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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NGO在中国内地逐渐发展,并在公共救助、社区服务、社会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对于NGO在中国的现状认识、发展方向和管理方式,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政府,或者NGO本身,都很难达成明确的共识。本文以笔者体验“协青社”的经历和研究,借鉴香港NGO的发展和管理过程,从微观上试为NGO在内地的发展提出可参考的建议。
关键词 NGO 协青社 中港对比 第三部门
作者简介:仲丹丹,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一、概念界定和阐述
(一)概念界定
1.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美国学者Levitt最先提出了“第三部门”概念,用它来指称处于政府和企业之间、从事政府和企业“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的社会组织。因此第三部门,既没有国家权力的权威性影响,也不会不顾一切地追求利润,其主要目标是社会管理和服务,出发点是公众的普遍利益。
2.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简称NGO)指的是依靠社会资本、由公众创办、带有志愿性、致力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特定或人类整体的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那块制度空间”。它是现代社会结构分化的产物,是一个社会政治制度与其他非政治制度不断趋向分离过程中所衍生的社会自组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政府组织最早是指得到联合国承认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后来发达国家中以促进第三世界发展为目的的组织也被包括进来,现在主要指发展中国家里以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的组织,尤其是那些草根层次的组织。
3.目前,在中国内地学术范围内,尤其是第三部门和NGO两个概念之间,并没有明确界定,而且,纵向来看,NGO一定程度上是对第三部门的概念延伸和发展。所以,下文将暂时忽略他们在界定上的某些不同。
二、协青社的组织部门设置和运作模式
香港协青社(YOUTHOUTREACH)位于香港赛马会大楼,成立于1991年11月11日,由李文烈博士创办,是一所专门为边缘青少年提供危机介入服务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帮助青少年远离不良分子,建立自信、自尊和应付困难的能力,以“主动帮助、解决危机,提供专业帮助、维护青少年福利”为使命,以“主动出击 紧急介入 短期服务 家庭式入住 同青年人在一起”为特色,本着“尊重、爱、理性”的态度,为青少年提供较为全面的服务。
(一)蒲吧
蒲吧于2002年7月开始投入服务,全天24小时开放,欢迎6-24岁的青年人使用中心的各项器械。
1.志愿青少年的深宵外展队。外展人员于每晚十时至到第二天早晨六时在街上专门搜寻年龄在十八岁以下、离家出走或无家可归的青少年,对其进行劝导,对于不愿回家的青少年在征询其家人和自身同意后,带回危机介入中心。
2.暴走车。暴走车将蒲吧的服务带到街上。车内设备包括灯光、电脑、滑板、音乐、教学、以及娱乐设施,车身喷上涂鸦吸引青少年的注意,吸引他们享用车内服务,社工借此机会为有需要的青少年提供服务。
3.中心各项设施。BAND房、室内运动场、舞蹈室、桌球室、康乐及休闲设施、用途房间、泳池、攀石墙、烧烤场、历奇辅导训练设施等等。
(二)城市之峰——专业历奇
城市之峰于2005年9月正式成立。中心设有挑战网阵、缘绳下降、攀石场、独木舟等设施,同时通过专业的临床心理学家及资深社工设计的活动,为服务对象带来成长的契机和转变。例如领袖训练、团队建立与合作训练、生命重整及自我规划训练等。
混合城市与历奇的色彩,将海陆空加进青年工作的领域,针对心理专门辅导。笔者参加的历奇包括室内的团队合作系列游戏和室外的高空钢丝,通过历奇精神的灌输,使得团队合作意识凝聚,印象深刻。
(三)嘻哈学校
嘻哈学校于2004年10月正式投入服务,通过舞蹈培训,让青年人提升个人动机及清晰方向,提升自信心及自我形象,发展个人潜能,提高舞蹈的专业水平等,包括HipHop舞蹈、打碟、说唱(饶舌)及涂鸦。它有助于激发青少年的自创精神以及尊重他人的态度。
(四)香港青年学研究中心
香港青年学研究中心是协青社的附属机构,于2003年7月成立,为来自内地、香港、澳门及台湾等地的青少年提供专业培训,让他们在专业的督导下参与协助危机边缘青少年服务的实习,期间会安排专题讲座,有机会共同分享及交流会务工作经验。
它的另一重要职责是针对本港青年有关的课题进行研究。笔者正是因此项目去协青社实习,不仅有助于实习者学习了解香港的社会志愿经验,也这有助于协青社的对外宣传和自身的进一步完善!
