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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1970年就已经参加工作,但家住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的朱静元在1984年至2008年的24年间,一直为自己的劳动档案担心着。二十几年来,由于没有档案,他不能像其他下岗职工或无业人员一样享受失业保障救助。
1954年3月2日出生的他,眼看就要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退休以后自己的生活和医疗该如何保障,成为他非常焦虑的事情。2008年3月,通过社会及政府的帮助,朱静元终于找到了自己“失踪”多年的档案。
没有档案的生活
北京西城区佟麟阁路28号院,一个普通的老式四合院,住着朱静元和年迈的母亲以及两个弟弟。今年已经54岁的他,平时的生活来源主要靠两个弟弟和母亲的退休金。
“没办法,20多年来,我的劳动档案一直没有找到,也就不能享受北京市失业人员的待遇;而原来找的工作,前两个月干得好好的,可到第3个月该签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提供自己的档案关系……”说起这些,朱静元不时地叹气。
1984年劳动教养结束后,朱静元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我母亲有一些退休金,两个弟弟也时常给我点生活费,这么些年,我的生活就这样凑合过来了。”朱静元说,“从1984年到现在,我一共参加了17次应聘,没有一个工作干过3个月,这都因为人家要签订劳动合同时,到劳动保障局和街道找不到我的档案。每次人家也挺同情地说:‘老朱,不是我们不用你,你得先把你档案找到,我们把你关系取来,咱才能签合同啊。’”
“可以说每次找工作,到最后被拒绝,我都得病一场。”他叹着气对记者说,“时间一长,我俩弟弟就劝我别再找工作了,找一回病一回不值。后来,我就负责每天接送我的俩侄女,生活费用也就由俩兄弟负责,现在我所有的东西都是俩兄弟给置办的。”
生活由年迈的母亲和两个兄弟负责,朱静元就承担起了家务。为了给家里省钱,冬天烧土暖气,他就借三轮车到附近的中央音乐学院附近拉煤,“每车能省七块五呢,老吃家里的,我也得时常为兄弟们想着点。”他说。
就这样,朱静元帮着弟弟们把孩子带大。“孩子一大,不用见天接送了,兄弟们没的说,可中间不是还隔着弟媳妇吗?现在俩兄弟经常背地里给我点钱,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啊!”
档案失踪的24年
1970年12月20日,中学刚毕业的朱静元由北京市第三十三中学分配到了北京市土产公司大兴区魏善庄仓库工作。“当时正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我一到单位就让我到了专政队,工作就是看牛棚。”他说,“到1980年我被送去进行在职劳动教养,所谓在职的,就是单位要保留工籍,每月还要送生活费。那时的3年劳动教养生活费分别是每月7块、9块、11块。”
1984年劳动教养结束后,朱静元到原单位报到,当时更换了领导,他得到的答复是回家休息,什么时候上班单位会给予通知。“那会儿上班地点在大兴区魏善庄,交通很不方便,每天早上6点多坐火车去魏善庄,晚上7点多才有一趟车回来,去一趟很费劲。但就这样,我还是去了多次。当时仓库有一个主任说:‘你回家等消息,我们这安排好了再通知你。’但之后我还是隔两三个月就去一次,后来他们告诉我:‘索性你就在家等消息吧,我们讨论是给你安排工作,还是调离岗位。’”
1986年,朱静元再次赶到大兴区魏善庄时,一个管事的人都没有了,再打听人也没了。“我当时工作单位是北京市土产公司魏善庄仓库,现在叫北京市烟花鞭炮公司仓库。”
“现在岁数大了,工作也找不上,我又没其他的生活来源,申请低保时,劳动保障局和街道都告诉我:‘你得有档案,确实记载你没有工作,政府才能进行生活救助。’这么长时间没找到自己的档案,我精神上确实有点受刺激。”
在当地金融街街道办事处和西城区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指点下,朱静元来到了户口所在地的西城区二龙路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2007年4月13日,朱静元和位于北京南站附近的北京市土产公司取得了联系。
朱静元回忆,“当时一个姓付的人接待了我,并答复我说让我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到土产公司办理档案手续。可去之前我给土产公司打了多次电话,他们一直拖我。直到2007年12月,土产公司告诉我到弘兴业劳务公司,找一个叫封长存的书记。等到了弘兴业劳务公司以后,却被告知没有我的劳动档案。”
据了解,北京弘兴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是北京市供销系统组织的一个劳务公司,负责供销系统在职或者退休的档案等关系的管理,以及他们的劳保发放、工资发放、医药报销等事务。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并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判刑收监执行,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应当在回京落户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这些年,我没有办理相关失业和生活保障手续,不是政府不关心我,而是我没有档案,叫谁也没法处理。”朱静元说,“按照北京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单位对个人除名,须经当事人签字。可是对于除名,当时单位并没有告诉我。”
