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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教育的发展、新课程的改革和办学主体的多元化,教育管理对象日趋复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教育监管与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把每所学校和教育机构都纳入监管范围,构建让每所学校和教育机构都享受公共管理和服务资源的行业监管体系成为教育的需要。
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有效“四维”监管模式,形成教育督导的长效工作体制,增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效能;强化教育督导职能特点的“引导性、主体性、层次性、发展性、拓展性”及整合“四方力量”(人力资源整合、政策整合、评估力量整合与责任整合);建设督学责任区,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运行机制;挖掘被督导对象的主体性作用,让被督导者积极参与其中,在协商中求共识,在合作中求突破,在突破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从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均衡教育,让教育惠及民生,彻底实现中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
一、专职与兼职共存,充实壮大督学队伍
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是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强化对基层学校的随访式、经常性督导,构建教育监督与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
1.专职督学与兼职督学
建设一支热爱督导工作,有明显特长,年富力强的专职和兼职督学队伍。专职督学队伍以区督导室的督导人员任责任区督学,兼职督学以来自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为主。对兼职督学的把关由区督导室负责,即针对来自学校教学和行政管理一线的工作人员,进行甄别性选拔,力求将那些责任心强、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热衷教育研究、有较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人员充实到兼职督学队伍中来。
2. “全程参与”和“跟踪督导”
每个督学责任区配备1名专职督学,5至7名兼职督学。督学责任区建设,要强化为教育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要求督学要像医生巡诊一般,坚持“家家到,校校行”的原则。既监督高效课堂建设工作方案的设计和制定,又监督理想课堂的推进与落实;既监督教师理念、课堂教学方法的更新,又监督教师个人备课、集体备课及作业评改。一句话,责任区督学采取“全程参与”和“跟踪督导”的办法进行学校管理和教学,旨在让督学的触角延伸到学校管理和教学的各个方面。
二、合理与均衡相融,科学划分责任区域
广州市海珠区现有公办学校近80所,现将其分为八大学区。划分八大学区时,教育局领导充分考虑各个学校的地理位置、综合状况和学校之间的差异,保证每个学区都有自己的龙头学校,旨在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因此,海珠区督学责任区的划分也可借鉴八大学区的划分方法,在专职督学与兼职督学的搭配中,既安排熟悉甚至精通政策法规的工作人员,又安排熟悉学科教学的工作人员;既安排熟悉学校管理的工作人员,又安排具有解决问题能力的工作人员。总之,督学工作人员要进行合理搭配,充分考虑其能力的互补。
三、职责与职权并重,社会认同成就幸福
督学担负海珠区教育督导的重大责任,教育督导情况很大程度决定海珠区办学水平的高低。因此,选拔高素质的教育人员从事督导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督学队伍,提高督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干部、师生和社会各界对督导工作的认同感,让督学感到从事督导工作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
1.专职督学的主要职责
专职督学的主要职责有四方面。一是对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政策的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二是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三是发现、推广与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经验,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四是引导学校走“内涵式”发展之路,收集典型学校的经验做法,做好推介工作。
2.兼职督学的主要职责
来自学校教学和行政管理一线的兼职督学,其主要职责也有四方面。一是对学校管理和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学校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帮助学校解决在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难题,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三是针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责任区督学提出改进建议。四是解决专职督学转交的问题,按时向专职督学通报责任区的工作情况。
3.建议赋予督学的职权
明确督学责任的同时,建议赋予督学三方面职权。一是对学校校长及中层干部有推荐任用、考核奖励的建议权。二是教育局每年对校长的考核,专职督学都要参与。三是学校参评各级“评优树先”项目,都要经过责任区督学的审查同意,否则“一票否决”。上述有关督学的三方面职权旨在使督学成为教育工作中“有职有权的人”。
四、体制与保障同行,落实经费激活机制
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构建“四维”工作体系,旨在实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基层学校的扁平化管理、零距离服务,更利于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1.“四维”的督学体制
“四维”的督学体制,即海珠区共分四个区级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的督学分别与局里的副职领导联系,局领导是责任区督学的直接领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领导为责任区专职督学。
