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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收费建立在收费自身价值的正当性和收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之上,现有行政收费基础理论本质分析的逻辑起点源于收费的自身价值正当性,而收费外部环境适应性是本质分析形式所无法解决的。为了克服本质分析形式的局限性,系统地考察行政收费内部与外部的协调控制,应当运用法律控制论的"机制"方法进行分析。为此,地方行政收费问题的解决在于界定地方行政收费设定权、实现行政收费信息公开、保障受控者行政收费参与权、规范地方政府收入机制等一系列制度的改革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