寻找档案之路
直到现在,朱静元还保留着1970年刚参加工作时的“北京市土产公司会员证”。
“我的户口地址一直就是西城区佟麟阁路28号,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障金的基数是15年,医疗保障金为25年。从1970年12月20日参加工作算起,减去劳教的几年,我的档案上工龄得恢复到1992年,这样我才能享受社会生活保障金。”这些年,朱静元对一些法律政策也有了一定的认知。
“儿子是独生子,当时街道把独生子女的手续寄到单位,单位的盖章回执一直没有回来。如今儿子25岁了,也没有享受到独生子女政策。”也许是档案的原因给他的家庭生活造成了太大影响,已经离异的他,话语间显出了一丝的孤独。
“在找到弘兴业劳务公司后,封书记曾告诉我自己去找档案,我也找了好些证明人,可和我一块工作过的有的去世了,有的不在北京。后来我又到档案馆找当年的招工表,可不论是档案馆、北京三十三中,还是劳动保障局,都只是对单位,均不对个人。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是单位调档,需要单位出面。”朱静元说。
无奈之下,朱静元找到了西城区人大。“西城区人大和西城区劳动保障局对此事非常重视。人大还开会专门讨论我这事。”
在西城区政府的帮助下,朱静元找到了自己在北京市工会的档案。西城区人大一位姓顾的主任说,如果朱静元的单位在西城区,人大会责成西城区的各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像现在的这种情况只能通过正当的途径,经市里进行协调。
“此事后来经西城区人大反映到市里,2008年1月20日北京市人大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的当天,此事又被当做个案反映到会上,结果得到了受理。”朱静元高兴地说。
2008年1月20日,来自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大代表王德修表示,2008年《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已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再加上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行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法》,一两年内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如此密集地出台,说明国家正越来越关注人民的劳动保障权益。相应的,北京市有自己的特点和特色,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应及时出台,将国家大法落到实处。
档案关系已经转到街道
2008年2月19日,弘兴业劳务公司的封长存书记给朱静元打来电话——朱静元的档案就放在封长存的抽屉里。
封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土产公司后来经历了多次改制演变,现在的‘弘兴业’最早是老土产公司合并以后的红棉公司(土产公司和棉麻公司合并而成)的一个下属单位,专门管理红棉公司一些退休、下岗工人,以及其他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朱静元的档案之所以到这找也就是这个原因。”
“其实当初朱静元解除劳教后,就应马上回公司,联系自己的工作。当时他应该找到公司管劳资的人,并不一定是到工作地点。再说,他当时到的大兴区仓库并不是独立核算单位。”封书记说。
据封书记介绍,这一段时间,公司变化挺大的,红棉公司中途又有一部分人分到不同的下属公司。因为都是些历史遗留的问题,朱静元从公司走了多年,早就不在册了,虽然不在册了,但档案却不能丢,最后在分家的时候,成包的材料被分到了其他的公司,他们最终也是在其他公司的历史遗留材料里给追回来的。
“这么多年来,他欠缴的劳动保障金等肯定得进行补缴。他个人当时是被劳教走的,当时只要一劳教,单位就会进行除名。而我原来属于棉麻公司,不是老土产公司的人,对其中的一些事情也不了解。”封书记说,“去年下半年,朱静元找到我们,应该说我们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把这个事情给解决了。针对他的情况,2008年3月,我们把他的档案经西城区劳动局,按照失业的手续转到了所在的金融街街道,转到街道以后,他可以继续缴费。因为他在离开这个企业之前有工龄,这一部分工龄过去从来没有认定过,我们在这次处理他的档案问题过程当中,也进行了认定,时间从他参加工作到他离开企业。”
记者从朱静元提供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连续工龄审定表》上看到,他于1970年12月至1991年8月在土产公司永外联合库从事搬运工工作。而另一份《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书》显示,朱静元与北京红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3月5日正式终止劳动关系。
