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里的伦理与法律

来源 :南风窗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angxiaoyan030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去年,在晋陕豫交界处的一个县级市,法院院长发现了奇怪的现象:这家法院接连审理了4起强奸案,均是“约会强奸”,案情大致相同:青年男女经朋友介绍认识,迅速熟络,男方约请女方吃饭、唱歌,女方欣然受之,去旅馆开房亦不拒绝。但此后男方提出性要求,却遭女方推拒。欲火难捺的男方,不顾一切地将女方强奸了。事毕,女方向男方索要几千元不等的“借款”,男方却觉得“找小姐也没这么高的价”,拒绝给钱,女方就报警,将男方送上法庭。
  其中两起案子的被害人为同一女子,时间相隔仅两三个月。法官曾怀疑此女给男子下套,敲诈勒索,但又缺乏证据。最终,法庭还是按强奸罪,给几名加害人分别判了刑。
  一个县就有4起这样的案子,其他地方应该也有,这会是强奸案的新动向吗?院长把自己的推测告诉了朋友—在西安执业的律师张冬生,但当记者通过张律师提出采访要求时,院长谨慎地拒绝了。
  
  “约会强奸”
  西安市一名检察官说,近年来,西安成年男女因网上交友、开房演变成的强奸案越来越多。检察官困惑地问:“两个人网上交友,然后就去开房,既不是一夜情,也不是闪婚,这叫什么呢?”
  2011年5月,西安某女青年与男朋友吵架后,赌气上网征友。一男大学生看到启事后,即与女方联络约会。两人在旅馆开房,一起待了4小时,其间,两人发生两次性关系,还共同洗澡,事发当晚,女青年与男友见面,男友看到其脖上抓痕,诘问之下,女子称自己遭遇强奸。男友带她到派出所报案,男大学生被警方抓获。
  女子脖上的抓痕,被检方视为强奸案发生之主要证据。但被告人律师辩护称:那些抓痕并非暴力强奸的产物,而是两人刚到宾馆时,男方借口与女方“比个子”,将女方推倒在床,女方生气抓了男方脖子,男方也抓了女方一下。双方互挠后,女方嫌对方粗鲁,伤心落泪,男方还哄了她10分钟。此后,两人发生性关系,女方主动脱裤、变换姿势等情节,都证明了女方心甘情愿。
  但在证词中,女方坚持说自己憎恶被强奸:她同意開房,没同意上床,与男方发生性关系是在其胁迫下进行的。但她事后为何不主动报案呢?女方说,当她走出旅馆,“穿戴整齐”,没有人会相信她被强奸,所以才未报案。法庭一审判决男方强奸罪名成立。
  通奸与强奸,只有一步之遥。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张国安,曾当过16年派出所所长。谈起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强奸案与现在的区别,张国安说:“那时候没有网,没有约会开房这种事。那时候的强奸案,大部分是在荒郊野外,单身妇女走道,遇着陌生人强奸,那边报案了,这边抓住了,不像现在这么模棱两可,难以认定。”
  
  金钱、人性与法律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程瑞敏律师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个案例:2010年,宝鸡一名不满14岁的女孩与家人吵架,离家出走,到邻县县城的KTV当服务员。上班第一天,有6名男子到KTV消费,其中两位是表兄弟,他俩看中了这位女孩,愿以每人300元的价格,共同包其过夜。女孩同意了,并随这表兄弟俩回家,但另外4名男子也尾随而至。当晚,6名男子都与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平均每人2到3次。这群人多是未成年人,那位“表弟”刚满14岁。
  为什么一个本来安排为买春的环境,轻易地转变为轮奸场所?因为两者有太多相似之处:有意识的预谋,谈妥的“价钱”,女孩的轻信轻从,便于发生性关系的地点,众多男人征服一个女人的欲望爆发等等。这些都不是一个未满14岁的女孩所能防备的。
  天亮时,女孩要走,向两位表兄弟要钱,对方称“天还没全亮,天亮后送你回店”。女孩借上厕所的机会,逃到邻居家哭诉。邻居将女孩送回店里。后来女孩独自回家,向同学倾吐遭遇。同学赶快告诉了她的父母,报案擒获其中5名嫌犯。