2.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责任区督学都会与本责任区的领导汇报沟通,原则上局领导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督学活动,听取督学工作人员的评估意见,和督学工作人员一道研究整改方案。专职督学在责任区开展工作;兼职督学在责任区指导监管;学校监督员(每所学校的督导工作负责人)对本校内的教育教学情况实施监督,按上级要求做好有关的督导工作,例如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督导工作的联系与反馈等,形成督学责任区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3.每月一个主题,有计划地开展
责任区督学结合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区教育督导情况,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有计划地开展督导工作。 4.确定工作方式,明晰解决途径
督学原则上每学期对责任区内所有学校至少督导两次,每次在一所学校的工作时间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具体来说,责任区督学开展督导工作的主要方式包括:明查暗访、推门听课、列席会议、访谈问卷、查阅资料和校园巡视等。责任区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提出处理建议,报局教育督导部门;发现学校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督学要下达“教育督导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学校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5.文字记录督学情况,提供督学经费保障
责任区督学每次到责任区学校工作结束后,都要填写工作纪实表,工作纪实表要让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督导工作结束后要撰写督导报告,工作纪实表和督导报告每月交督学责任区办公室审核一次。为了更有利于督学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教育局不仅为责任区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更将责任区督导工作列入每年对县市区督学的评估内容加以推进,同时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运行。
五、自评与督查相伴,创新学校办学特色
长期以来,在教育局督导室的指导下,海珠区区内学校加强学校管理,加大建设力度,实现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每学年结束,按照教育局督导室的要求,每所学校都要就本校的学年办学情况进行客观自评,然后填写《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方案》,撰写自评报告和评分说明等。从资料看,海珠区学校的办学不仅规范,更呈现良好态势。
1. 坚持先“导”后“督”,大力推行协商性评估
督学责任区的督导工作以强化服务为宗旨,以随访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相结合,坚持先“导”后“督”,大力推行协商性评估制度,注重对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突出督导评估的激励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旨在更好地促进学校的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督学责任区的督导工作以过程督导和形成性评价为主,增强监督的“导向”功能,明确学校的发展方向,促进学校的自主发展。督学责任区督导工作设置共性目标、个性目标与发展性目标相结合的学校评价方案。在全面深入了解学校在管理和办学水平方面的主要经验及成绩后,认真分析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然后开展督导工作,主要以“在协商中指导,在服务中引导,在落实中主导”为根本原则。
从2013年开始,责任区督学已深入区域内各学校,帮助学校研究和定位,引导学校寻找发展策略,指导确定学校发展性评价目标中的“自选动作”和“创新动作”,帮助学校拟定评估要点。此外,建立整改备忘录,便于督学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评价活动,促进常规工作的有效落实。
2.构筑“多维”监管体系,提出建设性意见
建立督学责任区要充分利用专职督学“专”的优势,发挥其上下对接的核心作用;利用兼职督学“权威性强,专业水准高、影响力大”的优势,发挥其有效指导的骨干作用;利用学校监督员发挥其全方位监督的基础作用。多层覆盖、立体互动和整体管理,构筑充满活力的“多维”监管体系。
督学要本着“真心实意服务学校,务实求真促进发展”的宗旨,用眼睛发现问题,用耳朵倾听声音,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力求在查找问题方面细致,在发现问题方面准确,在分析问题方面透彻,在解决问题方面有效。由此达到遵循督导工作方法,在具体运用上有所突破;遵循督导工作要求,在“督”与“导”的结合上有所突破;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在科学指导上有所突破。归根结底,督学责任区的督导工作,即在总结中思考,在反思中研究,为学校问诊把脉、出谋划策,对学校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自学与培训互补,提高督学专业水平
督导工作涉及方面颇广,以兼职督学为主体的督学队伍虽精通自己所分管的业务知识,但对其他领域的知识相对生疏或缺失,不能有效进行全面指导。为了提高督学的专业水平,对督学进行业务培训,让督学掌握“全面、系统、科学”的业务知识,鼓励督学自主学习并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具体而言,提高督学专业水平的方法大致分为两方面。第一,以座谈交流、专题报告、现场点评和外出学习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第二,采用“学、研结合”的方式,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区内的大规模集中培训活动,设立专家工作室,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聘请教育督导方面的专家和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旨在进一步提升督学监督、指导和评估的能力,让学习成为督学的习惯,进而内化成督学的自觉行动。
构建“四维”的督导体制,健全和完善海珠区的督学责任区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促进海珠区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是描绘“五彩海珠”和建设宜居宜商的“海珠生态城”的需要,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发挥好教育督导的特殊功能和积极作用,必将把海珠区的教育推向崭新阶段。