封长存说:“我们这两年在工作中遇到的这种情况确实不少。现在这些人岁数大了,因为没有档案,到了退休年龄办不了退休手续,没法缴费,他们也只有找到原来的企业。我们就按照现实的政策,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
1954年3月2日出生的他,眼看就要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退休以后自己的生活和医疗该如何保障,成为他非常焦虑的事情。2008年3月,通过社会及政府的帮助,朱静元终于找到了自己“失踪”多年的档案。
没有档案的生活
北京西城区佟麟阁路28号院,一个普通的老式四合院,住着朱静元和年迈的母亲以及两个弟弟。今年已经54岁的他,平时的生活来源主要靠两个弟弟和母亲的退休金。
“没办法,20多年来,我的劳动档案一直没有找到,也就不能享受北京市失业人员的待遇;而原来找的工作,前两个月干得好好的,可到第3个月该签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提供自己的档案关系……”说起这些,朱静元不时地叹气。
1984年劳动教养结束后,朱静元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我母亲有一些退休金,两个弟弟也时常给我点生活费,这么些年,我的生活就这样凑合过来了。”朱静元说,“从1984年到现在,我一共参加了17次应聘,没有一个工作干过3个月,这都因为人家要签订劳动合同时,到劳动保障局和街道找不到我的档案。每次人家也挺同情地说:‘老朱,不是我们不用你,你得先把你档案找到,我们把你关系取来,咱才能签合同啊。’”
“可以说每次找工作,到最后被拒绝,我都得病一场。”他叹着气对记者说,“时间一长,我俩弟弟就劝我别再找工作了,找一回病一回不值。后来,我就负责每天接送我的俩侄女,生活费用也就由俩兄弟负责,现在我所有的东西都是俩兄弟给置办的。”
生活由年迈的母亲和两个兄弟负责,朱静元就承担起了家务。为了给家里省钱,冬天烧土暖气,他就借三轮车到附近的中央音乐学院附近拉煤,“每车能省七块五呢,老吃家里的,我也得时常为兄弟们想着点。”他说。
就这样,朱静元帮着弟弟们把孩子带大。“孩子一大,不用见天接送了,兄弟们没的说,可中间不是还隔着弟媳妇吗?现在俩兄弟经常背地里给我点钱,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啊!”
档案失踪的24年
1970年12月20日,中学刚毕业的朱静元由北京市第三十三中学分配到了北京市土产公司大兴区魏善庄仓库工作。“当时正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我一到单位就让我到了专政队,工作就是看牛棚。”他说,“到1980年我被送去进行在职劳动教养,所谓在职的,就是单位要保留工籍,每月还要送生活费。那时的3年劳动教养生活费分别是每月7块、9块、11块。”
1984年劳动教养结束后,朱静元到原单位报到,当时更换了领导,他得到的答复是回家休息,什么时候上班单位会给予通知。“那会儿上班地点在大兴区魏善庄,交通很不方便,每天早上6点多坐火车去魏善庄,晚上7点多才有一趟车回来,去一趟很费劲。但就这样,我还是去了多次。当时仓库有一个主任说:‘你回家等消息,我们这安排好了再通知你。’但之后我还是隔两三个月就去一次,后来他们告诉我:‘索性你就在家等消息吧,我们讨论是给你安排工作,还是调离岗位。’”
1986年,朱静元再次赶到大兴区魏善庄时,一个管事的人都没有了,再打听人也没了。“我当时工作单位是北京市土产公司魏善庄仓库,现在叫北京市烟花鞭炮公司仓库。”
“现在岁数大了,工作也找不上,我又没其他的生活来源,申请低保时,劳动保障局和街道都告诉我:‘你得有档案,确实记载你没有工作,政府才能进行生活救助。’这么长时间没找到自己的档案,我精神上确实有点受刺激。”
在当地金融街街道办事处和西城区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指点下,朱静元来到了户口所在地的西城区二龙路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2007年4月13日,朱静元和位于北京南站附近的北京市土产公司取得了联系。
朱静元回忆,“当时一个姓付的人接待了我,并答复我说让我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到土产公司办理档案手续。可去之前我给土产公司打了多次电话,他们一直拖我。直到2007年12月,土产公司告诉我到弘兴业劳务公司,找一个叫封长存的书记。等到了弘兴业劳务公司以后,却被告知没有我的劳动档案。”
据了解,北京弘兴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是北京市供销系统组织的一个劳务公司,负责供销系统在职或者退休的档案等关系的管理,以及他们的劳保发放、工资发放、医药报销等事务。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并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判刑收监执行,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应当在回京落户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这些年,我没有办理相关失业和生活保障手续,不是政府不关心我,而是我没有档案,叫谁也没法处理。”朱静元说,“按照北京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单位对个人除名,须经当事人签字。可是对于除名,当时单位并没有告诉我。”