  在证词中,女孩不承认卖淫,而称自己是被强行拉上车的。天亮逃跑前,她向两名加害人索要600元,并非是谈好的嫖资,而是回家的路费。法庭采信了女孩的说法。本案一审后,除一名不满14岁的加害人得以轻判,余者皆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程瑞敏二审时担任那位“表弟”的辩护人。她认为,这名未满14岁的女孩,与6名男子发生性行为,每次她都采取古老原始的排精方法—去厕所排泄,这证明她以前有过性行为,性羞耻感比较弱。农户家的厕所在院子里,大门没上锁,她至少有10次机会逃离这个陷阱,她却没有,直到最后要钱不成时,才想到逃走,这说明其有主动卖淫的可能。她索要600元路费,却与双方事先谈好的价钱相吻合,实则就是嫖资。
  程律师关于女孩“性羞耻感弱”的说法,遭到法官驳斥,认为其只是猜测,毫无根据。她对表兄弟俩“定为嫖宿幼女罪更合适”的意见,也未获法庭采纳,但“表弟”的刑期由15年减至8年,首犯“表兄”亦由15年改判为11年,余犯皆维持原判。
  程瑞敏的同事李秀梅律师说:“强奸案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但这起案子,受害人报案不是在强奸刚发生后,而是在钱财谈判破裂,心理不平衡时才去计较。受害人不应该如此从容地权衡利弊。前一个案子是受害人没啥,但其男朋友觉得侵犯了他的占有欲,受了伤害才去报案的,这就更不可思议了。”
  上文提到的张冬生律师,2010年办过一起“熟人强奸”案,案情如下:2008年3月2日晚,西安郊区3名农村青年,酒后强奸了本村一名农妇。这起强奸案证据充分,被害人不但遭到轮奸,还被加害人从土崖推下,摔伤了右脚脚趾。
  第二天,农妇让小叔子找到加害人,索求治脚“医疗费”。3名加害人只愿出200元。失望的农妇报了案。警察先后抓获两名嫌犯,另外一名逃走了。两年后,这名嫌犯受不了东躲西藏之苦,找到张冬生咨询投案事宜。张律师答应陪其前去投案,但提醒他:“如果你投案后所说,与侦查机关最后查证的事实不一致,不会被认定自首。”
  投案,拘留,审讯,起诉,嫌犯始终不承认自己强奸过农妇,但被害人证言、两名同伙供述、警察现场调查等,都足以认定他的犯罪事实。律师和家人多次劝其认罪,以期获得轻判,可嫌犯坚持说:“我没有强奸人,就是判我10年也不能承认!”他的固执成了法庭上的焦点,最后获刑10年。
  为何嫌犯宁愿丧失“自首”轻判的机会,也不愿承认性侵农妇?张冬生反复分析,认为唯一的理由,是当事人觉得这件事太丢人现眼,承认它,将会一辈子在村里抬不起头。
  案发时,这名强奸犯只有20出头,而农妇已42岁,相貌不佳。他们是在村口偶遇的。朦胧夜色中,农妇的性别特征,勾起3名醉男心中的邪念,这人性的短途冒险,带给3名酒鬼的只能是懊悔。要知道,强奸犯是连“犯罪界”都为之不齿的人,更何况他们强奸的对象是一年老农妇。
  后来,在看守所谈话时,这位男青年跟张冬生说:“张律师,不骗你,我去歌厅找小姐,也会找漂亮的!”比起被害人,似乎加害者更嫌丢人。在农村这个熟人社会,犯下如此令人恶心的丑行,他如何面对自己的老婆孩子及一众乡亲呢?因此只能把真相死死地压抑在心里,咬紧牙关,“自我救赎”。
  在被侵害后,农妇首先想到的是经济索赔。她的脚骨折了,她需要钱来看病。这使3名加害人认为用钱就能摆平此事。事实上,在农村,不少强奸案都是这样私下以金钱了结的,他们完全有机会把公共权力规避出局。3名加害人的错觉在于,既然能用钱解决的事,就可“讨价还价”,而忽略了法律的虎视在侧。
  由于双方期望相差甚远,谈判破裂,农妇威胁要报警,3名加害人愤怒不安地逃走了。在法庭上,农妇提出20万元“精神损失”索赔,没有什么能证明她的精神损伤值或不值这个数额,但法律显然不支持这项索赔。法庭判令3名被告人共同赔偿原告人医疗费、交通费和误工费共计6370元,但实际上3名强奸犯一分未出。除了把他们送进监狱外,这位一瘸一拐的农妇一无所获,没人再有兴趣顾及她的感受了,人们都在为最后一名落网者的固执而兴叹。
  
  “被害人学”
  程瑞敏承办过的另一起强奸案,是2010年发生在西安的未遂性侵。一名16岁女孩与长她两岁的男友,保持了两年性关系,女孩流过一次产。但男友还有另外的性伙伴,他得了性病,传染给女孩。女孩花了很多钱治疗,在母亲干涉下与男友断绝关系。不甘心的男友,把女孩骗至其家,实施性侵未遂,在送女孩回家路上,男孩仍不断殴打女孩,有路人发现报警,男孩被抓,后被法庭以强奸未遂定罪,判刑一年半。