(作者单位: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第二实验小学)
(责任编辑:梁金)
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有效“四维”监管模式,形成教育督导的长效工作体制,增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效能;强化教育督导职能特点的“引导性、主体性、层次性、发展性、拓展性”及整合“四方力量”(人力资源整合、政策整合、评估力量整合与责任整合);建设督学责任区,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运行机制;挖掘被督导对象的主体性作用,让被督导者积极参与其中,在协商中求共识,在合作中求突破,在突破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从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均衡教育,让教育惠及民生,彻底实现中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
一、专职与兼职共存,充实壮大督学队伍
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是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强化对基层学校的随访式、经常性督导,构建教育监督与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
1.专职督学与兼职督学
建设一支热爱督导工作,有明显特长,年富力强的专职和兼职督学队伍。专职督学队伍以区督导室的督导人员任责任区督学,兼职督学以来自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为主。对兼职督学的把关由区督导室负责,即针对来自学校教学和行政管理一线的工作人员,进行甄别性选拔,力求将那些责任心强、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热衷教育研究、有较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人员充实到兼职督学队伍中来。
2. “全程参与”和“跟踪督导”
每个督学责任区配备1名专职督学,5至7名兼职督学。督学责任区建设,要强化为教育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要求督学要像医生巡诊一般,坚持“家家到,校校行”的原则。既监督高效课堂建设工作方案的设计和制定,又监督理想课堂的推进与落实;既监督教师理念、课堂教学方法的更新,又监督教师个人备课、集体备课及作业评改。一句话,责任区督学采取“全程参与”和“跟踪督导”的办法进行学校管理和教学,旨在让督学的触角延伸到学校管理和教学的各个方面。
二、合理与均衡相融,科学划分责任区域
广州市海珠区现有公办学校近80所,现将其分为八大学区。划分八大学区时,教育局领导充分考虑各个学校的地理位置、综合状况和学校之间的差异,保证每个学区都有自己的龙头学校,旨在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因此,海珠区督学责任区的划分也可借鉴八大学区的划分方法,在专职督学与兼职督学的搭配中,既安排熟悉甚至精通政策法规的工作人员,又安排熟悉学科教学的工作人员;既安排熟悉学校管理的工作人员,又安排具有解决问题能力的工作人员。总之,督学工作人员要进行合理搭配,充分考虑其能力的互补。
三、职责与职权并重,社会认同成就幸福
督学担负海珠区教育督导的重大责任,教育督导情况很大程度决定海珠区办学水平的高低。因此,选拔高素质的教育人员从事督导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督学队伍,提高督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干部、师生和社会各界对督导工作的认同感,让督学感到从事督导工作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
1.专职督学的主要职责
专职督学的主要职责有四方面。一是对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政策的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二是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三是发现、推广与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经验,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四是引导学校走“内涵式”发展之路,收集典型学校的经验做法,做好推介工作。
2.兼职督学的主要职责
来自学校教学和行政管理一线的兼职督学,其主要职责也有四方面。一是对学校管理和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学校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帮助学校解决在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难题,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三是针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责任区督学提出改进建议。四是解决专职督学转交的问题,按时向专职督学通报责任区的工作情况。
3.建议赋予督学的职权
明确督学责任的同时,建议赋予督学三方面职权。一是对学校校长及中层干部有推荐任用、考核奖励的建议权。二是教育局每年对校长的考核,专职督学都要参与。三是学校参评各级“评优树先”项目,都要经过责任区督学的审查同意,否则“一票否决”。上述有关督学的三方面职权旨在使督学成为教育工作中“有职有权的人”。
四、体制与保障同行,落实经费激活机制
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构建“四维”工作体系,旨在实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基层学校的扁平化管理、零距离服务,更利于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1.“四维”的督学体制
“四维”的督学体制,即海珠区共分四个区级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的督学分别与局里的副职领导联系,局领导是责任区督学的直接领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领导为责任区专职督学。
2.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责任区督学都会与本责任区的领导汇报沟通,原则上局领导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督学活动,听取督学工作人员的评估意见,和督学工作人员一道研究整改方案。专职督学在责任区开展工作;兼职督学在责任区指导监管;学校监督员(每所学校的督导工作负责人)对本校内的教育教学情况实施监督,按上级要求做好有关的督导工作,例如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督导工作的联系与反馈等,形成督学责任区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3.每月一个主题,有计划地开展