(五)协青就业服务
香港NGO发展(包括协青社)的一个很大特色在于提供就业机会的社会企业。所谓社会企业,即承担社会责任,协助解决社会矛盾的企业。香港的社会福利制度会如此成熟,也要归功于香港社会企业的支持,如7—eleven便利店、COI设计学校等。笔者认为,这是内地很欠缺的地方。香港很多企业都会出资支持民间社会组织的建立,并为他们的发展提供各种支持和赞助,正是资金充足性的保证,很多像协青社的NGO逐渐发展壮大,发挥作用,从而被政府认可。
(六)清聆心理服务
清聆心理服务是协青社附属的一个心理服务机构,由专业人事(包括临床心理学家、社工、资深辅导员、医生等)组成的团队。致力于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
1.怀青服务。为受到情绪困扰的青年人提供辅导和治疗。
2.齐家服务。为夫妇提供婚姻指导,培训父母管教子女的技巧及加强亲子关系。
3.对姻亲关系的相处及协调提供指导等。在职妇女情绪支援。为在职妇女提供心理支援,帮助她们平衡工作与家庭的关系。
三、协青社可借鉴分析
(一)NGO与政府的关系——“我们希望以这种方式保持独立性”
协青社刚成立并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但随着其发展过程中社会价值的被认可,政府决定给与资助,但协青社要求政府的参与保持在50%以下。因为政府的资助超过一半,(机构的活动)就会受制于人。现在协青社已经发展为150人的团队,并且拥有一座由香港赛马会投入7千万港币修建的新的综合服务大楼。在凑款方面采用“混合经济”(mixedeconomy)模式,有些资金来自自收自支,还有一些必须(通过基金会或者公众)筹款去完成,以这种方式保持独立性。 (二)不可忽略NGO工作的文化背景和当地的具体情况。
“香港有多年的殖民地历史,但在文化上仍然是很中国化的”美国和英国看重的是个人主义价值观,个人对隐私权的要求比较强烈。但在香港,即便是19或者20岁的青年人,也很少有和家庭完全脱离关系的。中国(香港)是集体价值观,团体、家庭对人们非常重要,家庭意味着一切。但中国的文化比较欠缺沟通,(家庭中)父母和子女都要学会如何相互沟通,表达意愿。所以,(在香港做社会工作)需要考虑人们如何融入家庭、团体,如何与团体打交道。
(三)机构建设和制度化是非常必要的,但有“度”的问题
“我们的机构在继续扩大,现在有150人。我们已经建立了不同的部门或项目,有人分别负责”。NGO机构建设和规模发扩大是必要的,但是也要考虑NGO本身是民间组织,其目标是独立化、人性化地提供社会服务。因此,机构规划和官僚体制尽管必要,但一旦过度,一些机构对问题的反应就会变得迟钝低效。香港的一些规模很大的非政府组织也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机构化本身是为提高效率而设,但也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即组织在划分职能、建立管理框架的同时,可能产生官僚化问题,偏离使命,损害效率。
(四)服务人员的组织架构
协青社的运作很简明,主要分为注册社工、其他专业人士和青年工作者、青年大使三类,分别从事不同的分工:示范服务、承接服务理念、奠基专业基础,而数量是呈倒三角型,依次递减。青年大使主要是过来人,占到服务人员的46%,职位主要是各个中心的助理等,青年工作者比较多,占到36%,主要担任部门主任、城市之峰教练等,注册社工最少,仅占18%,职位主要是督导主任和一般社工。
可见,协青社真正运行的基础不是专业社工,更多的是所谓的“义工”,这就反映了NGO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可程度和参与程度,通过青年大使和青年工作者的宣传和带动,促使社会公众对其肯定和参与,这才是NGO发展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四、建议
(一)登记注册便捷,法规权责程序明确
目前内地NGO注册门槛高、限制多。管理中普遍出现双重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原则和非竞争性原则,一定程度限制了民间组织通过登记注册来获得合法地位。所以,明确管理体制,完善民间组织政策法规体系尤为重要。
(二)减少人事、财务等过多行政干扰
NGO组织作为自治组织,其领导人员应该由组织自身根据组织目标进行选择,但调查结果表明,中国有许多NGO组织的领导人员来源于政府的派遣和任命,或由组织负责人提名,并由组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任命,只有不到30%的NGO组织根据组织章程,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选出组织管理人员。
