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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等扭曲人性的“醒世明言”,社会普遍感受到保持诚信是如此困难、如此可贵、如此必须;生活在急剧的社会转型期或工作在古老企业,人们普遍呼唤创新,因为创新能致富、能致活、能致远!“诚信”、“创新”已成为社会、政府、团体乃至企业几乎普遍提倡的核心价值观。
事实上,人们对“诚信”、“创新”的表述总体是一致或相近的,但理解却各有不同,并会不断赋予新的内涵。
先侃“诚”。其一,“诚者毋自欺”。“诚实”者既不欺骗社会,更不欺骗自己;不欺骗自己的感情,不欺骗自己的理智,不欺骗自己最初一念之本心,绝假纯真,真实自然。企业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大凡诚信企业必然高举营利之大旗,也公开承认自己以实现资产最大增值和追求最大投资回报为首要目的,那些宽容自己亏损的企业不是真正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可以说,“诚”首先理应包含“真”、“实”。其二,“诚”又不等于“真”、不等于“实”。这是因为,最大限度维护、实现、追求自己个体利益乃企业应有之天性,号称“无功利追求”的企业必然潜藏伪诈。但如走极端、过分地强调个体利益者,又往往为人所不齿,容易被视为市侩、势利、低俗。因此,“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诚”不仅包含“真”与“实”,更应包含“善”,也离不开“善”。“善”首先意味着能有利他人、恩泽社会,意味着足够地付出,在考虑自身个体利益的同时,兼顾好他人、社会利益。与己为利,与人为善,与社会为公。因此,诚信企业定会竭尽全力地追求企业、职工、社会三者利益的统一,必然理智上很实、感情上很善,对社会与职工也必然抱以宽容的心态。因此,诚意等于真心(实意)加善意,心无邪即为诚。
次谈“信”。言表与内心一致,说话算数谓之信。信首先包含着企业守约、履诺,包括对产品质量、利益分成、合同履行等承诺能真实兑现。如此意义上的“信”实际是指“诚”。但在市场机制下,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光有“诚”还不够,还必须被市场相信、接受。“信”更应包含企业对社会甘愿承担的责任,具有让社会信服、信任和让他人相信的特质。为此,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市场、客户和营销渠道。“信则民任焉。”企业只有恪守诚信,社会、顾客、市场才能相信你、拥戴你、接纳你、追随你,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你的服务、产品、理念、文化、市场模式。“信”是“诚”的结果。“诚”讲究内在的“真”与“善”,“信”讲究外在的可信、内在的“守信”与外在的被信、“他信”应当一致。内心旷达者自然浩荡,雄迈者自然壮烈,沉郁者自然悲酸,古怪者自然奇绝。内心有几分“诚”,外表理应取得几分“信”。诚于中,必形于外。“守诚”企业理应是“被信”企业,“诚”应当等于“信”。因为普天之下,心同此理,人同此情,心心相印才对。倘若心与心之间被巧语、算计、利害、物欲等隔开则不诚也难诚。在当今特定市场环境下,在十分讲究营销策略、广告战一波接一波和假象不断、险象环生、真伪难辨、烟幕弹凌空飞舞的商战大潮面前,“信”经常背离“诚”,“诚”难以负载“信”,“信”难以实现“诚”,真正诚信的企业往往被人歪曲、被人愚弄、被人改装、被人套用、被人误解,好心未必得好报;而实际真正严重缺失诚信的企业经过精心包装、恶意整合、全面仿冒后,却俨然以“诚信”姿态,活跃于市场舞台,一时甚至难为人识破,既害了社会,又害了企业,拖累了诚信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市场机制在“诚”通往“信”的征途上掺杂了风沙、屏障与阴霾!
