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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分税财政体制导致了基层财政困难和地区间差距的日益扩大,但实际上分税制只是有关政府间公共财政资源的初次分配,其目标是财政分权而不是均等化公共物品,只要存在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必然形成地方政府间财政能力的不平衡,真正以财政均衡为目标的制度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才是财政均衡的制度保证。不可否认,政府间财政能力不均衡是经济发展不平衡,包括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改革发展成果公平分享的制度性障碍。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