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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必须明确其定位。人民调解兼具纠纷解决与基层治理的双重功能,具有自治性、主动性、便捷性、准司法性的基本属性。从基层治理的角度看,人民调解具有提高人民法律观念、促进德治法治结合、实现基层群众自治、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的作用。新时代完善人民调解制度,需要坚持人民调解制度的自治性、健全调解队伍建设发展体系、建立矛盾隐患事前化解机制、加快其他社会调解制度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