(三)有效自律,增强公信力
一是未建立起良好的自律运行机制,如理事会制度、社会监督机制等,活动不正常,决策不民主、财务不公开,内部纠纷时有发生,缺乏持续发展能力。二是缺乏有效的他律。国外的经验表明,民间组织之间的联合对于引导民间组织的发展方向和增进民间组织的社会责任具有重要的作用。
公信力是NGO赢得组织声誉和维持免税地位、吸引志愿者、获取社会资助和财政支持以及实现组织终极目标的必要前提。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NGO由于失去公信力而受到惩罚,甚至解体,从而影响整个公益事业发展的例子屡见不鲜。
(四)构建三大部门的“伙伴关系”
一是对政府办的非营利事业,企业出部分资金或承包经营,社会各界参与工作,可谓“公办,商、民共助”;二是对企业兴办的非营利事业,政府以政策、部分资金支持,社会各界也捐资出力,可谓“商办,公、民共助”;三是对社会人士主办的非营利事业,政府予以监督和补助,企业界予以资金赞助,可谓“民办,公、商共助”;四是由政府、企业和社会人士联合起来办的非营利事业,不分为主为辅,各自分管事业的某一部分。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社区投资”概念,即员工贡献自身技术和时间参与义务工作,以物质和服务作捐献。社区投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是商业机构向外界展示其为良好企业公民的最佳方法之一。
参考文献:
[1]陈锦棠.香港NGO的发展和特征.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http://www.cqvip. com/qk/84010A/201028/35504853.html.
[2]王韶光.多元与统一——NGO国际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1999年版.
[3]香港协青社实地访谈、考察.
[4]王颖,等.社会中间层――改革与中国的社团组织.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年版.
关键词 NGO 协青社 中港对比 第三部门
作者简介:仲丹丹,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一、概念界定和阐述
(一)概念界定
1.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美国学者Levitt最先提出了“第三部门”概念,用它来指称处于政府和企业之间、从事政府和企业“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的社会组织。因此第三部门,既没有国家权力的权威性影响,也不会不顾一切地追求利润,其主要目标是社会管理和服务,出发点是公众的普遍利益。
2.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简称NGO)指的是依靠社会资本、由公众创办、带有志愿性、致力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特定或人类整体的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那块制度空间”。它是现代社会结构分化的产物,是一个社会政治制度与其他非政治制度不断趋向分离过程中所衍生的社会自组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政府组织最早是指得到联合国承认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后来发达国家中以促进第三世界发展为目的的组织也被包括进来,现在主要指发展中国家里以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的组织,尤其是那些草根层次的组织。
3.目前,在中国内地学术范围内,尤其是第三部门和NGO两个概念之间,并没有明确界定,而且,纵向来看,NGO一定程度上是对第三部门的概念延伸和发展。所以,下文将暂时忽略他们在界定上的某些不同。
二、协青社的组织部门设置和运作模式
