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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相较之《办法(试行)》的主要修订亮点予以简要介绍:亮点一:民事法律规范的'违约'不纳入违法发包情形删除了《办法(试行)》规定的违法发包情形中的'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及'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的违法发包情形。1、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如构成肢解发包,基于肢解发包已在《办法》中有明确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