再解“诚信”。“诚”是“信”的内质,“信”是“诚”的外在;“诚”构成“信”的内涵、支撑、基础,“信”是“诚”与市场沟通的中介,是市场对企业的认可与接受,是企业对社会责任的主动承担;“诚”是“信”之根,“信”是“诚”之度。市场竞争使“诚”未必“信”、“信”未必“诚”,使“诚”之最变俗、“信”之最失迷。只有“诚”而又“信”、“信”中有“诚”,企业才能保持清醒头脑,才能实现公利与私利的协调,实现稳步发展。一个一味为善、全心奉献,只讲公益,不顾及或较少顾及自己个体利益的企业,在身处市场机制下的社会与公众看来,要么是傻子,要么是疯子,要么是骗子,要么是阴谋家,要么是真正的慈善家,但绝对不可能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也是人们不敢与之往来的市场实体,不可能健康、茁壮成长,往往昙花一现。如此企业虽“诚”有余但无“信”或缺“信”。同样,一个一味追求社会公信力,时时处处迎合时尚的企业,由于过于注重形式与礼仪,过于注重外部关系,对内严重亏空,缺乏足够实力与应有回报,最终必被社会责任拖垮或被市场淘汰。如此企业虽“信”有余但“诚”不足。因为太“诚”,容易被捉弄、利用;太“信”,又易被造假、仿冒。只有“诚”、“信”一致、兼顾的企业,才是真正的诚信企业,才是发展稳健的企业。因此,一个古老、传统的大企业要成为诚信企业,必须注重巧用韬略。要有一个稳健务实的经营战略和一套确保资产增值、企业盈利的运作体制;形成一套具有丰厚文化底蕴并足与经营战略相匹配、营运成熟并已本土化的企业文化,包括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管理、广告宣传与公共关系管理、企业形象、产品与企业识别系统设计、企业日常运作模式设计、实施和企业人文精神等文化体系;有由几个知名度高、叫得响、市场占有度高的品牌、产品支撑的市场增长点、新观念生成点、公众利益兴奋点;适度关注公众利益,十分关注产品质量、成本与内部管理,十分注重未来营销策划;注重法治,远离人治,对外能防止不法侵害与歪曲,对内能使企业在规范透明中运作,能使各种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十分注重企业的个性化、乡土化、差异化发展和市场定位与细分等。可以说,在市场机制下,诚信之“信”应是信以为真的“信”、信以为诚的“信”和值得相信的“信”的聚合与综合,应当是“诚信”与“信诚”的有机结合,而非简单地守信的“信”。
后释“创新”。创新既包括思维方式、管理模式的创新,也包括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市场营销等的创新。创新的最终目的是全方位地释放企业个体的综合能量,最大限度地释放职工人力、资源物力、市场活力等企业潜能。创新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务实,务市场之实,务企业资源之实,务企业经营战略之实,务改革发展形势之实,务企业承受力之实。创新不是求时尚、追新潮,而是为了更好地固守企业诚信。因为不能适应市场新特点,不能及时赋予新内涵的诚信,实际是愚腐,是木讷,是陈臭。诚信本身也需要不断创新。同时,远离实际、背离诚信的创新最终必然导致形式主义、时尚主义,如此创新也不过是水上浮萍、空中楼阁,不但难使企业致远,相反会使企业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企业战略、市场谋略、产品与品牌的市场定位、产业技术与资金投入、企业结构布局等诸多创新,应当与企业市场状况、资源条件、职工素质、技术状况、管理水平等实际相适应。总之一句话,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水平相一致。
总之,面对硝烟弥漫、扑朔迷离的现代商战,诚者未必是信者,信者也未必是诚者,诚信者也必须十分注重市场韬略。诚信只有与创新结伴而行,企业才能站稳市场高地,抢占商战先机,才能切实有效地进行创业。
事实上,人们对“诚信”、“创新”的表述总体是一致或相近的,但理解却各有不同,并会不断赋予新的内涵。
先侃“诚”。其一,“诚者毋自欺”。“诚实”者既不欺骗社会,更不欺骗自己;不欺骗自己的感情,不欺骗自己的理智,不欺骗自己最初一念之本心,绝假纯真,真实自然。企业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大凡诚信企业必然高举营利之大旗,也公开承认自己以实现资产最大增值和追求最大投资回报为首要目的,那些宽容自己亏损的企业不是真正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可以说,“诚”首先理应包含“真”、“实”。其二,“诚”又不等于“真”、不等于“实”。这是因为,最大限度维护、实现、追求自己个体利益乃企业应有之天性,号称“无功利追求”的企业必然潜藏伪诈。但如走极端、过分地强调个体利益者,又往往为人所不齿,容易被视为市侩、势利、低俗。因此,“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诚”不仅包含“真”与“实”,更应包含“善”,也离不开“善”。“善”首先意味着能有利他人、恩泽社会,意味着足够地付出,在考虑自身个体利益的同时,兼顾好他人、社会利益。与己为利,与人为善,与社会为公。因此,诚信企业定会竭尽全力地追求企业、职工、社会三者利益的统一,必然理智上很实、感情上很善,对社会与职工也必然抱以宽容的心态。因此,诚意等于真心(实意)加善意,心无邪即为诚。
次谈“信”。言表与内心一致,说话算数谓之信。信首先包含着企业守约、履诺,包括对产品质量、利益分成、合同履行等承诺能真实兑现。如此意义上的“信”实际是指“诚”。但在市场机制下,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光有“诚”还不够,还必须被市场相信、接受。“信”更应包含企业对社会甘愿承担的责任,具有让社会信服、信任和让他人相信的特质。为此,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市场、客户和营销渠道。“信则民任焉。”企业只有恪守诚信,社会、顾客、市场才能相信你、拥戴你、接纳你、追随你,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你的服务、产品、理念、文化、市场模式。“信”是“诚”的结果。“诚”讲究内在的“真”与“善”,“信”讲究外在的可信、内在的“守信”与外在的被信、“他信”应当一致。内心旷达者自然浩荡,雄迈者自然壮烈,沉郁者自然悲酸,古怪者自然奇绝。内心有几分“诚”,外表理应取得几分“信”。诚于中,必形于外。“守诚”企业理应是“被信”企业,“诚”应当等于“信”。因为普天之下,心同此理,人同此情,心心相印才对。倘若心与心之间被巧语、算计、利害、物欲等隔开则不诚也难诚。在当今特定市场环境下,在十分讲究营销策略、广告战一波接一波和假象不断、险象环生、真伪难辨、烟幕弹凌空飞舞的商战大潮面前,“信”经常背离“诚”,“诚”难以负载“信”,“信”难以实现“诚”,真正诚信的企业往往被人歪曲、被人愚弄、被人改装、被人套用、被人误解,好心未必得好报;而实际真正严重缺失诚信的企业经过精心包装、恶意整合、全面仿冒后,却俨然以“诚信”姿态,活跃于市场舞台,一时甚至难为人识破,既害了社会,又害了企业,拖累了诚信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市场机制在“诚”通往“信”的征途上掺杂了风沙、屏障与阴霾!
