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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建筑行业各种大型项目、复杂项目越来越多。2009-2013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复合增长率达20.01%,其中2013年度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达15.93万亿元,同比增长16.1%,我国建筑业继续保持较快发展。施工阶段是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最为核心的阶段,它的资金投入比例相对于其他阶段来说较大,占整个项目的大部分投资,也正是项目资金流大部分流出阶段,投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也算最难的。工程施工时,工程技术人员和投资控制人员的交流不够,导致技术人员只注重工程质量和进度,忽略了对投资的控制,从而出现了项目投资在施工阶段失控的现象,加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很有必要。
目前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失控的原因分析
1、施工合同条款不够严谨
合同是具有法律责任的一种书面协议书,也是规定合作双方权利与义务的证件,在合同内的所有条款都是双方必须执行的。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建设项目众多合同的一种,是内容最为复杂的,重要性最大的协议书。现金,有许多的建筑单位在与别人签订的合同忽略了一些细节,内容不够严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甚至至司法仲裁等,如此便可能会引起工程量或项目的变更,从而造成项目造价失控。
2、员工的素质难以满足工程需要
工程造价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指导工程的实际施工,所以在实际施工阶段工程造价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阶段。然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很多企业的预算人员专业水平较差,最终导致很多建筑企业很难有能力对整个建设项目有一个施工图预算、预算成本及实际成本的编制,实际编制出来的预算成本编制也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且不专业。目前的绝大多数造价人员只是具备专业知识,对法律、经济等这块了解不深,容易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施工费用的增加。
3、相关信息不对称
现在建设市场中设计单位在前期设计阶段就对很多材料、设备进行了品牌、型号的规定,后期采购阶段根本无法对材料设备在价格上有所优惠。建设单位与施工方信息不对等时,采购渠道单一,未能及时掌握采购信息和采购时间,易造成工程造价超过预算。建材市场混乱、未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对采购人员监督力度不够都易造成物超所值的现象。
4、设计变更频繁,检查不到位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沟通不够,施工单位提前开始,导致一些细小的前期工作没有做好,例如设计审查深度不够、合同内容有缺陷、建筑检查措施不够完善,从而造成施工建设中设计变更频繁。建设单位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缺少监督,对于变更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落实,导致工程造价提高。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量也会致使投资金额大幅度增加。
施工现场经常会出现突发问题,由于时间紧迫,此时就需要一个现场负责人进行当场审批,这也就是现场签证。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建设单位未能进行相关的核查,容易造成互相扯皮、蒙混过关、造价失控的现象。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控制措施
对工程造价来说,对其影响最大的便是施工环节,在工程施工阶段对财力、人力及物力的消耗,使各阶段中所运用的资金达到了全部工程造价90%之上。因此只有将施工阶段的质量、造价与工期间的各种关联问题把握好,才能够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良好的控制,并实现建筑工程所有资源间的最优化的配置,也是降低建筑工程造价的最根本性的问题。
1、完善合同管理,减少过程索赔。
建筑产品形成的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全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步,是合同落实、结算形成、投资控制的过程。所以,在施工阶段过程中,不仅要防止建筑工程的造价失控,而且还要保证结算依据的形成,尤其是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时候的结算。施工过程复杂,难免会出现阻碍建设的问题,此时应该严格遵守合同上的规定,避免出现投资失控的现象。
合同对控制造价的作用不可忽视,因此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要做到充分熟悉和理解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对于工程施工方面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合同来解决,不能随意或凭人为意愿来处理,同时为避免施工纠纷。对于施工方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进行严格审核,从而降低增加施工成本的风险。
2、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满足工程的需要。
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金额,从技术上突破。鼓励造价人员除了学习与积累专业知识,也要学习相关的法律、经济知识,积极了解行业的动态。能够对施工工程提出多种方案,从中筛选出质量较好的方案进行讨论,然后结合工程造价和难易程度挑出资源配置最佳的合理方案,最终降低工程造价成本。施工技术方案已达到最好的效果时,引进新的技术,新的管理的理念,从而提升工作与管理的效率。
3、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严格把控现场签证。