香港协青社(YOUTHOUTREACH)位于香港赛马会大楼,成立于1991年11月11日,由李文烈博士创办,是一所专门为边缘青少年提供危机介入服务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帮助青少年远离不良分子,建立自信、自尊和应付困难的能力,以“主动帮助、解决危机,提供专业帮助、维护青少年福利”为使命,以“主动出击 紧急介入 短期服务 家庭式入住 同青年人在一起”为特色,本着“尊重、爱、理性”的态度,为青少年提供较为全面的服务。
(一)蒲吧
蒲吧于2002年7月开始投入服务,全天24小时开放,欢迎6-24岁的青年人使用中心的各项器械。
1.志愿青少年的深宵外展队。外展人员于每晚十时至到第二天早晨六时在街上专门搜寻年龄在十八岁以下、离家出走或无家可归的青少年,对其进行劝导,对于不愿回家的青少年在征询其家人和自身同意后,带回危机介入中心。
2.暴走车。暴走车将蒲吧的服务带到街上。车内设备包括灯光、电脑、滑板、音乐、教学、以及娱乐设施,车身喷上涂鸦吸引青少年的注意,吸引他们享用车内服务,社工借此机会为有需要的青少年提供服务。
3.中心各项设施。BAND房、室内运动场、舞蹈室、桌球室、康乐及休闲设施、用途房间、泳池、攀石墙、烧烤场、历奇辅导训练设施等等。
(二)城市之峰——专业历奇
城市之峰于2005年9月正式成立。中心设有挑战网阵、缘绳下降、攀石场、独木舟等设施,同时通过专业的临床心理学家及资深社工设计的活动,为服务对象带来成长的契机和转变。例如领袖训练、团队建立与合作训练、生命重整及自我规划训练等。
混合城市与历奇的色彩,将海陆空加进青年工作的领域,针对心理专门辅导。笔者参加的历奇包括室内的团队合作系列游戏和室外的高空钢丝,通过历奇精神的灌输,使得团队合作意识凝聚,印象深刻。
(三)嘻哈学校
嘻哈学校于2004年10月正式投入服务,通过舞蹈培训,让青年人提升个人动机及清晰方向,提升自信心及自我形象,发展个人潜能,提高舞蹈的专业水平等,包括HipHop舞蹈、打碟、说唱(饶舌)及涂鸦。它有助于激发青少年的自创精神以及尊重他人的态度。
(四)香港青年学研究中心
香港青年学研究中心是协青社的附属机构,于2003年7月成立,为来自内地、香港、澳门及台湾等地的青少年提供专业培训,让他们在专业的督导下参与协助危机边缘青少年服务的实习,期间会安排专题讲座,有机会共同分享及交流会务工作经验。
它的另一重要职责是针对本港青年有关的课题进行研究。笔者正是因此项目去协青社实习,不仅有助于实习者学习了解香港的社会志愿经验,也这有助于协青社的对外宣传和自身的进一步完善!
(五)协青就业服务
香港NGO发展(包括协青社)的一个很大特色在于提供就业机会的社会企业。所谓社会企业,即承担社会责任,协助解决社会矛盾的企业。香港的社会福利制度会如此成熟,也要归功于香港社会企业的支持,如7—eleven便利店、COI设计学校等。笔者认为,这是内地很欠缺的地方。香港很多企业都会出资支持民间社会组织的建立,并为他们的发展提供各种支持和赞助,正是资金充足性的保证,很多像协青社的NGO逐渐发展壮大,发挥作用,从而被政府认可。
(六)清聆心理服务
清聆心理服务是协青社附属的一个心理服务机构,由专业人事(包括临床心理学家、社工、资深辅导员、医生等)组成的团队。致力于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
1.怀青服务。为受到情绪困扰的青年人提供辅导和治疗。
2.齐家服务。为夫妇提供婚姻指导,培训父母管教子女的技巧及加强亲子关系。
3.对姻亲关系的相处及协调提供指导等。在职妇女情绪支援。为在职妇女提供心理支援,帮助她们平衡工作与家庭的关系。
三、协青社可借鉴分析
(一)NGO与政府的关系——“我们希望以这种方式保持独立性”
协青社刚成立并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但随着其发展过程中社会价值的被认可,政府决定给与资助,但协青社要求政府的参与保持在50%以下。因为政府的资助超过一半,(机构的活动)就会受制于人。现在协青社已经发展为150人的团队,并且拥有一座由香港赛马会投入7千万港币修建的新的综合服务大楼。在凑款方面采用“混合经济”(mixedeconomy)模式,有些资金来自自收自支,还有一些必须(通过基金会或者公众)筹款去完成,以这种方式保持独立性。 (二)不可忽略NGO工作的文化背景和当地的具体情况。
“香港有多年的殖民地历史,但在文化上仍然是很中国化的”美国和英国看重的是个人主义价值观,个人对隐私权的要求比较强烈。但在香港,即便是19或者20岁的青年人,也很少有和家庭完全脱离关系的。中国(香港)是集体价值观,团体、家庭对人们非常重要,家庭意味着一切。但中国的文化比较欠缺沟通,(家庭中)父母和子女都要学会如何相互沟通,表达意愿。所以,(在香港做社会工作)需要考虑人们如何融入家庭、团体,如何与团体打交道。
(三)机构建设和制度化是非常必要的,但有“度”的问题
