差异
有些幼儿园、早教中心等幼教机构在用人上没有体现人才层次差异,在同一个岗位上,中职生、高职生都可以干,没有学历或证书都可以干,特别是一些小的幼教机构,因为找人困难,不看学历层次及职业资格证书,只要能看孩子就行,薪酬待遇也没有体现层次差别,也就影响了中高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落实和课程内容的有效衔接。
2.幼教机构对学校课程衔接缺乏兴趣
职业院校和幼教机构的合作还处在浅层次的阶段,企业看重的是学校的廉价劳动力和易于管理,愿意接受学生的实习。而对于深层次的合作,企业的热情则不高,对学校的课程建设没有兴趣,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关心人的成长和发展。致使一些学校闭门造车,课程内容脱离工作实际,盲目拔高或随意压缩课程内容,缺乏内在的衔接性。
二、对策探析
(一)政府层面
1.建立公共沟通机制,统一制订专业课程标准
政府要提供一个平台,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职教专家聚在一起共同探讨交流不同层次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定位、应具备的能力、应开设的课程和教育教学方法,建立专业课程标准,编制中高职贯通的教材,这是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考核各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标准和依据。在职教发展的初级阶段,要有规范和标准,因为校际间的发展参差不齐,没有标准就会有过多的随意性,教育效果不理想;在将来职教发展到成熟阶段时,就可以适时地修改课程标准,允许一些学校创新和独特。有了中高职相互沟通的平台和课程标准,两个层级之间联系紧密、资源共享、教学融通的局面就不远了。
2.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形成职教特色的人才选拔和成长机制
按照心理学规律,越扎实的“学习准备”就越容易产生同化和迁移,学习效果就越好。因此,有过专业基础和职业认同感的中职生是高职学校的理想生源,也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理想选择。而目前的职业教育招生考试,依然采用普通教育的以理论知识为主的笔试考试选拔人才,且限制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的人数,不利于职业教育长远发展的。因此,要改革目前的高职招考制度,扩大或逐步取消中职生对口升学比例限制,转向以中职学校毕业生为主,普高生为辅。考试内容体现职教特点,重点突出技能考试,增加所占比重。一旦中职生源的学生在高职占有绝对的比例时,中高职课程衔接就更容易受到重视,课程重复就会减少,衔接也就层次分明了。
(二)学校层面
1.共同研究人才类型,清晰定位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的衔接是中高职课程衔接的前提条件。目前在我国,中职教育重点培养中等应用型人才,而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两者的培养目标既有共性又有区别。从职业能力角度分析,中职教育主要培养经验层面的职业能力,高职教育主要培养策略层面的职业能力。作为与高职衔接的中职教育,必须在保证实现自身基本目标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向高职教育输送部分合格人才的高层次培养目标,即包含就业和升学两个方面的培养目标。高职教育则应在保持与中职教育连续的基础上,体现出自身的职业性和高层次性。明确了各自的培养目标,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应采用联合制定的方法。
2.中高职携手层级式开发课程,建立相互衔接的课程结构
在中高职课程结构设计中,力求做到循序渐进避免重复。在课程开发过程中,应本着合作设计分段实施的原则,建立相互衔接的课程结构。为了与高职阶段的高等课程有效衔接,中指应专门开设与之相关的知识强化课程,为中职学生进入高职阶段的学习奠定基础。职业能力是课程体系的中心内容,它是根据工作岗位的需求,进行职业能力分解,再按照能力要求进行课程重组,删去重复的课程内容,分段加以实施。这种结构设计避免了教学内容的重复,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在实施过程中的课程内容的有效衔接。
3.加强与幼教机构的联系,实现不同层次职业能力的衔接
职业教育的实践性,要求职业院校不能关起门来办学,要走出去深入企业了解新动态、新要求。我国的幼教机构种类较多,所需的人才类型和职业能力也不相同。中职主要培养幼儿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职业素质,毕业后才能考取资格证,从事具体的幼儿教师工作。而高职一开始就具备报考资格,再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实训实习锻炼,能够从事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职业学校要放眼长远,选择一些知名度比较高、信誉好、用人规范的大幼儿园和早教机构合作或调研,了解他们对人才职业能力的不同要求,实现针对性培养。
(三)社会层面
1.幼教机构要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幼教机构用人应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对大部分岗位实行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许多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都拥有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国可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牵头下,行业部门积极发挥作用,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将其划分为若干等级,然后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的理论和实践能力要求,使中、高职专业分别对应相应的等级,与培养目标相衔接,体现证书的梯级提升性。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幼教行业能力标准,保证两个不同层次幼儿教育的职业能力的相关贯通和逐级晋升,这样就更有利于职业院校实施技能等级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衔接。
2.幼教机构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课程设置工作
行业企业是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受益者,因此,充分支持并主动参与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没有企业参与的课程设置注定是与实际工作相分离的。2010年3月成立的由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组成的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创新指导委员会和43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发挥这些专家组织的指导、服务作用,联系行业企业与学校,给予职业院校以人力、财力、场地支持,协助职业院校确定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组织以及实施教学工作。这样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就更能够适应企业的实际需要,中高职的课程衔接就更为顺畅和高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