成本控制人员是工程变更管理的发动机,没有像专业工程师一样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控的控制人员就没有有效的工程变更管理。技术经济合理性的预测分析是工程变更、设计修改的前提。建设单位宜配备相应的工程师,对此进行严格的管理。在工程项目变更管理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图纸和设计的标准进行。若变更,则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来核实,明确相关审批人员的责任,按照合法的程序对工程进行变更。每一项有关工程建设的变更资料都要有专门负责人员签字确认,落实相应的责任;如果是施工图以外的设计变更,必须写明各种详细信息,尤其是时间和地点,坚决反对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在现场签证的时候要做到以下三点:客观、准确、及时,责任人要明确自己的身份和签证权限,分级分段把控签证现场,限制签证额度,这样便可避免出问题后无人负责的情况。工程项目一般都较为复杂特殊,一些较为隐蔽的工程会和其他施工项目交叉作业,如果事后对工程进行签证和记录,或者采取完成全部任务时再办理签证手续,那么一些实际数据就难以被核实,所以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记录。建设单位加强造价管理就必须明确签证范围,清楚哪些项目甚至哪些细节内容不在合同上要求的投资造价之内。
4、有效合理的控制材料价格。
工程材料费用一般占工程总成本的3/5,所以控制好材料的价格能够决定整个建筑产品的成本。建设单位宜与设计等单位做好关于材料的品牌性的选择沟通。材料品牌的理性化选择、材料价格的合理化控制都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把控材料价格,争取保持材料价格在最低水平上。制定建材的动态价格体系,时刻关注官方的建材价格,再紧密切合社会实际,做到资源共享,保持畅通的信息渠道以及时有效的掌握价格变动信息。完善材料购销制度,结合全面的市场调查结果,货比多家的进行限额采购材料。与施工单位加强联系,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好材料进场的时间,以减少材料的保管费用以及损失。
5、做好反索赔工作。
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一般认为,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和承包商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任何一方也都可以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驳和反击,这种反击和反驳就是反索赔。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施工方因施工组织不合理导致原定工期的延误。交叉作业时,任何一方的施工拖延都会影响到另一方的正常作业,甚至会出现因漏水所造成的工程成品毁损的现象。抑或是未能按照业主要求而采用相应的新技术等,对出现以上现象的建设单位均可进行反索赔。建设方应该把工作重心由应对施工方索赔转移到重视反索赔条约的应用上。建设单位应做好作业过程的跟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以及保护好与现场施工有关的原始资料,这样才能更好的实施反索赔工作。做好反索赔工作,不仅可以巩固现场施工过程的管理,做到从根源解决问题,而且还能有效的控制施工造价。
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在批准的投资概算限额以内,对施工阶段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控制,及时发现并纠正投资偏差,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让造价效益最大化,也可降低投资成本,实现最终的投资目标。首先分析了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造价失控的原因,造价控制的重要性,最后提出改善造价控制的措施。
目前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失控的原因分析
1、施工合同条款不够严谨
合同是具有法律责任的一种书面协议书,也是规定合作双方权利与义务的证件,在合同内的所有条款都是双方必须执行的。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建设项目众多合同的一种,是内容最为复杂的,重要性最大的协议书。现金,有许多的建筑单位在与别人签订的合同忽略了一些细节,内容不够严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甚至至司法仲裁等,如此便可能会引起工程量或项目的变更,从而造成项目造价失控。
2、员工的素质难以满足工程需要
工程造价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指导工程的实际施工,所以在实际施工阶段工程造价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阶段。然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很多企业的预算人员专业水平较差,最终导致很多建筑企业很难有能力对整个建设项目有一个施工图预算、预算成本及实际成本的编制,实际编制出来的预算成本编制也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且不专业。目前的绝大多数造价人员只是具备专业知识,对法律、经济等这块了解不深,容易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施工费用的增加。
3、相关信息不对称
现在建设市场中设计单位在前期设计阶段就对很多材料、设备进行了品牌、型号的规定,后期采购阶段根本无法对材料设备在价格上有所优惠。建设单位与施工方信息不对等时,采购渠道单一,未能及时掌握采购信息和采购时间,易造成工程造价超过预算。建材市场混乱、未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对采购人员监督力度不够都易造成物超所值的现象。
4、设计变更频繁,检查不到位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沟通不够,施工单位提前开始,导致一些细小的前期工作没有做好,例如设计审查深度不够、合同内容有缺陷、建筑检查措施不够完善,从而造成施工建设中设计变更频繁。建设单位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缺少监督,对于变更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落实,导致工程造价提高。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量也会致使投资金额大幅度增加。