“我们的机构在继续扩大,现在有150人。我们已经建立了不同的部门或项目,有人分别负责”。NGO机构建设和规模发扩大是必要的,但是也要考虑NGO本身是民间组织,其目标是独立化、人性化地提供社会服务。因此,机构规划和官僚体制尽管必要,但一旦过度,一些机构对问题的反应就会变得迟钝低效。香港的一些规模很大的非政府组织也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机构化本身是为提高效率而设,但也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即组织在划分职能、建立管理框架的同时,可能产生官僚化问题,偏离使命,损害效率。
(四)服务人员的组织架构
协青社的运作很简明,主要分为注册社工、其他专业人士和青年工作者、青年大使三类,分别从事不同的分工:示范服务、承接服务理念、奠基专业基础,而数量是呈倒三角型,依次递减。青年大使主要是过来人,占到服务人员的46%,职位主要是各个中心的助理等,青年工作者比较多,占到36%,主要担任部门主任、城市之峰教练等,注册社工最少,仅占18%,职位主要是督导主任和一般社工。
可见,协青社真正运行的基础不是专业社工,更多的是所谓的“义工”,这就反映了NGO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可程度和参与程度,通过青年大使和青年工作者的宣传和带动,促使社会公众对其肯定和参与,这才是NGO发展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四、建议
(一)登记注册便捷,法规权责程序明确
目前内地NGO注册门槛高、限制多。管理中普遍出现双重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原则和非竞争性原则,一定程度限制了民间组织通过登记注册来获得合法地位。所以,明确管理体制,完善民间组织政策法规体系尤为重要。
(二)减少人事、财务等过多行政干扰
NGO组织作为自治组织,其领导人员应该由组织自身根据组织目标进行选择,但调查结果表明,中国有许多NGO组织的领导人员来源于政府的派遣和任命,或由组织负责人提名,并由组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任命,只有不到30%的NGO组织根据组织章程,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选出组织管理人员。
(三)有效自律,增强公信力
一是未建立起良好的自律运行机制,如理事会制度、社会监督机制等,活动不正常,决策不民主、财务不公开,内部纠纷时有发生,缺乏持续发展能力。二是缺乏有效的他律。国外的经验表明,民间组织之间的联合对于引导民间组织的发展方向和增进民间组织的社会责任具有重要的作用。
公信力是NGO赢得组织声誉和维持免税地位、吸引志愿者、获取社会资助和财政支持以及实现组织终极目标的必要前提。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NGO由于失去公信力而受到惩罚,甚至解体,从而影响整个公益事业发展的例子屡见不鲜。
(四)构建三大部门的“伙伴关系”
一是对政府办的非营利事业,企业出部分资金或承包经营,社会各界参与工作,可谓“公办,商、民共助”;二是对企业兴办的非营利事业,政府以政策、部分资金支持,社会各界也捐资出力,可谓“商办,公、民共助”;三是对社会人士主办的非营利事业,政府予以监督和补助,企业界予以资金赞助,可谓“民办,公、商共助”;四是由政府、企业和社会人士联合起来办的非营利事业,不分为主为辅,各自分管事业的某一部分。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社区投资”概念,即员工贡献自身技术和时间参与义务工作,以物质和服务作捐献。社区投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是商业机构向外界展示其为良好企业公民的最佳方法之一。
参考文献:
[1]陈锦棠.香港NGO的发展和特征.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http://www.cqvip. com/qk/84010A/201028/35504853.html.
[2]王韶光.多元与统一——NGO国际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1999年版.
[3]香港协青社实地访谈、考察.
[4]王颖,等.社会中间层――改革与中国的社团组织.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