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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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和“增收”是粮食主产区设立的两大重要目标.既有研究普遍强调粮食主产区设立对于粮食增产的贡献,然而,在实现增产的同时,农民收入是否提高尚未得到充分重视.将2004年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的设立视为一次准自然实验,基于1997-2018年省级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系统考察了粮食主产区设立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发现:粮食主产区设立对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具有显著的促增效应,但对工资性收入具有削减效应.具体而言,与非粮食主产区省份相比,粮食主产区的设立使得13个粮食主产区省份的家庭经营性收入相对增加了455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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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0;华中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0;华中师范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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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和“增收”是粮食主产区设立的两大重要目标.既有研究普遍强调粮食主产区设立对于粮食增产的贡献,然而,在实现增产的同时,农民收入是否提高尚未得到充分重视.将2004年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的设立视为一次准自然实验,基于1997-2018年省级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系统考察了粮食主产区设立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发现:粮食主产区设立对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具有显著的促增效应,但对工资性收入具有削减效应.具体而言,与非粮食主产区省份相比,粮食主产区的设立使得13个粮食主产区省份的家庭经营性收入相对增加了455.852元/人,工资性收入相对减少了532.567元/人;粮食主产区设立影响农民收入的主要路径依赖于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张.整体而言,粮食主产区设立通过改变农民在务工与务农之间的资源分配模式,实现了农民总收入的动态平衡.本文认为,在继续推进粮食主产区政策兜底农业生产的同时,应当进一步强化扶持农村劳动力多元化就业等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打好巩固“增产增收”的政策组合拳,实现农民总收入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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