施工现场经常会出现突发问题,由于时间紧迫,此时就需要一个现场负责人进行当场审批,这也就是现场签证。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建设单位未能进行相关的核查,容易造成互相扯皮、蒙混过关、造价失控的现象。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控制措施
对工程造价来说,对其影响最大的便是施工环节,在工程施工阶段对财力、人力及物力的消耗,使各阶段中所运用的资金达到了全部工程造价90%之上。因此只有将施工阶段的质量、造价与工期间的各种关联问题把握好,才能够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良好的控制,并实现建筑工程所有资源间的最优化的配置,也是降低建筑工程造价的最根本性的问题。
1、完善合同管理,减少过程索赔。
建筑产品形成的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全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步,是合同落实、结算形成、投资控制的过程。所以,在施工阶段过程中,不仅要防止建筑工程的造价失控,而且还要保证结算依据的形成,尤其是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时候的结算。施工过程复杂,难免会出现阻碍建设的问题,此时应该严格遵守合同上的规定,避免出现投资失控的现象。
合同对控制造价的作用不可忽视,因此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要做到充分熟悉和理解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对于工程施工方面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合同来解决,不能随意或凭人为意愿来处理,同时为避免施工纠纷。对于施工方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进行严格审核,从而降低增加施工成本的风险。
2、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满足工程的需要。
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金额,从技术上突破。鼓励造价人员除了学习与积累专业知识,也要学习相关的法律、经济知识,积极了解行业的动态。能够对施工工程提出多种方案,从中筛选出质量较好的方案进行讨论,然后结合工程造价和难易程度挑出资源配置最佳的合理方案,最终降低工程造价成本。施工技术方案已达到最好的效果时,引进新的技术,新的管理的理念,从而提升工作与管理的效率。
3、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严格把控现场签证。
成本控制人员是工程变更管理的发动机,没有像专业工程师一样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控的控制人员就没有有效的工程变更管理。技术经济合理性的预测分析是工程变更、设计修改的前提。建设单位宜配备相应的工程师,对此进行严格的管理。在工程项目变更管理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图纸和设计的标准进行。若变更,则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来核实,明确相关审批人员的责任,按照合法的程序对工程进行变更。每一项有关工程建设的变更资料都要有专门负责人员签字确认,落实相应的责任;如果是施工图以外的设计变更,必须写明各种详细信息,尤其是时间和地点,坚决反对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在现场签证的时候要做到以下三点:客观、准确、及时,责任人要明确自己的身份和签证权限,分级分段把控签证现场,限制签证额度,这样便可避免出问题后无人负责的情况。工程项目一般都较为复杂特殊,一些较为隐蔽的工程会和其他施工项目交叉作业,如果事后对工程进行签证和记录,或者采取完成全部任务时再办理签证手续,那么一些实际数据就难以被核实,所以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记录。建设单位加强造价管理就必须明确签证范围,清楚哪些项目甚至哪些细节内容不在合同上要求的投资造价之内。
4、有效合理的控制材料价格。
工程材料费用一般占工程总成本的3/5,所以控制好材料的价格能够决定整个建筑产品的成本。建设单位宜与设计等单位做好关于材料的品牌性的选择沟通。材料品牌的理性化选择、材料价格的合理化控制都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把控材料价格,争取保持材料价格在最低水平上。制定建材的动态价格体系,时刻关注官方的建材价格,再紧密切合社会实际,做到资源共享,保持畅通的信息渠道以及时有效的掌握价格变动信息。完善材料购销制度,结合全面的市场调查结果,货比多家的进行限额采购材料。与施工单位加强联系,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好材料进场的时间,以减少材料的保管费用以及损失。
5、做好反索赔工作。
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一般认为,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和承包商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任何一方也都可以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驳和反击,这种反击和反驳就是反索赔。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施工方因施工组织不合理导致原定工期的延误。交叉作业时,任何一方的施工拖延都会影响到另一方的正常作业,甚至会出现因漏水所造成的工程成品毁损的现象。抑或是未能按照业主要求而采用相应的新技术等,对出现以上现象的建设单位均可进行反索赔。建设方应该把工作重心由应对施工方索赔转移到重视反索赔条约的应用上。建设单位应做好作业过程的跟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以及保护好与现场施工有关的原始资料,这样才能更好的实施反索赔工作。做好反索赔工作,不仅可以巩固现场施工过程的管理,做到从根源解决问题,而且还能有效的控制施工造价。
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在批准的投资概算限额以内,对施工阶段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控制,及时发现并纠正投资偏差,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让造价效益最大化,也可降低投资成本,实现最终的投资目标。首先分析了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造价失控的原因,造价控制的重要性,最后提出改善造价控制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