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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之际,本文对“人民共和国”进行审视思考,认为人民共和国是中国人民和中国历史的选择,是吸收了迄今为止人类一切文明成果的理想的政体,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大进程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人民共和国” 政体 国体 政治愿景 审视思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之际,对人民共和国进行审视思考,并对政治愿景作一般性展望,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大进程中,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人民和历史选择了人民共和国
列宁说:“革命是不能‘制造出来’的,革命是从客观上(即不以政党和阶级的意志为转移)已经成熟了的危机和历史转折中发展起来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对中国人民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驱使中国人民走上反帝反封建的伟大革命斗争的历史道路。在辛亥革命以后的近代中国,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利益的,1927年前主要是北洋军阀,1927年以后主要是国民党统治集团,把全国各阶层人民推向饥饿和死亡,迫使全国人民奋起团结自救。中国人民革命的发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雄厚的群众基础。
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是十分英勇的。但在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这近八十年的时间里,由于没有一个像中国共产党这样先进的革命政党作为领导核心,这些斗争都失败了;是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指明了斗争的目标,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找到了使革命走向胜利的道路,并且把被人视为“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民团结和凝聚成万众一心的不可战胜的力量。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二十八年艰苦卓绝的英勇斗争,终于取得伟大的历史性胜利。“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依据近代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中国人民基于自己的切身体会确认的伟大真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单凭任何人的愿望或意志就能造成的,是中国人民郑重做出的历史性选择,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二、人民共和国吸收了迄今为止人类一切文明成果
人民共和国是国家的最高形式,是阶级、国家产生以来,人类对国家形式探索的智慧结晶。“共和国”一词渊源于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的《理想国》一书。柏拉图从伦理学的理念视角,把国家政体分为五类,即哲学家政治或贤人政治、军阀政治、富阀政治、平民政治和专政政治。在这里所说的“平民政治”,即“共和政体”的最初来源。其后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可称为研究国家形式类型的鼻祖。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根据对纷乱繁杂的雅典各个不同政体城邦的周密观察和研究,提出了国家政体三大类型的理论。认为凡政权归一人掌握者为“王制”,即君主政体;凡政权为少数人掌握者为贵族政体或贤能政体;凡政权为群众掌握者为共和政体。他认为各种政体是否合理,要视各种具体条件而定,脱离具体条件难以区分孰优孰劣,但他又主张以中产阶级组成的共和政体为最理想的政体。
列宁曾指出:封建社会的国家,“国家实行君主制时,政权归一人掌握,实行共和制时,从地主当中选出来的人多少可以参加政体”。共和政体在资本主义社会得到了广泛认同,成为资产阶级统治的普遍形式,只有少数国家实行君主立宪政体,这是资产阶级向封建贵族阶级妥协的产物。资产阶级学者提出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力、契约代理及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一系列政治理念,大大丰富了人民共和国的理论内涵。资产阶级政治理论的特点是理论原则与实践内容的巨大矛盾,理论原则的普遍性、一般性、抽象性掩盖了剥削制度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对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从来都是采取历史的公正的评价,既充分肯定其理论原则和政治形式的进步意义,又深刻揭露其剥削阶级的本质。列宁指出:“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相比,是在‘自由’、‘平等’、‘民主’、‘文明’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具有世界意义的一步。”又指出:“资产阶级共和制、议会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全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大进步。”
马克思恩格斯在探索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国家政权形式时,曾经提出过民主共和国是国家政权的最高形式,是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必然选择的重要设想。恩格斯曾经指出:“国家最高形式,人民共和国,是我们社会条件下日益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政治形式”。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告诉我们,研究国家问题,必须坚持国体与政体的统一。由是,人民共和国可界定为:人民群众真正当家做主,由公民大众实行共同管理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在中国共产党的文献中,最早提出“共和国”概念的是1922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指出现阶段的革命纲领是打倒军阀,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统一中国,使它成为真正的人民共和国。1935年毛泽东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中论述了工农共和国向人民共和国的转变。他提出:“为什么要把工农共和国改变为人民共和国呢?”因为“我们的政府不但是代表工农的,而且是代表民族的。”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开幕词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全国亿万人民为之浴血奋斗的理想实现了,以此为历史界碑,中国结束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开启了人民共和国历史的新篇章。
三、人民共和国政治愿景的一般性展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光荣地走过了69年了。在人类历史上,69年并不算长,按照毛泽东当年的说法,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今后的路还很漫长。人民共和国以后的发展愿景究竟是怎样的呢?在这里,我们可以作一般性展望。
第一,主权在民,实现人民群众真正当家做主。共和制与君主制的根本区別,是政权归谁掌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同时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第一次赋予“人民”以广大劳动人民的真实性含义。主权在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人民共和国的精髓和最高原则。十九大报告强调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二,法律至上,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们对“法律至上”的原则的认识,曾经有过曲折的过程,在一定时期存在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毛泽东曾说:“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总结了人民共和国曲折历史教训,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的正确轨道。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就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1982年我国宪法修正案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014年以来,第一次由习近平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思想,法律至上的权威性,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法律行使的独立原则,都是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和人民共和国的重要制度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年以来,共和国的政权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人民的期望和时代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一定要深刻把握人民共和国的制度特征的本质要求和发展方向,进一步把人民共和国的制度建设推向前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努力。
注释:
①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6,51.
