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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以及本国历史和文化传统方面都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法学教育。就法律的形式技术而论,中国法律比较接近民法法系。作为民法法系代表的德国,其高等法学教育更有许多值得各国借鉴的地方。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论述了德国高等法学教育与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不同,以期对中国法学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