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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妇联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坚持妇女主体地位,立足基层,定位社会协同,以村屯和社区为重心,以满足妇女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配合党和政府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为突破口,创新“六个机制”,充分发挥妇女群众的基础作用和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实效。