③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57卷[M].人民出版社,1995:109.
④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76:175.
⑤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58.
关键词: “人民共和国” 政体 国体 政治愿景 审视思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之际,对人民共和国进行审视思考,并对政治愿景作一般性展望,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大进程中,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人民和历史选择了人民共和国
列宁说:“革命是不能‘制造出来’的,革命是从客观上(即不以政党和阶级的意志为转移)已经成熟了的危机和历史转折中发展起来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对中国人民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驱使中国人民走上反帝反封建的伟大革命斗争的历史道路。在辛亥革命以后的近代中国,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利益的,1927年前主要是北洋军阀,1927年以后主要是国民党统治集团,把全国各阶层人民推向饥饿和死亡,迫使全国人民奋起团结自救。中国人民革命的发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雄厚的群众基础。
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是十分英勇的。但在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这近八十年的时间里,由于没有一个像中国共产党这样先进的革命政党作为领导核心,这些斗争都失败了;是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指明了斗争的目标,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找到了使革命走向胜利的道路,并且把被人视为“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民团结和凝聚成万众一心的不可战胜的力量。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二十八年艰苦卓绝的英勇斗争,终于取得伟大的历史性胜利。“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依据近代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中国人民基于自己的切身体会确认的伟大真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单凭任何人的愿望或意志就能造成的,是中国人民郑重做出的历史性选择,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二、人民共和国吸收了迄今为止人类一切文明成果
人民共和国是国家的最高形式,是阶级、国家产生以来,人类对国家形式探索的智慧结晶。“共和国”一词渊源于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的《理想国》一书。柏拉图从伦理学的理念视角,把国家政体分为五类,即哲学家政治或贤人政治、军阀政治、富阀政治、平民政治和专政政治。在这里所说的“平民政治”,即“共和政体”的最初来源。其后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可称为研究国家形式类型的鼻祖。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根据对纷乱繁杂的雅典各个不同政体城邦的周密观察和研究,提出了国家政体三大类型的理论。认为凡政权归一人掌握者为“王制”,即君主政体;凡政权为少数人掌握者为贵族政体或贤能政体;凡政权为群众掌握者为共和政体。他认为各种政体是否合理,要视各种具体条件而定,脱离具体条件难以区分孰优孰劣,但他又主张以中产阶级组成的共和政体为最理想的政体。
列宁曾指出:封建社会的国家,“国家实行君主制时,政权归一人掌握,实行共和制时,从地主当中选出来的人多少可以参加政体”。共和政体在资本主义社会得到了广泛认同,成为资产阶级统治的普遍形式,只有少数国家实行君主立宪政体,这是资产阶级向封建贵族阶级妥协的产物。资产阶级学者提出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力、契约代理及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一系列政治理念,大大丰富了人民共和国的理论内涵。资产阶级政治理论的特点是理论原则与实践内容的巨大矛盾,理论原则的普遍性、一般性、抽象性掩盖了剥削制度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对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从来都是采取历史的公正的评价,既充分肯定其理论原则和政治形式的进步意义,又深刻揭露其剥削阶级的本质。列宁指出:“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相比,是在‘自由’、‘平等’、‘民主’、‘文明’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具有世界意义的一步。”又指出:“资产阶级共和制、议会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全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大进步。”
马克思恩格斯在探索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国家政权形式时,曾经提出过民主共和国是国家政权的最高形式,是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必然选择的重要设想。恩格斯曾经指出:“国家最高形式,人民共和国,是我们社会条件下日益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政治形式”。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告诉我们,研究国家问题,必须坚持国体与政体的统一。由是,人民共和国可界定为:人民群众真正当家做主,由公民大众实行共同管理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在中国共产党的文献中,最早提出“共和国”概念的是1922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指出现阶段的革命纲领是打倒军阀,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统一中国,使它成为真正的人民共和国。1935年毛泽东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中论述了工农共和国向人民共和国的转变。他提出:“为什么要把工农共和国改变为人民共和国呢?”因为“我们的政府不但是代表工农的,而且是代表民族的。”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开幕词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全国亿万人民为之浴血奋斗的理想实现了,以此为历史界碑,中国结束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开启了人民共和国历史的新篇章。
三、人民共和国政治愿景的一般性展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光荣地走过了69年了。在人类历史上,69年并不算长,按照毛泽东当年的说法,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今后的路还很漫长。人民共和国以后的发展愿景究竟是怎样的呢?在这里,我们可以作一般性展望。
第一,主权在民,实现人民群众真正当家做主。共和制与君主制的根本区別,是政权归谁掌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同时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第一次赋予“人民”以广大劳动人民的真实性含义。主权在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人民共和国的精髓和最高原则。十九大报告强调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二,法律至上,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们对“法律至上”的原则的认识,曾经有过曲折的过程,在一定时期存在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毛泽东曾说:“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总结了人民共和国曲折历史教训,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的正确轨道。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就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1982年我国宪法修正案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014年以来,第一次由习近平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思想,法律至上的权威性,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法律行使的独立原则,都是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和人民共和国的重要制度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年以来,共和国的政权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人民的期望和时代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一定要深刻把握人民共和国的制度特征的本质要求和发展方向,进一步把人民共和国的制度建设推向前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努力。
注释:
①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6,51.
③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57卷[M].人民出版社,1995:109.
④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76:175.
⑤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