责任区督学结合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区教育督导情况,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有计划地开展督导工作。 4.确定工作方式,明晰解决途径
督学原则上每学期对责任区内所有学校至少督导两次,每次在一所学校的工作时间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具体来说,责任区督学开展督导工作的主要方式包括:明查暗访、推门听课、列席会议、访谈问卷、查阅资料和校园巡视等。责任区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提出处理建议,报局教育督导部门;发现学校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督学要下达“教育督导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学校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5.文字记录督学情况,提供督学经费保障
责任区督学每次到责任区学校工作结束后,都要填写工作纪实表,工作纪实表要让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督导工作结束后要撰写督导报告,工作纪实表和督导报告每月交督学责任区办公室审核一次。为了更有利于督学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教育局不仅为责任区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更将责任区督导工作列入每年对县市区督学的评估内容加以推进,同时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运行。
五、自评与督查相伴,创新学校办学特色
长期以来,在教育局督导室的指导下,海珠区区内学校加强学校管理,加大建设力度,实现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每学年结束,按照教育局督导室的要求,每所学校都要就本校的学年办学情况进行客观自评,然后填写《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方案》,撰写自评报告和评分说明等。从资料看,海珠区学校的办学不仅规范,更呈现良好态势。
1. 坚持先“导”后“督”,大力推行协商性评估
督学责任区的督导工作以强化服务为宗旨,以随访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相结合,坚持先“导”后“督”,大力推行协商性评估制度,注重对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突出督导评估的激励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旨在更好地促进学校的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督学责任区的督导工作以过程督导和形成性评价为主,增强监督的“导向”功能,明确学校的发展方向,促进学校的自主发展。督学责任区督导工作设置共性目标、个性目标与发展性目标相结合的学校评价方案。在全面深入了解学校在管理和办学水平方面的主要经验及成绩后,认真分析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然后开展督导工作,主要以“在协商中指导,在服务中引导,在落实中主导”为根本原则。
从2013年开始,责任区督学已深入区域内各学校,帮助学校研究和定位,引导学校寻找发展策略,指导确定学校发展性评价目标中的“自选动作”和“创新动作”,帮助学校拟定评估要点。此外,建立整改备忘录,便于督学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评价活动,促进常规工作的有效落实。
2.构筑“多维”监管体系,提出建设性意见
建立督学责任区要充分利用专职督学“专”的优势,发挥其上下对接的核心作用;利用兼职督学“权威性强,专业水准高、影响力大”的优势,发挥其有效指导的骨干作用;利用学校监督员发挥其全方位监督的基础作用。多层覆盖、立体互动和整体管理,构筑充满活力的“多维”监管体系。
督学要本着“真心实意服务学校,务实求真促进发展”的宗旨,用眼睛发现问题,用耳朵倾听声音,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力求在查找问题方面细致,在发现问题方面准确,在分析问题方面透彻,在解决问题方面有效。由此达到遵循督导工作方法,在具体运用上有所突破;遵循督导工作要求,在“督”与“导”的结合上有所突破;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在科学指导上有所突破。归根结底,督学责任区的督导工作,即在总结中思考,在反思中研究,为学校问诊把脉、出谋划策,对学校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自学与培训互补,提高督学专业水平
督导工作涉及方面颇广,以兼职督学为主体的督学队伍虽精通自己所分管的业务知识,但对其他领域的知识相对生疏或缺失,不能有效进行全面指导。为了提高督学的专业水平,对督学进行业务培训,让督学掌握“全面、系统、科学”的业务知识,鼓励督学自主学习并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具体而言,提高督学专业水平的方法大致分为两方面。第一,以座谈交流、专题报告、现场点评和外出学习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第二,采用“学、研结合”的方式,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区内的大规模集中培训活动,设立专家工作室,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聘请教育督导方面的专家和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旨在进一步提升督学监督、指导和评估的能力,让学习成为督学的习惯,进而内化成督学的自觉行动。
构建“四维”的督导体制,健全和完善海珠区的督学责任区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促进海珠区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是描绘“五彩海珠”和建设宜居宜商的“海珠生态城”的需要,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发挥好教育督导的特殊功能和积极作用,必将把海珠区的教育推向崭新阶段。
(作者单位: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第二实验小学)
(责任编辑: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