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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是阿斯蒂的一名酒商,从小就酷爱读书的他,曾立志要当一名作家,可后来子承父业,还是做起了酒的生意。
在阿斯蒂,酒吧是年轻人常去的地方,可查尔斯很少去。因为喜欢阅读,他一直有到哪都随身带本书的习惯,甚至开会都会抽空看书,被手下员工戏称为“书痴”老板。查尔斯对这些将大把时间耗在酒吧的年轻人很不理解,因此他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让看书的人跟喝酒的人一样多。
一天,查尔斯和朋友到一家酒吧喝酒,一个男孩引起了他的注意。男孩看上去也就20岁左右,可跟其他人不一样,男孩一只手端着酒杯,一只手翻着一本书。他在男孩旁边坐下,因为共同的爱好,两人很快交谈了起来。男孩说,喝酒看书就像跟朋友聊天一样,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在回去的路上,查尔斯反复回味着男孩的话,既然是快乐的事,为什么不让更多的人享受呢?看着他一副痴迷状,朋友调侃道:“你不会是想做酒书生意了吧?”朋友的话让他的灵感阀门“啪”地打开了,“没错!”他几乎有些癫狂。
在酒瓶上印书成了他灵感的雏形,可是,印什么内容呢?当然,必须要有别于其他书籍的内容才行。后来,他与一家书店合作,发起了短篇小说征文竞赛,获奖者的作品会被印在他的酒瓶上,并得到相应的稿酬,短短几个月,他们就收到5千多篇参赛稿件,并从中评选出200篇作为优秀获奖作品。
内容有了,可是怎么印呢?查尔斯发现酒瓶上的标签纸除了产品说明外,还有很多空白的地方,都是用不同色彩填充的。于是,他将这些作品印在了标签纸上,与70万瓶酒一起集结“出版”了。
他把自己“出版”的酒取名“文酒”,意思是有文化的酒。喝酒读小故事给人们带来了新奇的感觉,让人们从紧张的工作中完全放松下来。因此,尽管因为印刷成本的关系,每瓶酒的价格涨了0.5欧元,但短短几个月,他的第一批文酒仍被抢购一空。
可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以后“出版”什么酒好呢?相同的内容,是很容易让大家产生审美疲劳的。
这天晚上,查尔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索性爬起来,拿起一本小说准备看。小说是分卷的,刚翻开小说,他便灵光一现。对啊,连载,酒瓶上的书为什么不可以连载呢?
尽管当时已是深夜,但查尔斯仍抑制不住兴奋,拨通了合作书店老板的电话,两人一拍即合。
第二天,新的征文比赛启示发出,体裁为长篇小说,内容不限,唯一的要求是作品要给读者留下足够的想象空间,让人能产生继续读下去的强烈愿望。最终被选中的作品,将会在酒瓶上进行“连载”。
不仅如此,查尔斯还听取了一个酒吧老板的建议,将标签纸上的铅字换成了银光字。这样一来,即使在酒吧光线比较暗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阅读了。
一边喝酒,一边看连载小说,人们口耳相传。新“出版”的100万瓶酒不到一个月,即告售罄。由于载有小说的酒是分批投放的,要想读完整本,就必须不定期买酒。而每看完一集小说,人们都会很期待下一集的到来,以至于很多人玩起了猜故事的游戏,酒吧也因此人满为患。
如今在阿斯蒂,到酒吧看书已成为一种时尚,人们去酒吧也不再说是去喝酒,而是说:“去看书吧!”
在阿斯蒂,酒吧是年轻人常去的地方,可查尔斯很少去。因为喜欢阅读,他一直有到哪都随身带本书的习惯,甚至开会都会抽空看书,被手下员工戏称为“书痴”老板。查尔斯对这些将大把时间耗在酒吧的年轻人很不理解,因此他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让看书的人跟喝酒的人一样多。
一天,查尔斯和朋友到一家酒吧喝酒,一个男孩引起了他的注意。男孩看上去也就20岁左右,可跟其他人不一样,男孩一只手端着酒杯,一只手翻着一本书。他在男孩旁边坐下,因为共同的爱好,两人很快交谈了起来。男孩说,喝酒看书就像跟朋友聊天一样,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在回去的路上,查尔斯反复回味着男孩的话,既然是快乐的事,为什么不让更多的人享受呢?看着他一副痴迷状,朋友调侃道:“你不会是想做酒书生意了吧?”朋友的话让他的灵感阀门“啪”地打开了,“没错!”他几乎有些癫狂。
在酒瓶上印书成了他灵感的雏形,可是,印什么内容呢?当然,必须要有别于其他书籍的内容才行。后来,他与一家书店合作,发起了短篇小说征文竞赛,获奖者的作品会被印在他的酒瓶上,并得到相应的稿酬,短短几个月,他们就收到5千多篇参赛稿件,并从中评选出200篇作为优秀获奖作品。
内容有了,可是怎么印呢?查尔斯发现酒瓶上的标签纸除了产品说明外,还有很多空白的地方,都是用不同色彩填充的。于是,他将这些作品印在了标签纸上,与70万瓶酒一起集结“出版”了。
他把自己“出版”的酒取名“文酒”,意思是有文化的酒。喝酒读小故事给人们带来了新奇的感觉,让人们从紧张的工作中完全放松下来。因此,尽管因为印刷成本的关系,每瓶酒的价格涨了0.5欧元,但短短几个月,他的第一批文酒仍被抢购一空。
可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以后“出版”什么酒好呢?相同的内容,是很容易让大家产生审美疲劳的。
这天晚上,查尔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索性爬起来,拿起一本小说准备看。小说是分卷的,刚翻开小说,他便灵光一现。对啊,连载,酒瓶上的书为什么不可以连载呢?
尽管当时已是深夜,但查尔斯仍抑制不住兴奋,拨通了合作书店老板的电话,两人一拍即合。
第二天,新的征文比赛启示发出,体裁为长篇小说,内容不限,唯一的要求是作品要给读者留下足够的想象空间,让人能产生继续读下去的强烈愿望。最终被选中的作品,将会在酒瓶上进行“连载”。
不仅如此,查尔斯还听取了一个酒吧老板的建议,将标签纸上的铅字换成了银光字。这样一来,即使在酒吧光线比较暗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阅读了。
一边喝酒,一边看连载小说,人们口耳相传。新“出版”的100万瓶酒不到一个月,即告售罄。由于载有小说的酒是分批投放的,要想读完整本,就必须不定期买酒。而每看完一集小说,人们都会很期待下一集的到来,以至于很多人玩起了猜故事的游戏,酒吧也因此人满为患。
如今在阿斯蒂,到酒吧看书已成为一种时尚,人们去酒吧也不再说是去喝酒,而是说:“去看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