  程律师曾与男孩交谈,问他为何要在女孩宣布断交后,仍对其实施性侵?男孩说:人家说夫妻吵架都是“床头吵架床尾和”,说明性行为是婚姻的润滑剂,我也想用这种方式挽留她。
  两人此前发生性关系的场所多在男孩家中,其家長对此持默许及纵容态度。程律师说,一些中学生有男女朋友,有的甚至发生过性行为。许多学校对此既无法打压,又不知引导,只能放任自流。
  “被害人学”是犯罪学的一个新兴研究领域。在许多犯罪案件中,加害人的犯罪行为深受被害人影响,而被害人对被害状态往往有一种无意识的顺应性。在强奸案中,加害人与被害人在强奸前、强奸过程中和强奸后都有一定的相互作用。只有充分考虑到这种相互作用,对犯罪原因的解释才是动态和全面的。
  上述几起案子的加害人,都并非强奸惯犯,他们都有典型的下层社会特征,大部分是一群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不管是被害人还是加害人,他们的思想和行为都深受当今变化着的伦理道德观、贞操观、金钱观的影响。
  传统意义的强奸犯罪不涉及情爱,加害人一般都会憎恨女性,把被害人当作发泄欲望的工具,着意侵犯并污辱被害人的身体完整性和私密性,继而羞辱和贬低被害人。像本文“约会强奸”案例中双方互有咬乳、接吻等“激情行为”,在传统强奸案中是不可想象的。
  强奸是一种扭曲的社会情境。当潜在的被害者和潜在的侵犯者被命运放进同一情境时,一个完整的过程便自然开始运转。当侵犯者的行为超出了正常交往范围时,男女双方习惯有不同的解读。作为性关系的发起者,许多男性难以清晰地界定强迫性行为与强奸之间的区别,因此不去理会女性的反抗,甚至视为一种挑逗和“半推半就”。当双方自愿的性行为转化为恶意可耻的暴力行为时,强奸出现了。
  随着非法卖淫活动在中国社会的日益泛滥,有些男性得知女性的身体可以一定价格购买、消费后,不可避免地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可以买到的东西,也可以免费得到。在古时,强奸罪的概念,停留在罪犯对女子父亲或丈夫的财产权之侵犯上。今天,在性交可以货币交换的形式存在时,反抗强奸也会转化为女性对自我财产的维护,因此性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会演变为金钱的冲突。
  在冷静的法律面前,我们依然对受害者抱有极大的同情。目前法律对“贞操权”的损害赔偿仅限于精神损害赔偿,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是不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的。因此,当强奸案发生后,站在法庭上的加害人是关注的焦点,被害人的权益却往往被忽视甚至遗忘了。
其他文献
在社会利益多元分化加剧的今天,人民群众对自己的代表怀有更高的期望。  从这个意义上讲,每年的全国“两会”,其政治价值是无与伦比的。超过5000名的代表和委员被普遍视为民意的集大成者,虽然他们的意见对诸多重大政治经济难题的解决未必都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它掀起的媒体对“两会”新闻一年一度的报道热潮和互联网上的论政热情,都让中国人或主动或被动地卷入这一年一度的民意表达盛会。  不过,在当代中国政治学
缅甸联邦选举委员会在4月3日下午6时,通过电视台宣布了两天前全国45个议席(人民院37席、民族院6席、省邦议会2席)补缺选举的最终结果。昂山素季领衔的“全国民主联盟”囊括了其中的43席,另两席分别由“联邦巩固与发展党”和“掸族民主党”获得。昂山素季及民盟成为本次补选的最大赢家。  今天昂山素季及民盟压倒性的胜利,就如2010年吴登盛所领导的巩发党大获全胜,都是意料之中的事了。一方面,由于民盟抵制了
离开。跳上自行车出发,开始一段期待已久的探索的旅程。  接下来的一切就如梦幻一般纷沓而至:每一个入眠的夜晚,头顶不一样的星空;每一个醒来的黎明,极眼望去是不重复的地平线。  计划的旅程是从我家所在的克罗地亚萨格勒布一路向东。事实证明一个人在两个月时间内是可以走得很远。我沿着塞尔维亚的多瑙河一路来到保加利亚再到达黑海,又顺着黑海的海岸线骑到了土耳其的马尔马拉海,而后穿过安纳托利亚中部的高原向南到达了