再解“诚信”。“诚”是“信”的内质,“信”是“诚”的外在;“诚”构成“信”的内涵、支撑、基础,“信”是“诚”与市场沟通的中介,是市场对企业的认可与接受,是企业对社会责任的主动承担;“诚”是“信”之根,“信”是“诚”之度。市场竞争使“诚”未必“信”、“信”未必“诚”,使“诚”之最变俗、“信”之最失迷。只有“诚”而又“信”、“信”中有“诚”,企业才能保持清醒头脑,才能实现公利与私利的协调,实现稳步发展。一个一味为善、全心奉献,只讲公益,不顾及或较少顾及自己个体利益的企业,在身处市场机制下的社会与公众看来,要么是傻子,要么是疯子,要么是骗子,要么是阴谋家,要么是真正的慈善家,但绝对不可能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也是人们不敢与之往来的市场实体,不可能健康、茁壮成长,往往昙花一现。如此企业虽“诚”有余但无“信”或缺“信”。同样,一个一味追求社会公信力,时时处处迎合时尚的企业,由于过于注重形式与礼仪,过于注重外部关系,对内严重亏空,缺乏足够实力与应有回报,最终必被社会责任拖垮或被市场淘汰。如此企业虽“信”有余但“诚”不足。因为太“诚”,容易被捉弄、利用;太“信”,又易被造假、仿冒。只有“诚”、“信”一致、兼顾的企业,才是真正的诚信企业,才是发展稳健的企业。因此,一个古老、传统的大企业要成为诚信企业,必须注重巧用韬略。要有一个稳健务实的经营战略和一套确保资产增值、企业盈利的运作体制;形成一套具有丰厚文化底蕴并足与经营战略相匹配、营运成熟并已本土化的企业文化,包括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管理、广告宣传与公共关系管理、企业形象、产品与企业识别系统设计、企业日常运作模式设计、实施和企业人文精神等文化体系;有由几个知名度高、叫得响、市场占有度高的品牌、产品支撑的市场增长点、新观念生成点、公众利益兴奋点;适度关注公众利益,十分关注产品质量、成本与内部管理,十分注重未来营销策划;注重法治,远离人治,对外能防止不法侵害与歪曲,对内能使企业在规范透明中运作,能使各种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十分注重企业的个性化、乡土化、差异化发展和市场定位与细分等。可以说,在市场机制下,诚信之“信”应是信以为真的“信”、信以为诚的“信”和值得相信的“信”的聚合与综合,应当是“诚信”与“信诚”的有机结合,而非简单地守信的“信”。
后释“创新”。创新既包括思维方式、管理模式的创新,也包括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市场营销等的创新。创新的最终目的是全方位地释放企业个体的综合能量,最大限度地释放职工人力、资源物力、市场活力等企业潜能。创新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务实,务市场之实,务企业资源之实,务企业经营战略之实,务改革发展形势之实,务企业承受力之实。创新不是求时尚、追新潮,而是为了更好地固守企业诚信。因为不能适应市场新特点,不能及时赋予新内涵的诚信,实际是愚腐,是木讷,是陈臭。诚信本身也需要不断创新。同时,远离实际、背离诚信的创新最终必然导致形式主义、时尚主义,如此创新也不过是水上浮萍、空中楼阁,不但难使企业致远,相反会使企业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企业战略、市场谋略、产品与品牌的市场定位、产业技术与资金投入、企业结构布局等诸多创新,应当与企业市场状况、资源条件、职工素质、技术状况、管理水平等实际相适应。总之一句话,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水平相一致。
总之,面对硝烟弥漫、扑朔迷离的现代商战,诚者未必是信者,信者也未必是诚者,诚信者也必须十分注重市场韬略。诚信只有与创新结伴而行,企业才能站稳市场高地,抢占商战先机,才能切实有效地进行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