寻找档案之路
直到现在,朱静元还保留着1970年刚参加工作时的“北京市土产公司会员证”。
“我的户口地址一直就是西城区佟麟阁路28号,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障金的基数是15年,医疗保障金为25年。从1970年12月20日参加工作算起,减去劳教的几年,我的档案上工龄得恢复到1992年,这样我才能享受社会生活保障金。”这些年,朱静元对一些法律政策也有了一定的认知。
“儿子是独生子,当时街道把独生子女的手续寄到单位,单位的盖章回执一直没有回来。如今儿子25岁了,也没有享受到独生子女政策。”也许是档案的原因给他的家庭生活造成了太大影响,已经离异的他,话语间显出了一丝的孤独。
“在找到弘兴业劳务公司后,封书记曾告诉我自己去找档案,我也找了好些证明人,可和我一块工作过的有的去世了,有的不在北京。后来我又到档案馆找当年的招工表,可不论是档案馆、北京三十三中,还是劳动保障局,都只是对单位,均不对个人。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是单位调档,需要单位出面。”朱静元说。
无奈之下,朱静元找到了西城区人大。“西城区人大和西城区劳动保障局对此事非常重视。人大还开会专门讨论我这事。”
在西城区政府的帮助下,朱静元找到了自己在北京市工会的档案。西城区人大一位姓顾的主任说,如果朱静元的单位在西城区,人大会责成西城区的各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像现在的这种情况只能通过正当的途径,经市里进行协调。
“此事后来经西城区人大反映到市里,2008年1月20日北京市人大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的当天,此事又被当做个案反映到会上,结果得到了受理。”朱静元高兴地说。
2008年1月20日,来自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大代表王德修表示,2008年《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已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再加上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行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法》,一两年内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如此密集地出台,说明国家正越来越关注人民的劳动保障权益。相应的,北京市有自己的特点和特色,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应及时出台,将国家大法落到实处。
档案关系已经转到街道
2008年2月19日,弘兴业劳务公司的封长存书记给朱静元打来电话——朱静元的档案就放在封长存的抽屉里。
封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土产公司后来经历了多次改制演变,现在的‘弘兴业’最早是老土产公司合并以后的红棉公司(土产公司和棉麻公司合并而成)的一个下属单位,专门管理红棉公司一些退休、下岗工人,以及其他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朱静元的档案之所以到这找也就是这个原因。”
“其实当初朱静元解除劳教后,就应马上回公司,联系自己的工作。当时他应该找到公司管劳资的人,并不一定是到工作地点。再说,他当时到的大兴区仓库并不是独立核算单位。”封书记说。
据封书记介绍,这一段时间,公司变化挺大的,红棉公司中途又有一部分人分到不同的下属公司。因为都是些历史遗留的问题,朱静元从公司走了多年,早就不在册了,虽然不在册了,但档案却不能丢,最后在分家的时候,成包的材料被分到了其他的公司,他们最终也是在其他公司的历史遗留材料里给追回来的。
“这么多年来,他欠缴的劳动保障金等肯定得进行补缴。他个人当时是被劳教走的,当时只要一劳教,单位就会进行除名。而我原来属于棉麻公司,不是老土产公司的人,对其中的一些事情也不了解。”封书记说,“去年下半年,朱静元找到我们,应该说我们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把这个事情给解决了。针对他的情况,2008年3月,我们把他的档案经西城区劳动局,按照失业的手续转到了所在的金融街街道,转到街道以后,他可以继续缴费。因为他在离开这个企业之前有工龄,这一部分工龄过去从来没有认定过,我们在这次处理他的档案问题过程当中,也进行了认定,时间从他参加工作到他离开企业。”
记者从朱静元提供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连续工龄审定表》上看到,他于1970年12月至1991年8月在土产公司永外联合库从事搬运工工作。而另一份《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书》显示,朱静元与北京红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3月5日正式终止劳动关系。
封长存说:“我们这两年在工作中遇到的这种情况确实不少。现在这些人岁数大了,因为没有档案,到了退休年龄办不了退休手续,没法缴费,他们也只有找到原来的企业。我们就按照现实的政策,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