如果想了解波士顿马拉松赛爆炸案嫌疑人塔梅兰和焦哈尔·察尔纳耶夫的恐怖动机,肯定不能从两兄弟移民美国前居住的达吉斯坦、以及过去20年车臣爆发的那两场战争中寻找原因。相反,500年前英国的发展或许可以提供察尔纳耶夫所作所为的关键解释。  16世纪英格兰的新气象彻底改变了人类体验。英国社会被重新定义为“国家”——也就是由平等成员构成的主权社会。这标志着国家主义时代的开始,社会地位的变动也变得合理、合法。
去年,地方自行发债的试点曾被许多人看作地方发债自主权的突破点,这种视角未免过于盲目乐观。  6月26日,全国人大对《预算法》修正草案进行二审,二审稿拟恢复现行《预算法》关于地方政府不得自行发放政府债券的规定,重申“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据悉,初审草案中曾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  许多人对于地方发债权在法律层面上的再次被“尘封”感到失望,认为“宜疏不宜堵
2011年12月27日,几乎毫无征兆,南京市环保局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当地媒体公布了2008年到2011年这4年间南京市PM2.5的相关数据。这也使南京成为继上海之后,国内第二个向公众公开PM2.5数据的城市。  就在两天前,南京市环保局还陷入了一场被动的舆论风波中:继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冲击320天的蓝天目标接连失败后,该市宣布2011年“缩水”的蓝天目标(310天)终于完成。面对这
社会改革必然触及权贵利益,而利益问题必将引发各方博弈,最终还是政治问题。我们不能将艰巨任务留给下一代。若每一代领导人都能将政治改革向前推进一小步,将是中国的一大步。    政改一小步,中国一大步  《南风窗》:政治改革的滞后和经济改革的相对成功,这是过去30年中国社会的突出现象,这两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在您看来,政治体制改革在今天有多大的迫切性?  肖滨:经济改革的启动本身就是政治改革,没有政治改
颁奖词:免费上世界最好老师的大学课程,这个梦想现在离每个人近在咫尺。因为,基于互联网、被简称为MOOC的网络公开课,如今在世界各地正得到更大推广。MOOC也让教育更接近它的本质。  经历了2011、2012年在国外的预热,现在,上MOOC学习,已经成为中国高知人群的一种潮流。  MOOC全称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中文通常译作“大规模网络公开课”。它的迅速兴起,曾被《
整体工程估计逾700亿元人民币的港珠澳大桥按照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许下“在年内一定开工”的承诺,2009年12月15日,副总理李克强在珠海宣布此桥如期动工。这座由中央以及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出资兴建,全长约50公里,跨海逾35公里,计划于2015年至2016年全线通车的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在其建成之后,开车从香港至珠海、澳门的时间将由现在的3个多小时缩减为约半个小时。  “大桥缩短了路途距离,同时也缩短
《行政诉讼法》还要接受社会评价  郭巍青(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迄今已20年。正像许多旨在推进制度转型的法规政策一样,《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过程充满了曲折,对法律实施效果的评价也充满了争议。而作为破天荒第一部专为“民告官”而设的法律,它所背负的期待更高,所面对的争议也更加尖锐。  纯粹从司法系统的工作成就这个角度来看,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