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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要求,在各学段的目标与内容中分别从识字与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做具体说明,综合性学习作为五个版块之一,足见其在语文教学中的重要地位。但在平常教学中,语文综合性学习并未得到教师的普遍重视,甚至"缺席"于语文课的内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